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10-15 17:09:13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泸县府办函〔2014〕9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和提高用水效率,提高水价改革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0〕2613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3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泸县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靳地胜(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肖忠宝(县发改局局长)

黄修忠(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龙维平(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中洪(县人大财经委主任)

廖良书(县政协社事委主任)

何碧波(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邓万平(县发改局副局长)

牟  勇(县住建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邓万平兼任。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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