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06-17 10:45:36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泸县府办函〔2013〕46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3〕126号)、《泸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要求,现就做好我县“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评估的重点内容

根据国家“十二五”中期评估工作要求,紧扣《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侧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评估工作:

(一)主要指标评估。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检查评估指标及评估方法,对《纲要》提出的27个主要规划指标进行评估,重点对指标实现的进度、今后3年的趋势判断以及到2015年实现程度的预测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详见附件)

(二)专题分析调研。对《纲要》提出的加速建设丘区工业强县、加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先进县、积极推进现代商贸物流业发展、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建设创业泸县、建设生态泸县、建设开放泸县、建设和谐泸县等战略任务进行分析评价,重点开展以下6个专题研究:一是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二是现代农业发展研究。(牵头单位:县委农工办);三是第三产业发展研究。(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四是文化旅游新县建设研究。(牵头单位:县旅游局);五是加快新型城镇建设研究。(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六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研究。(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三)重点领域评估。县级相关部门对《纲要》中所负责领域的各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开展的主要工作、采取的政策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对策举措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全面评估。《纲要》专栏中明确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进展情况要逐一进行说明。

(四)对策和建议。县级相关部门要深入分析我县科学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的成效,以及国内外形势变化对“十二五”中后期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影响等。根据上述分析评估,结合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围绕四川省“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泸州市“着力六个突破,力争四年翻番”战略目标、泸县“实现四年翻番,力争率先突破”决定、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试点、西部地区农民创业试点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包括是否需要对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等。

二、工作要求

(一)各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对牵头编制的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二)各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要在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参照国家《评估通知》提出的评估方法,注重全面评估和重点评估相结合、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相结合、自我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全面、客观评估规划实施进展情况。

(三)各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对本地区“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包含本地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等有关情况。县级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所属领域实施进展的评估和监测评估指标评价等相关工作。

(四)县发展改革局负责起草《泸县“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上报县政府审核,经县政府审核通过后,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评估工作,抓紧时间开展调查研究、分析评估,于6月25日前形成评估报告以正式文件报送县发展和改革局(附评估报告电子版)。

联 系 人:县发展和改革局规划科 曾万权 聂富平

联系电话:0830-8180559 13696108891

电子邮箱:jvghk@126.com


附件:泸县“十二五”规划27个主要指标评估分工表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9日

附件:

泸县“十二五”规划27个主要指标评估分工表

指 标

单位

2015年目标

牵头单位

指标属性

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270

县发展和改革局

预期性

第一产业增加值

亿元

37

县委农工办

预期性

第二产业增加值

亿元

178

县经济和信化局

预期性

工业增加值

亿元

170

县经济和信化局

预期性

第三产业增加值

亿元

55

县商务局

预期性

人均生产总值

30000

县发展和改革局

预期性

财政总收入

亿元

24

县财政局

预期性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亿元

9.5

县财政局

预期性

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额

亿元

700

县发展和改革局

预期性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77

县商务局

预期性

民营经济比重

%

66

县委统战部

预期性

全县总人口

万人

114.5

县公安局

预期性

人口自然增长率

控制在4.67

县人口和计生局

约束性

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41.5

县住建局

预期性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5000

县人社局

预期性

农村居民人可均支配收入

10018

县委农工办

预期性

城镇登记失业率

%

控制在4.5

县人社局

约束性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80

县人社局

预期性

城镇新增就业累计人数

20000

县人社局

预期性

城镇化率

%

40

县住建局

预期性

森林覆盖率

%

42.5

县林业局

预期性

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

%

继续下降

县发展和改革局

约束性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90

县环境保护局

预期性

化学需氧总量

万吨

0.69

县环境保护局

约束性

氨氮总量

万吨

0.05

县环境保护局

约束性

二氧化硫总量

万吨

0.74

县环境保护局

约束性

耕地保有量

万公顷

7.78075

县国土资源局

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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