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规范治理县城城区丧葬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规范治理县城城区丧葬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泸县府办函〔2014〕50号
福集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加强殡葬管理,规范县城城区的丧葬活动,提升县城的整体形象,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促进我县精神文明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规范治理县城城区丧葬活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余 静(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 奇(县府办副主任)
陈先贵(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程世明(县公安局副局长)
卓姝凤(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玉兰(县财政局副局长)
朱俊元(县住建局党委副书记)
游 华(县环保局副局长)
谢云林(县城管局副局长)
周明洁(县法制办副主任)
刘先琴(福集镇镇长助理)
徐志春(县国资公司资产运作部经理)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社会事务与区划地名股,联系电话8181796。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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