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7-10-09 09:15:00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

通    知

 

泸县府办发〔2017〕288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泸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


泸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2017年9月

目  录

 

前  言……………………………………………………………5

一、“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回顾………………………6

(一)“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6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7

二、“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与挑战……………8

三、“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与目标…………9

(一)指导思想…………………………………………………9

(二)基本原则…………………………………………………10

(三)总体目标…………………………………………………10

四、“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主要任务………………………11

(一)提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能力……………………………11

(二)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12

(三)提升遏制重特大事故能力………………………………12

(四)提升城市运行安全保障能力……………………………17

(五)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18

(六)提升职业病危害防治能力………………………………18

(七)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19

(八)提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能力………………………19

五、“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重点工程………………………20

(一)江河渡改桥工程建设……………………………………20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程建设……………………………20

(三)安全社区体验中心工程建设……………………………20

(四)矿山机械化信息化工程建设……………………………21

(五)安全生产预警综合信息平台工程建设…………………21

(六)综合型应急救援队伍建设………………………………21

(七)道路交通安全工程建设…………………………………21

六、“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保障措施………………………21

(一)强化组织领导……………………………………………21

(二)加强队伍建设……………………………………………22

(三)持续打非治违……………………………………………22

(四)加大安全投入……………………………………………22

(五)强化目标考核……………………………………………22

(六)严格责任追究……………………………………………23

 

 


前    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将安全生产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法治进程,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持续稳定好转。泸县作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任务最重的区县之一,安全生产点多、面广、战线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守住“底线”思维,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制定出台了《泸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泸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有力推动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好转。

“十三五”时期,是全县“建成四个新区,率先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状况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决战时期,全县安全生产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全县将按照《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泸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泸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安全生产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的要求,立足县情,正视问题,抢抓机遇,深化改革,科学谋划“十三五”安全发展新篇章。

一、“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一)“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扎实开展隐患动态排查治理,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安全生产监察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环境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基本实现;五年期间,有四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荣获市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先进等次,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1.事故总量大幅下降。“十二五”期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95起,死亡133人,与“十一五”期间相比分别下降71.66%和46.8%。(“十一五”期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041起,死亡250人)

2.重点行业(领域)得到较好治理。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治理成效突出,事故量逐年持续下降,为全县事故总量减少起到了关键作用。

3.基层基础总体水平提高。调整煤矿管理职能,新组建了煤炭管理局,充实了监管队伍力量。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新建公路钢筋混凝土防撞墙和波形护栏438.6公里。推进矿山整合关闭,关闭煤矿26家,保留6家,关闭(退出)非煤矿山21座,保留50座。夯实安全基层基础,建成省级安全社区6个,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40余家。强力推进科技兴安,初步建成矿山、水陆交通、建筑施工县、企二级监控平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较大以上事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十二五”期间,发生1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1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共造成31人死亡,18人受伤(2011年“12.6”天兴镇泸州散装水泥粉磨站泥罐垮塌较大事故,3人死亡;2013年“5.11”桃子沟煤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28人死亡,18人受伤),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起数与“十一五”期间持平。(2007年,云龙镇朱梅滩水库发生沉船较大事故,死亡4人;牛滩镇兴隆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3人)

2.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特别是镇(街道)安全监管人员兼职较多,压力大、责任重、工作累,导致人员变动频繁,存在畏难情绪、畏惧心理,不愿管、不想管、不敢管的现象仍然较为普遍。新上岗人员大多未经专门培训,对安全生产业务不熟悉,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疲于应付。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不足,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监管手段落后,执法装备较差,存在监管“空白”和“盲区”。

3.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较差。当前全县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推进阶段,且经济欠发达,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安全投入不足,大部分企业小、散、弱、差的状况改变缓慢,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矿山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标准低,灾害十分严重。危化企业自动监控装置不足,设备陈旧老化,稍有疏忽,就可能酿成大事故。道路低等级公路里程长、危险路段多、路窄坡陡弯多车多的现状仍未得到根本改善。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全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普及不够。对一线操作工人的安全培训缺乏针对性、实用性,特别是很多农民工未经培训就上岗,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技能较差,经常无证上岗、无证施工、有章不循、违章作业、冒险蛮干,导致事故发生。

5.职业危害防控体系不健全。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范意识淡薄,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协调机制、技术鉴定、服务支撑体系不健全,监管执法力量和装备不足。

6.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存在以日常工作代替大检查或等待政府帮助排查隐患和投资整改的现象,发现重大隐患仍冒险作业甚至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现场安全管理混乱。

二、“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全县加快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各级党委、政府将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深层次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省政府出台《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一系列法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将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将进一步健全,执法队伍力量将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将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全县安全监管压力面临新的严峻形势。大批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建筑、能源与原材料市场需求旺盛,交通运输量急速上升,公众聚集场所的数量和人口密度逐渐增加;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各类中小型生产经营企业相继落户,发达地区的高风险产业不断转入,主要集中在农副产品加工、医药、建材、化工等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带来新的职业安全健康危害,社会对安全监管监察效能、事故灾难应对处置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三、“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强化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强力推进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推进科技兴安,加强全民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预防措施;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严密层级治理和行业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县安全生产状况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建成四个新区,率先全面小康”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为代价,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实施一批生命安全工程、民生工程,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转型发展,科技兴安。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转型发展。

完善机制,依法治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严管重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和政府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改善,安全监管监察体系更加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十三五”与“十二五相比”,全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下降10%;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020年与2015年相比,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分别下降30%、19%、15%和6%。

四、“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主要任务

(一)提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能力

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规划和监管,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考评指标体系和奖惩机制,继续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继续实行重点事项“一票否决”。依法制定并执行部门安全生产权力、责任清单,明确并落实园区安全监管责任,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能作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继续实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全县高危行业企业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其他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标准,10%规模以上企业达到二级以上标准;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力争到2020年规模以上企业5%以上达到市级以上安全文化示范企业;依法在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引导其它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类保险;规范工伤保险制度。

(二)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

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整合力量建立片区执法队伍;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精简整合安全生产许可事项,严格安全准入;继续推行政府购买专家服务制度,完善安全生产专家队伍服务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企业数量、安全生产形势相适应的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力量配备和工作经费、条件保障机制,“十三五”期间,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建设基本达到标准配置,各类技术支撑机构标准装备建设基本达标。建立泸县依法治安标准化建设指标体系,列入全县依法治理重点工作之一;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合行动制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双随机”和重点检查双线监管方式,健全实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行政审批公开、安全评价报告公开和重大风险应急公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安监人员培训、比武、评估活动,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水平。

(三)提升遏制重特大事故能力

煤矿:进一步提升煤矿各主体类型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建立外聘专家技术服务长效机制,推动煤矿技术保安理念建设,着力完善区域性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和矿山事故救援体系;大力推进煤矿标准化、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强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综合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贯彻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加大瓦斯抽采力度,强力推进瓦斯先抽后采、抽采达标和区域性防突工作,逐步实施瓦斯数字化监测监控系统改造升级;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防治水细则》,强化煤矿防治水工作,建立煤矿防治水安全信息化系统,全面开展矿图真实性复核、煤矿隐蔽致灾因素研究以及关闭煤矿矿井水患调查与治理工作;持续推进煤矿改造升级,建立煤矿有序退出工作机制。

非煤矿山:着力抓好地下矿山正规化开采和通风安全、防止高陡边坡露天矿山一面墙开采、尾砂堆场(排土场)溃坝等安全隐患综合整治;着力抓好露天矿山推行中深孔爆破,机械二次破碎;深入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依照四川省主要矿种最低开采规模标准和最低服务年限等相关规定做大做强矿山企业,有效提高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建立矿山安全生产数据库,适时调整安全风险等级,实行差异化、动态化监管。

危险化学品: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建设,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视频监控进入市、县安全监控系统体系建设;强化源头和过程管理,以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提升自动化连锁控制和监控水平;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制度,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落后产能;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预警预报机制,建立重点行业、高风险生产装置、储存区域的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重点区域危险化学品仓储安全管理,严格重点区域仓库储存经营条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指导企业化学新品按照危险化学品要求进行理化性能鉴定;巩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动加油加气站等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烟花爆竹: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发展规划;持续开展烟花爆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专项治理,落实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油气输送管道:建立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长效机制,完善油气输送管道安全运行监管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源头和过程管理。扎实推进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城镇区域油气输送管道线路普查工作。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风险评估和检测检验工作。

道路交通:深化巩固“打非治违”成果,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试点工作”,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及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制度、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12吨以上重、中型货车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共享平台等道路交通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道路运输专用车辆、12吨以上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旅游包车、所有客运班线车辆全部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行驶记录功能和定位功能的监控终端;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集中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着力推动完成国、省、县、乡道危险路段路侧防护栏和事故多发路段安装任务。推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镇(街道)交管办和重点村劝导点建设,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完善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台账,推动解决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识。

水上交通:加强客渡船河渡口的安全监管工作,力争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的安全监管,严防水上危险化学品事故河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抽砂采石船舶的监管,严打水上无证抽砂采石活动,确保在五年水上禁采期间平稳过渡。加强“渡改桥”工作的推进以及建设期间的通航安全评估和现场通航安全维护,至“十三五”末,全面完成渡改桥工程。加强水上应急救援系统和应急救援物资的建设,制定完善水上交通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打非治违常态化工作。

建筑施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对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严格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直管项目安全监督备案、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开工条件审查制度,强化施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项目阶段性评价等安全监管环节;加大对直管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导;完善专家库建设,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与隐患排查工作,加大对建设施工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民航交通:加强对飞行安全各个环节的控制和管理、军民航配合协调,确保空中飞行安全。加强地面运行管理、监控,合理配置资源,确保地面运行安全。强化安检、安保工作,确保空防安全。

铁路运输:强化铁路建设项目“三同时”和安全评估,落实工程施工、铁路运输、设备维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轨道交通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铁路建设施工、铁路运输生产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深入开展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强化护路组织机构责任体系建设,依法治路,促进铁路交通运输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电力:强化“以法治安、创新强安”举措;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应急救援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宣传教训培训与考核评价体系;创建安全文化“大品牌”, 强化安全生产“大培训”, 实施安全管理“大宣传”, 狠抓安全隐患“大排查”, 建设安全风险“大防控”, 实现应急管理“大提升”。实现安全生产与电网运行、建设和经营同步协调发展,确保电网安全运行。

消防: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超大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群租屋、旅游景点、高层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古镇、寺庙、仓储物流、“三合一”、住改仓等单位(场所)为重点,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风险分析,突出防火(物理)隔离,强化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整治,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积极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深入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将消防安全纳入安全社区建设重要内容。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消防验收。

(四)提升城市运行安全保障能力

定期排查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构建系统、联动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基础设施安全配置标准,重点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燃气、电力设施及电梯、防洪设施、游乐设施等的检测维护;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审批、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强化消防网格化建设和管理,加快消防安全建设,全面提升广大人民群众预防火灾、扑救初期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加强公安、民政、国土、住建、交通、水务、农林、安监、气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严防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

(五)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

进一步发挥安全科技工作的前导性和基础支撑作用,提高科技保障能力,把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作为促进安全生产全面好转的不竭动力,努力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保障能力。充分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鼓励中小企业与优势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互利合作,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培养安全生产科技人才。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单位和关键部位、环节,通过行政、 市场等多种手段,着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水平。

(六)提升职业病危害防治能力

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建立政府部门间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落实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措施,加大职业病危害防治资金投入。将职业病危害防治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范围,推进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矿山、化工、石英砂加工、机械制造、木质家具制造等行业的涉尘涉毒监管,继续强化粉尘危害治理,重点推进水泥生产企业包装和装车两个环节的技术升级改造,淘汰石材加工干法作业。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小微型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的支持和帮扶力度。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到2020年,全县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

(七)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

逐步健全县、镇(街道)、园区、高危行业应急救援体系,全面开展应急资源评估,制定政企相互衔接、可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专兼职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物资,定期开展演练,加大实战化应急演练力度;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补偿与奖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员伤亡抚恤、应急人员保险制度,推进政府购买应急救援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建立民间救援队伍和志愿者服务队伍。采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将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基础信息和行政许可、行政管理、隐患排查、行政执法信息以及事故应急救援功能集成、融合,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信息的共享共用。

(八)提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以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主线,加大在主流媒体、新媒体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级宣传、教育、文化、广电、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优势,形成安全生产联合宣传教育常态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青年示范岗”等专题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浓厚氛围。坚持依法培训,实施“人才强安”,将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干部素质教育范畴,培养高素质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岗前培训合格率100%。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在镇(街道)新建成一批省级安全社区和一个综合安全体验中心。

五、“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重点工程

(一)江河渡改桥工程建设

强力推进渡改桥建设项目,彻底消除全县江河渡口安全隐患。力争完成投资1.9亿元,建成江河桥梁4座,取消客渡码头5个。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程建设

实行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治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台账,实现闭环管理。每年确定一批省、市、县级重大事故隐患项目进行挂牌督办,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限期进行整治。

(三)安全社区体验中心工程建设

加快推进安全社区和安全体验中心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县60%以上的镇(街道)建成省级安全社区,建成1个综合性安全体验中心和2个专项性体验中心。

(四)矿山机械化和信息化工程建设

力争80%的煤矿、60%的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成机械化、信息化企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危险区域内作业的人数分别减少40%、30%、10%。

(五)安全生产预警综合信息平台工程建设

加快推进全县安全生产预警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强化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数据、应急管理信息互联互通,实现监管、预警、救援一体化。

(六)综合型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2020年,完成全县综合型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县政府消防大队新增矿山救护中队,并纳入县政府综合应急救援大队。

(七)道路交通安全工程建设

加快推进城乡交通发展,实施社社通公路2142公里并全面硬化,2019年开通所有建制村和撤并建制村公交路线,达到村村通公交。

六、“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各园区、县级有关部门是安全生产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主要指标、重点工程和职责分工;年度工作计划要与五年规划相衔接,实现同步计划、同步安排、同步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打造一支“专业型”、“效能型”、“服务型”、“活力型”安监队伍。建立政府引导、企业投入、专家服务的三方合作机制,增加安全生产急需的专业人才招考力度,培养一批有技术、懂管理的高素质实用人才。积极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作用。加强对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

(三)持续打非治违

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重点强化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粉尘企业、学校、旅游、消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四)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积极支持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全力争取上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补助,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安排配套资金予以保障。督促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保障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投入。

(五)强化目标考核

将安全生产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继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单项考核奖励。加大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的权重,合理分配安全生产指标、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安全生产基础的考核权重,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六)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实施职业或行业禁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各镇(街道)、各园区、县级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对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不及时、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责任追究;对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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