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泸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泸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泸县府办函〔2015〕71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委《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发改规划〔2014〕2960号)精神和省、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工作要求,县政府决定成立泸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薛学深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靳地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李 亮 县委常委、副县长
胡万国 县委常委、副县长
余 静 副县长
杜作文 副县长
宋 军 副县长
成 员:张福荣 县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李高和 泸州医药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李启富 县政府办主任
艾文平 县委农工办主任
李 庆 县委编办主任
王万林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中显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杨双全 县人社局局长
施小莉 县投促局局长
陈 进 县财政局局长
蒲云贵 县经信局局长
李祖春 县商务局局长
李清华 县住建局局长
黄修中 县交通局局长
廖理洪 县水务局局长
沈中良 县环保局局长
朱大清 县教育局局长
秦治军 县民政局局长
周 宇 县统计局局长
龙维平 县卫计局局长
曾一洴 县农林局局长
游书勇 县文体新广局局长
吴雪红 县科知局局长
苟治权 县公安局副局长
曾万权 县发改局副局长
谢永珍 县国土局副局长
郑尚贵 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分别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分别由李清华、曾万权同志兼任。县发改局主要负责对接协调国家、省、市发展改革委,日常工作由县住建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推进组:
一、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推进组
由靳地胜同志任组长,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等部门配合,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
二、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推进组
由靳地胜同志任组长,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局、县金融办、县国土局、县住建局等部门配合,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
三、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管理降低的新型模式推进组
由靳地胜同志任组长,县发改局牵头,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部门配合,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
四、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组
由李亮同志任组长,县住建局牵头,县委农工办、县经信局等部门配合,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
五、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总目标推进组
由李亮同志任组长,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统计局、县卫计局等部门配合,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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