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泸县集体土地征收货币还房安置方案》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泸县集体土地征收货币还房
安置方案》的通知
泸县府发〔2018〕21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
《泸县集体土地征收货币还房安置方案》已经泸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0次和第26次常务会、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50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泸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4日
泸县集体土地征收货币还房安置方案
为积极推进货币还房安置工作,保证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71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以及《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7〕10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泸县集体土地征收货币还房安置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建立片区还房综合指导价定期调整机制,实行一年一制定和每年公布制度。
(二)片区还房综合指导价的制定,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等部门,依据泸县房地产市场实际状况,广泛收集意见后制定方案,并经县政府审定,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实施。
1.片区定价。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水平,按照“规划和就近安置”原则,城市规划区单独制定,其他片区还房综合指导价以镇(街道)为单位制定。
2.合理定价、综合平衡。在对一定区域网签价格、市场房价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片区还房综合指导价。综合考虑实行房屋安置的优惠政策,给予新购住房的被安置户货币还房安置综合补助。
二、适用范围
泸县范围内实施集体土地征收适用《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7〕10号)规定的土地征收项目。
三、货币还房标准及补助
(一)片区还房综合指导价标准。泸县范围内片区还房综合指导价参见附件。
(二)过渡费标准。对符合安置条件选择货币还房安置的,按350元/人·月发放1年过渡费。
(三)享受综合补助的范围。为促进泸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积极鼓励选择货币还房安置,对符合安置条件在泸县范围内新购住房的,按每人30平方米,每平方米500元标准给予公摊面积、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和其他相关税费等综合补助。
(四)不享有综合补助的范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有综合补助。
1. 在泸县范围以外新购住房的;
2. 不新购住房的;
3. 在启动征地以前购房的;
4. 不享有综合补助的其他情形。
(五)新购住房的认定。在启动征地到被安置户签订《货币还房安置协议》后1年内,被安置户办理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或签订网签备案合同的认定为新购住房。
(六)结算方式。货币还房安置结算办法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7〕10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四、货币还房费及相关款项的支付
(一)货币还房费的支付。根据相关规定支付货币还房费,确保被征地群众“住有所居”。
(二)综合补助的支付。对于在泸县范围内新购住房的被安置人员,在结算货币还房费的同时,支付综合补助。
(三)过渡费的支付。在签定《房屋拆除责任书(协议)》和《货币还房安置协议》后,一次性支付过渡费。
五、实施时间及特殊情况处理
本方案自2018年7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在本方案施行前适用《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7〕10号)实施的土地征收项目适用本方案。在《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7〕10号)施行前实施的项目,符合安置条件而未安置的被拆迁户申请货币安置的,货币还房款和综合补助参照本方案执行,过渡费按征地时适用政策执行。
附件:泸县城市规划区及各镇(街道)片区还房综合指导价
附件
泸县城市规划区及各镇(街道)
片区还房综合指导价
单位:元/m2
序号 | 所在地 | 片区还房综合指导价 | 备注 |
1 | 泸县城市规划区 | 4050 | |
2 | 玉蟾街道(城市规划区范围外) | 2800 | |
3 | 福集镇(城市规划区范围外) | 2800 | |
4 | 嘉明镇 | 2500 | |
5 | 喻寺镇 | 2800 | |
6 | 方洞镇 | 2800 | |
7 | 得胜镇 | 2800 | |
8 | 天兴镇 | 2600 | |
9 | 海潮镇 | 2650 | |
10 | 潮河镇 | 2650 | |
11 | 牛滩镇 | 3100 | |
12 | 毗卢镇 | 2700 | |
13 | 石桥镇 | 2250 | |
14 | 玄滩镇 | 3400 | |
15 | 云龙镇 | 3400 | |
16 | 奇峰镇 | 2500 | |
17 | 百和镇 | 2900 | |
18 | 立石镇 | 3200 | |
19 | 兆雅镇 | 3200 | |
20 | 云锦镇 | 3350 | |
21 | 太伏镇 | 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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