【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县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县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县府办发〔2018〕214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各医疗机构:
《泸县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
泸县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8〕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川府发〔2017〕3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39号)和《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8〕51号)文件精神,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结合泸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按照“公益优先、政事分开、依法治理、综合监管”原则,推进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公立医院引领带动作用,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安全有效、方便可负担的医疗服务,为加快健康城市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领导体制、治理体系、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形成比较完备的医疗机构管理政策和制度规范,推动各级各类医院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二、健全医院治理体系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落实党委和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政府行使公立医院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审议公立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等。按照《泸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泸县府办发〔2015〕189号)、《泸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7—2020年)》(泸县府办发〔2017〕341号),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落实对公立医院投入政策,承担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重点加强医院基础设施、信息化、重点学科专科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人才培养、文化传播等的财政支持力度。通过规范诊疗行为和降低药品、耗材费用占比等措施,进一步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总量管理,按照中央组织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进一步推进泸县第二人民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探索适应我县医疗卫生行业的薪酬制度,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建立以公益性为向导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的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县卫计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负责,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落实医院管理自主权。深化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公立医院依法依规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管理自主权,切实加强对内设机构、中层干部、医务人员的监管。(县卫计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负责)
(三)完善医院综合监管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创新管理方式,强化部门协调和行业管理,加强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指导。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装备准入和退出机制。发挥“三医监管”和“医保”平台作用,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和医疗行为的全方位监管,重点加强医疗质量安全、医疗服务收费、医疗费用、药品大处方、药品价格、药品回扣、高值耗材采购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建立依法执业信用体系,健全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对严重违法违纪案件要严格追究责任。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按病种付费制度和结算支付标准,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逐步将医保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加强医保智能监控技术应用,加大对骗保欺诈等医保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和完善价格主管部门对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的定期监督检查。完善财务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对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同时,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院产权归属、财务运营、资金结余使用等的监管,加强对营利性社会办医院盈利率的管控。(县卫计局、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县食药监局、县市场质量监管局负责)
(四)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完善和落实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拓宽公众参与监管的渠道。各医疗机构要主动公开医疗质量安全、服务收费价格、医疗相关费用、财务运行状况和综合绩效考核等信息,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开可对比的各公立医院财务信息。医疗机构要加强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聘请行风社会监督员,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定期开展医务人员行风教育、医德医风培训,培训率达100%;强化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县卫计局负责)
三、完善医院管理制度
(一)制定落实医院章程。各医疗机构应制定医院章程,医院章程应包括医院性质、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建设规模、经费来源、组织结构、决策机制、管理制度、考核机制、监督机制、文化建设、党的建设、群团建设,以及举办主体、医院、职工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公立医院制定章程时,要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院级党组织研究讨论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使党建工作要求得到充分体现。医院章程要经过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以章程为统领,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县卫计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
(二)健全医院决策机制。健全医院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各医疗机构院长在院级党组织领导下,全面负责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建立院长办公会议制度,重要行政、业务工作应当先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再由院级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在决策程序上,医院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三重一大”、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人事干部任免,以及涉及医务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要经医院党组织会议研究讨论同意。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药事管理等质控组织,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决策事项提供技术咨询和可行性论证。(县卫计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负责)
(三)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与医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医院研究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充分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落实院务公开制度,建立院务公开事项清单,畅通民主管理渠道,建立重大事项征求职工意见和知情通报制度,保障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县卫计局负责)
(四)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实行医疗质量安全院、科两级责任管理,建立医疗质量安全考评制度。结合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全面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重点科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技术的质量安全管理和监控,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和合理治疗,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建立不良事件预警机制,完善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制度。贯彻执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依法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和医疗纠纷应急处置机制,依法处置涉医违法犯罪活动。(县卫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负责)
(五)健全便民服务模式。按照《泸县全面改善医疗服务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泸县卫发〔2018〕200号),进一步优化就医布局流程,合理布局诊区设施,科学实施预约诊疗。逐步开展就医引导、检查检验结果查验、异地就医结算等信息化便民服务,推进数字化医院建设。加强急诊急救力量,畅通院前院内绿色通道。推进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卒中中心、胸痛中心、急救创伤救治中心建设工作。积极开展中西医协作,不断优化中医药服务。加强志愿者服务,建立健全优质护理服务长效机制,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县卫计局负责)
(六)健全人才培养和管理制度。坚持外引内培,大力实施人才兴院战略。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采取外派进修、短期培训、师承等方式,做好人才培养,提升服务技能。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扎实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体现岗位差异,适当提高儿科医生、精神科医生、低年资医生薪酬水平。(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卫计局负责)
(七)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医院财务收支、预算决算、会计核算、成本管理、资产管理、价格管理等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逐步实行医院全成本核算。结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初步形成本单位按项目、按病种定额标准。三级公立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统筹管理医院经济工作,其他有条件的医院结合实际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建设。加强公立医院内部审计监督,年度财务报表需经有资质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切实加强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事项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县卫计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负责)
(八)健全基本建设和后勤管理制度。建立基本建设目标和责任全过程管理制度,落实基本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终身制等,按照基建投资计划和财务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快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大楼建设、县第二人民医院外科综合住院大楼建设等工程进度,做好医院内部流程改造与优化。合理配置与医院功能定位、临床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医用设备。积极探索“后勤一站式”服务模式,逐步实行后勤服务社会化。(县卫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负责)
(九)健全综合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以工作数量为基础、质量管理为重点、人员考核为关键的考核方式,将绩效考核落实到科室和医务人员,对不同岗位、不同职级医务人员实行分类考核。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突出岗位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控制、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强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评定、个人薪酬等挂钩。(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负责)
(十)健全科研创新管理制度。强化新技术引进和重点疾病适宜技术推广。加强重点学科(专科)建设,打造特色和优势专科,提升服务能力。县人民医院加强与西南医科大学、三河学院教学医院合作,积极借力第三方技术单位,推进微创治疗中心、介入治疗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建设。大力支持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把技术创新、适宜技术推广、创新人才培养等纳入职工绩效分配考核体系。(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科知局负责)
(十一)健全信息管理应用制度。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建立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集成信息平台,完善医疗服务管理、医疗质量安全、药品耗材管理、绩效考核、财务运行、成本核算、决策支持、内部审计、廉洁风险防控等功能。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整合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全面推进电子健康卡建设,利用远程诊疗等应用,逐步实现就诊信息在全县医疗机构间互联互通,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利用“三医”监管平台,将医疗资源配置、服务项目、服务状况、合理医疗、服务能力等纳入信息化监管。建立健全医院网络和信息安全制度,加强信息安全系统建设和医疗数据安全管理,完善和实施患者个人隐私保护和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县卫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食药监局负责)
四、加强医院党的建设
(一)加强公立医院党组织建设。加强和完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合理设置医院党建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医院党组织要抓好对医院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医德医风和文化建设,提升政治高度,统筹推进医院改革发展、医疗服务、医德医风等各项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固定党日等制度。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发展党员,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开展党员公开承诺践诺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县卫计局、县委组织部负责)
(二)加强医院先进文化建设。树立正确的办院理念,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广泛开展文明单位、志愿服务、青年文明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以行业使命、职业道德、以病人为中心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主要内容的医院文化建设。中医医院要形成富含传统中医药元素的服务文化和管理文化。注重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实施名医、名院长工程。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尊重医务人员劳动成果和辛勤付出,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县卫计局负责)
五、实施步骤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整体分方案制定、稳步推进、全面推开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方案制定(2018年9月—2018年11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全面推动落实。
第二阶段:稳步推进(2018年11月—2019年12月)。全县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稳步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相关工作。
第三阶段:全面推开(2020年1月—2020年12月)。总结经验,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将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重点推进;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二)做好宣传工作。各部门、医疗机构要深入学习,做好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相关政策解读工作,准确把握制度内涵和重要意义,深入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理性、有序的就医理念,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
(三)强化督导考核。各部门、医疗机构要把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密切结合,分解细化各项指标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工作有序规范运行。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 重点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时间进度 |
1 | 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承担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重点加强医院基础设施、信息化、重点学科专科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人才培养、文化传播、等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公立医院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 | 县财政局 | 2018—2020年 |
2 | 进一步推进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 县人社局 | 2018—2020年 |
3 | 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的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 县卫计局 | 2019年2月前完成2018年度3家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
4 | 依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和医疗行为的全面监管、精准监管 | 县卫计局 |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
5 |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按病种付费制度和结算支付标准,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加强医保智能监控技术应用,加大对骗保欺诈等医保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 | 县发改局 县人社局 县卫计局 | 2018年—2020年开展打击骗保欺诈等医保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
6 | 制定落实医院章程,督促医疗机构完善医院管理制度 | 县卫计局 | 2018年,3家县级公立医院完成章程制定工作 |
7 | 深入推进医院高质量行动计划和全面改善医疗服务三年行动计划 | 县卫计局 | 2018年12月底前出台《医院高质量行动计划方案》《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2018—2020年)》实施方案 |
8 | 加强和完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合理设置医院党建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 县委组织部 县人社局 县卫计局 | 2018—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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