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泸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泸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泸县府办函〔2014〕98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加强泸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县政府决定成立泸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市政府和我县关于泸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和协调推进泸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研究决定泸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大事项。
二、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喻 斌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 梅 燕 县府办副主任
练宝田 县环保局局长
成 员: 魏晓芹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肖忠宝 县发改局局长
蒲云贵 县经信局局长
李 玲 县商务局局长
何显容 县科技局局长
陈先贵 县民政局局长
陈 进 县财政局局长
华正国 县国土局局长
黄修中 县住建局局长
张世忠 县交通局局长
廖理洪 县水务局局长
曾一洴 县农业局局长
王映权 县畜牧局局长
赵柱权 县林业局局长
周 宏 县卫生局局长
童执全 县统计局局长
朱海斌 县安监局局长
徐泽刚 县食药监局局长
彭维昆 县工商局局长
徐 峰 县质监局局长
官昌国 县气象局局长
程世明 县公安局副局长
黄 梅 县城管局局长
郑尚贵 县金融办主任
胡永权 县银监办主任
叶仕良 福集镇镇长
熊联彬 嘉明镇镇长
胡洪斌 喻寺镇镇长
陈 江 方洞镇镇长
肖 科 得胜镇镇长
吕 彬 天兴镇镇长
温国平 海潮镇镇长
唐浩然 潮河镇镇长
杜然华 牛滩镇镇长
鲁焕奎 毗卢镇镇长
毛品高 石桥镇镇长
邝小波 玄滩镇镇长
刘光会 云龙镇镇长
熊建辉 奇峰镇镇长
钟成贵 百和镇镇长
胡 平 立石镇镇长
徐春桃 兆雅镇镇长
万绪友 云锦镇镇长
贾纯国 太伏镇镇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环境保护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环境保护局局长练宝田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县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陈广聪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雷鑫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苟清武、县 公安局副局长程世明、交警大队大队长徐军、县财政局副局长王玉兰、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党委副书记朱俊元、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钟文、县农业局副局长张力、县气象局副局长先开华担任。
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领导小组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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