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泸县府办函〔2014〕9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和提高用水效率,提高水价改革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0〕2613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3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泸县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靳地胜(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肖忠宝(县发改局局长)
黄修忠(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龙维平(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中洪(县人大财经委主任)
廖良书(县政协社事委主任)
何碧波(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邓万平(县发改局副局长)
牟 勇(县住建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邓万平兼任。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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