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长江干流泸县段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清理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长江干流泸县段河道管理范围内
建设项目清理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泸县府办函〔2017〕139号
兆雅镇、太伏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长江干流泸县段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清理核查工作的领导,按照《泸州市总河长办公室关于长江干流泸州段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清理核查工作方案》(泸市总河长办〔2017〕22号)要求,我县特成立长江干流泸县段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清理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肖 刚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文杰 县委常委、副县长、县经开区党工委书记
杜作文 副县长
宋 军 副县长
叶仕良 副县长
成 员:罗万宣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郑光明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童执全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杨凤英 县商务局局长
张怀华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鲁焕奎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黄修中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唐永宏 县水务局局长
沈中良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杜向峰 兆雅镇镇长
周 波 太伏镇镇长提名人选
郭锡芳 县水务局副局长
袁继明 县海事处处长
唐 刚 国网泸川供电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长江泸县段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清理核查工作,研究解决相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总河长办公室,由杜作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唐永宏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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