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电网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2-26 11:37:14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电网建设的实施意见

泸县府发〔2014〕1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解决全县电网电源单一、主干电网薄弱、农网改造滞后等问题,改善电力环境,保障供电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电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计划到2016年,投资4.77亿元,完成220KV泸县输变电工程、110KV城北输变电工程和35KV百和、天洋等输变电工程,形成以220KV电网为支撑,以110KV电网为干线的主网架;实施低电压台区整治、农网改造升级等工程,协调发展各级配电网,促使电网结构优化、智能化水平提升,实现安全、稳定、高效供电。

二、工作重点

2014年,计划投资16715万元,完成220KV泸县输变电工程及110KV配套工程、2013年低电压改造工程、县城住宅小区配网改造工程;实施并完成35KV永兆线新建工程、35KV百和输变电工程、2013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2013年县城电网改造工程、县城公变智能户表改造工程、2014年电网生产大修技改项目、2014年农网工程项目、2014年农电工程项目。

2015年,计划投资11085万元,完成35KV奇玄线新建工程;开工2014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110KV城北输变电工程、35KV天洋输变电工程、2015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2015年农电工程项目;继续完成2014年低电压台区整治扫尾工程。

2016年,计划投资19870万元,开工建设35KV关山输变电工程;实施2016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2016年农电工程项目。完成2015年110KV城北输变电工程、35KV天洋输变电工程、低电压台区改造工程和县城电网改造扫尾工程。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推进组

建立有关部门为成员的电网建设推进工作组,负责协调电网建设工程事项,及时研究解决电网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快推进全县电网改造工作。

(二)强化工作职责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电力建设项目协调工作。国网四川泸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泸县供电分公司:发挥电网建设的主体作用,精心组织完善变电站、电力设施布局和线路走廊选线等规划;负责电力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工,高效、安全完成各项改造工程。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电力项目的前期立项工作。县国土资源局:根据电力规划将用地纳入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协调用地补偿征地拆迁工作。县林业局:负责林木砍伐的协调工作。县公安局:负责电力项目建设治安问题的处理,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和打击。各镇要建立电力建设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强化农村电网规划与城镇规划的统筹协调,保证电网、变电站等用地需求;负责协调所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青苗赔偿等群众工作,确保电力公司各项建设的顺利进行。对农村电网改造中的收费情况进行监督,严禁搭车收费、乱收费,严禁向群众收取额外费用,严禁向群众集资。

(三)严格进行目标考核

县政府每年将农村电网建设工程列入县重点项目管理,并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定期督查督办。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电网建设目标任务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能按期圆满完成电网建设目标任务的,因失职、渎职等主观原因,造成电网建设工程滞后的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从严查处在电网改造中出现的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等违规违纪行为。


附件:泸县2014—2016年电网建设项目计划任务表



泸县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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