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泸县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泸县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泸县府办函〔2017〕92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
按照中央、省和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为加强对我县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泸县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组织实施县管、县直部门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三)指导和协调全县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审核县管、县直部门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四)督促检查全县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文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余 静 副县长
副组长:邝小波 县政府办主任
罗晓玲 县人社局局长
朱大清 县财政党组书记
成 员:龙文灯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曾万权 县发改局副局长
谢 鑫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刘锡春 县人社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与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络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罗晓玲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