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报送2014年泸州年鉴泸县篇和泸县政务大事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报送2014年泸州年鉴泸县篇和泸县政务大事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泸县府办发〔2014〕3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4年泸州年鉴泸县篇和泸县政务大事记的报送和编纂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各镇以纪实方式,报送本镇地理位置、幅员面积、村组设置(社区)、人口、非农人口情况;2013年全镇生产总值、第一产业增加值、第二产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情况(可增加一些反映全镇主要业绩的数据);财政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社会事业发展情况;相对于其它镇独有的或明显的特点和特色;现任党委书记、镇长姓名。
(二)各部门以纪实方式,站在全县角度,报送本行业基本情况、发展变化概况。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投资促进局、园区管委会、农业局,分别报送3张以上反映公路、城镇、企业、商贸、园区、农业方面建设成就的电子档图片(图片要求时间、地点、任务、事件要素齐全)。各部门可选报能体现泸县特色的电子档图片。
(三)各镇、各有关部门可选择能反映泸县特色或亮点的事项,编写和报送特色条目。
(四)各镇、各部门按时间顺序,报送《2013年度政务大事记》和2013年度获得市委、市政府和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情况。
二、报送要求
(一)文稿要求。文稿应做到观点鲜明、实事求是、体例完备、语言精炼,文风要严谨、朴实。文稿要经单位领导审核把关,并在文末署上单位领导姓名和撰稿人姓名。
(二)数据要求。文稿中所列数据以县统计局核定的为准;县统计局未纳入统计的数据,以主管部门核定的为准。
(三)工作要求。各镇、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撰写;根据编撰要求,认真落实编写任务。要安排思想和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文字水平过硬的人员参与编撰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撰稿工作。
(四)报送纪律。对到期未报送的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将给予通报。
三、报送时间
2014年2月28日前报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并附电子文档。联系人:钟晓娟,邮箱:695339086@qq.com,联系电话:8190276。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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