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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县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来源: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06-14 08:32:30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县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泸县府办发〔2013〕66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泸县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


泸县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2013—201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学校体育科学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并转发的《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53号)的精神,为实现到“十二五”期末,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总体达到国家标准,初步配齐体育教师,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和学校体育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机制,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特制定泸县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

一、指导思想

坚持“健康第一”和“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围绕“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目标,使每个学生学会至少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以重普及、促提高为原则,坚持体制机制的完善,着眼青少年体育兴趣培养和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促进体育艺术教育发展,为加快实现旅游文化新县及国家卫生县城建设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深入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发展,规范体育课程管理,提升体育师资水平,为中小学生提供高质量的体育教育,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保障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到2015年,我县学生体质健康数据测试上报达到100%,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以上等级;基本完成全县中小学田径场建设工程和我县95%中小学校体育器材、场地设施达到市级标准,70%达到省级标准,50%达到国家标准;完成我县100%中小学体育教师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使我县的竞技体育在市、省比赛中保持领先地位;基本形成学校体育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机制,学校体育工作制度更加完善,同时使我县90%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的评估达到良好以上等级。

(二)年度目标

2013年底,我县学生体质健康数据测试上报达到100%,8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以上等级;我县80%中小学校体育器材、场地设施达到市级标准,50%达到省级标准,30%达到国家标准;完成我县30%中小学体育教师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同时对我县的学校体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实施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体育工作。

2014年底,我县学生体质健康数据测试上报达到100%,90%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以上等级;我县85%中小学校体育器材、场地设施达到市级标准,60%达到省级标准,40%达到国家标准;完成我县30%中小学体育教师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同时对全县学校体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对评估不合格的学校进行督促整改。

2015年底,我县学生体质健康数据测试上报达到100%,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以上等级;我县95%中小学校体育器材、场地设施达到市级标准,70%达到省级标准,50%达到国家标准;完成我县40%中小学体育教师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同时对我县的学校体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使我县90%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的评估达到良好以上等级。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职能

一是进一步发挥好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每年召开两次学校体育工作专题会,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布置、协调、检查学校体育工作。

二是规范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定期召开由教育局分管副局长、相关职能股室、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的工作例会,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解决学校体育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

三是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督导,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会同教育教研室、文体广电局定期对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和承担四川省教育体制改革的项目试点学校进行工作督查,将督查、检查结果纳入学校评估与考核指标。

(二)转变观念,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内涵的新认识

一是加强宣传,转变观念。围绕提高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素质目标,实行教育重心转移,即由应试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转为重视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

二是提高学校体育活动吸引力。加强课内与课外执行力度,以“三课两操两活动”、学校体育社团创建、体育特色项目营建及体育活动开展为抓手,进一步激发青少年自觉参与体育活动的兴趣。

三是提高项目布局的发展力。调整与完善项目布局,拓展体育活动项目品种,为广大青少年体育项目的普及与身体素质的提高提供有效组织保证,满足青少年个性化、多样化的体育需求。

(三)加强调研,建立健全布局网络

一是推进“校校有特色,人人会运动”项目建设。坚持“健康第一”和“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挖掘学校已有体育优势项目内涵,营造校园体育文化氛围,提升学生自觉运动的兴趣,确保每个学生学会2项体育技能,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形成学校体育工作特色,开展“体育特色学校”、“阳光体育示范校”的创建及评审工作。

二是调整学校体育项目结构,完善项目布局。扶持发展田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篮球等基础性项目,做强田径、篮球、足球等优势项目,保持领先水平;提升足球、排球等潜力项目水平,培育体育人才;完善县域内高中、初中、小学训练梯队衔接,优化年龄结构。

(四)完善机制,确保体育后备人才可持续发展

一是完善体育后备人才“绿色通道”入学保障机制,修订《泸县体育特长生升学管理办法》,保证具备培养输送价值、市级比赛获奖人员和具有较好发展潜力的运动员不流失。并且利用我县的优质教育资源优势,吸引外县有发展潜质的学生运动员。

二是加强体育特长生的文化学习督导力度,以培养体育后备人才道德情操、文化知识为重点,促进体育特长生全面、可持续发展。

(五)加强督导,完善评估机制

在学校体育的深化推进中,将把教育督导、活动评估、重点提升、等级评定、表彰奖励、宣传引导作为学校体育特色深化的有效措施。

一是对青少年体育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教育督察。把“三课两操两活动”和学校体育项目发展作为考核评估必有的重点内容,加强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的履责行为。

二是对青少年体育活动开展情况加强评估如激情大课间、快乐星期三活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注重课内及课外体育活动的质量,提高活动的有效性,做到有方案、有评价、有反馈,促进青少年健康素质的全面提高。

三是对青少年运动队建设实施动态管理。建立与完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传统项目学校、重点项目布局学校及体育特色学校的管理机制,实施动态的工作指导和检查。

(六)加大投入,积极推进合理资源配置

一是在经费投入上,设立专项资金,用于体育比赛、学校评比、教师培训、考核激励等,并采用前期初投,过程指导与检查,结合结果奖励的办法,加大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经费投入和管理保障。

二是加强硬件建设力度,结合十二五规划及项目发展需求,继续推进学校体育场地改建和体育场地增建,在改建和增建过程中,加强沟通和协商,使场地建设兼顾项目普及的使用需要。

三是加强体育教师队伍配备,有计划的招聘、配备体育教师,满足体育教学的需要,合理计算工作量,提高薪酬,建立同工同酬机制。

四是进一步优化整合资源,探索建设多元利用、多方整合的模式,使场地建设既满足社区群众需要,又满足学校和社区青少年体育活动需要,形成多层次、多方面、便民利民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加强有条件对外开放的试点学校硬件隔离围网建设,真正做到“学校安全得到保障、对外开放时段得到保证”两方面兼顾,在县内所有学校广泛推广。

(七)创新机制,加强教练员队伍、体育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开展体育教师专业化培训,做好定量学习记录、细化评价机制,并计入年度绩效评估考核;鼓励教练员、体育教师多参加有关的各类学习班和培训班。有条件的建立由体育教师、教练员组成的项目中心组,制定保障制度,开展相关业务学习及活动。

二是探索灵活的用人机制。教体局要拓宽渠道,试行体育(重点)项目布局学校优先招录与本项目对口的专业素养好、技能强、有奉献精神的体育教师,促进专业提升。探索形成灵活、合理的用人机制,激发学校体育工作活力。

(八)正确引导,深化体育竞赛工作改革

一是以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和阳光体育活动为契机,努力建设丰富多彩的校园体育文化。积极探索我县中小学体育竞赛工作改革,通过多种形式比赛的有机组合,构建多元化、多层面、多渠道的青少年体育比赛平台,开展更多、更好、更安全、更便捷、更有实效的青少年喜闻乐见的体育锻炼与活动比赛,吸引更多的学生培养终身体育的理念,满足广大学生的体育文化需求,塑造“更快、更高、更强”的人文精神,促进学校体育得到进一步的普及和提高。

二是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为主线,推动学校校本课程建设,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拓展中小学课外体育文化的社会影响力。积极开拓社会优质资源,加大合作力度,提升学生体育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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