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4-24 16:59:06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县府办发〔2015〕53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泸县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内容和要求,认真开展好基层农技体系建设工作。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


泸县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四川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业函〔2015〕156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4〕351号)精神,为大力推进泸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全面提高农技推广服务效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创新驱动为引领,全面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信息化服务手段、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全力支持规模经营组织发展为工作重点,为“稳粮增收调结构,提质增效转方式”提供强有力的科技和人才支撑。通过项目实施,推动改革创新,推进构建职能明确、机构健全、管理科学、队伍精干、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全面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能力,为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范围

本项目涉及全县19个镇和玉蟾街道,覆盖全县251个行政村,其中水产业重点在奇峰、云龙、嘉明、毗卢、玄滩五个镇,农机推广重点在云龙、兆雅、立石、福集、喻寺五个镇。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1.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农技推广队伍;按照民办公助原则,每个村选聘1名具有一定农业专业技术知识和业务技能的人员作为村级农技员。

2.全面推行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在全县20个派驻农技站建立农技推广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范围、对象及内容,将岗位责任制度上墙,向社会公示农技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服务内容承诺、工作职责等;确定并量化每位农技人员全年的推广任务和目标,农技人员按照落实的工作任务,实行包片(村)联户制度,以科技示范户作为技术推广的桥梁和紐带,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

3.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全面推行“服务在镇、管理在县、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由农民群众、镇政府(街道办)和县级主管局三方共同参与的绩效考评机制,将农技人员的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三方考核”机制中,农民群众占20%、镇政府占30%、县级主管局占50%。农技人员考核工作由县级主管部门主持实施,考核结果与农技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等挂钩。

4.健全农技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农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省里的培训计划,结合主导产业发展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知识更新培训。对本县技术人员的培训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进行,着力解决基层农业技术人员断层和知识更新慢的问题。

5.健全多元化合作推广机制。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组织和引导广大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专业服务组织、涉农企业等深入基层一线,围绕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需求,开展全程机械化、农资配送、病虫害统防统治、代耕代种等全年全程技术推广服务。

(二)遴选、发布主导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经县农林局邀请科研、推广、教学、生产等方面的专家调研讨论,结合我县自然条件、农牧渔业优势和农民科技需求,筛选确定了2015年主导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1.种植业。

(1)水稻。以农业部推荐品种Ⅱ优602、Ⅱ优航二号、Z优272,宜香优1577为主稻品种,适当搭配地方优良品种川香优2号。以水稻强化栽培技术、中稻+再生稻双高产栽培技术,水稻旱育稀植栽培技术、水稻免耕技术、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为主推技术。

(2)高梁。以杂交高梁泸糯8号和地方品种青壳子洋高粱、国窖红1号为主导品种,推广运用“三改”和带状轮作“双一八”、“双二零”高产模式。

(3)蔬菜。以春早熟、秋延后茄果类、叶菜类蔬菜为主导品种,推广地膜覆盖栽培技术、粮经复合稻菜轮作技术。

(4)甜橙。以塔罗科血橙、北碚447等为主导品种,推广运用营养钵大苗移栽、矮化密植、果实套袋、留树保鲜技术、肥水一体化技术。

(5)龙眼。以蜀冠、泸丰一号、泸早一号为主导品种,推广运用果园压青培肥、疏花疏果技术、覆膜防冻技术,绿色防控、解决结果大小年问题等技术。

2.畜牧业。

(1)生猪。以PIC等优质生猪为主导品种,主要推广生猪繁育、猪的饲养管理、生猪疫病防治等生猪养殖管理技术。

(2)羊。以黑山羊为主导品种,主要推广饲养管理、疾病防控等羊养殖管理技术。

(3)鸡。以山地鸡为主导品种,主要推广繁育、饲养管理、疾病防控等技术。

3.渔业。

以黄颡鱼、斑点叉尾鮰、湘云鲫等为主导品种,健康养殖技术、鱼病综合防控技术为主推技术。

4.农机主推技术。

主推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和机械化收割技术。

(三)实行技术指导员包村联户指导。

1.围绕主导产业发展,遴选培养科技示范户。在全县20个镇(街道)251个村,每个村遴选3-5个具有一定文化、种养水平较高、群众基础好的农户,作为科技示范户。全县共培养科技示范户1080户,其中种植业示范户1000户,畜牧业示范户50户,水产业示范户10户,农机示范户20户。对示范户建立管理档案、统一制作科技示范户标牌、印制《科技示范户手册》。在加大科技示范户培养的同时,发挥科技示范户的辐射带动作用,每一个示范户辐射带动周边10-20农户。

2.选聘技术指导员,开展包村入户指导。种植业按示范户10:1的比例从县镇两级农技人员中择优选聘100名技术指导员,每名技术指导员负责2-3个村,包户指导10个示范户;畜牧业按示范户1:1的比例从从县镇两级畜牧技术人员中择优选聘50名技术指导员,每名技术指导员负责1-2个村,包户指导1个示范户和10个带动户(场);水产业按示范户1:1的比例从县水产系统中择优选聘10名技术指导员,每名技术指导员负责1-2个镇,包户指导1个示范户和10个带动户;农机方面从全县农机系统中择优选聘20名技术指导员,每名技术指导员负责包户指导1个示范户和辐射带动户。技术指导员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分户(场)技术指导方案、开展科技示范户培训、建立工作手册。技术指导员全年进村入户时间不少于80天,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95%以上。

(四)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

围绕优势农牧渔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要,按照一业为主、多种示范的原则,加强与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对接,依托西南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四川省农科院、四川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等试验示范基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产业基地,在全县建设14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其中种植业5个,分别为嘉明镇护松村粮经复合产业示范基地(县级)、得胜镇仁和村有机蔬菜试验示范基地(县级)、潮河镇后湾村龙眼试验示范基地(县级)、太伏镇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县级)、海潮镇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县级),每个基地面积500亩,共计2500亩;畜牧业1个,为兆雅镇清泉生猪养殖场试验示范基地(县级);水产业3个,分别为奇峰镇水产健康养殖基地(县级)、毗卢镇水产健康养殖基地(县级)、云龙镇健康养殖示范基地(镇级);农机业5个,分别为云龙镇杨高村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县级)、兆雅石龙村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县级)、得胜刘氏泡菜蔬菜生产基地(县级)、喻寺天蜀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镇级)、立石镇春雨农机专合社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镇级)。每个试验示范基地不仅要有明确的主导产业、基地责任人、基地标牌,也要有明确的专家、技术指导员以及技术指导服务职责机制。

(五)培训基层农技人员和农业从业人员。

1.继续实施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根据全省统一编制的分类别、分产业培训计划,我县将分批次选派基层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技术人员到四川省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泸州市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开展5天以上的集中培训,提升基层农技人员的业务水平。

2.继续开展农民田间培训学校试点。根据《四川省农民田间学校试点工作方案》(川农业函〔2010〕776号),紧密围绕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继续开展农民田间培训学校试点建设。今年拟建立田间培训学校5个,探索建立长效运行机制,逐步实现“五个一”的标准(一组、一员、一批、一田、一栏),促进培训学校在农村长期可持续发展。

3.开展骨干农民培训。选聘50名农技人员作为培训教师,在水稻和高梁高产创建示范线、现代农业产业基地、渔业养殖基地,对骨干农民集中开展农业政策与法规和种养殖技术、测土配方施肥、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知识培训。计划今年全县举办50个培训班次,培训骨干农民2500人。

(六)改善农业技术信息化服务手段。

建立农技推广云平台,通过“农技宝”、“E农通”、农业科技网络书屋等现代信息服务手段推广农业技术,推进信息技术和服务与现代农业建设相融合,构建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快速便捷通道,实现技术推广全域全天候在线服务,解决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进度安排

(一)2015年2—4月。制定实施方案,上报省、市农业、财政部门备案;成立项目建设领导组、项目指导专家组;筛选落实主导产业和主导品种、主推技术;选聘技术指导员、遴选示范户、确定试验示范基地;进行宣传动员和项目启动。

(二)2015年5月—9月。健全农技推广各项制度,开展科技示范户培养和指导,建设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立农技推广云平台。

(三)2015年10月—12月。开展骨干农民培训和田间学校试点,聘请省市专家进行产业指导和技术培训;选派农技人员到部、省、市培训机构参加知识更新培训。

(四)2015年12月—2016年1月。总结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组织县级专家组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和培训效果;对技术指导员进行考评和考核,兑现绩效奖励;进行自查总结和项目绩效评估,申请上级检查验收。

五、严格资金使用和管理

(一)资金安排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4〕351号)精神,我县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30万元,资金分配为农业120万、畜牧60万、水产30万、农机20万。

(二)资金使用范围

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印发的《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管理与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5〕5号)要求,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基地及农业科技示范户物化补助、农技推广能力建设三个方面。

1.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69万元,占补助资金的30%:主要用于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补助46万元(农业24万元、畜牧12万、农机4万、水产6万),占补助资金总额的20%;聘请技术专家补助和绩效考评费用11.5万元(农业6万元、畜牧3万、农机1万、水产1.5万),占补助资金总额的5%;技术资料打印、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费用补助资金11.5万元(农业6万元、畜牧3万、农机1万、水产1.5万),占补助资金总额的5%。

2.试验基地及农业科技示范户物化补助69万元,占补助资金的30%:用于科技示范户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种子(苗)、肥(饲)料、设备等补助46万元(农业24万元、畜牧12万、农机4万、水产6万),占补助资金总额的20%;试验示范基地设施设备和种子(苗)、肥(饲)料补助23万元(农业12万元、畜牧6万、农机2万、水产3万),占补助资金总额的10%。

3.农业技术推广能力建设支出92万元,占补助资金的40%:

农技推广人员能力建设补助46万元(农业24万元、畜牧12万、农机4万、水产6万),占补助资金总额的20%,用于基层农技人员参加省、市认定的培训机构进行5天以上的知识更新培训和开展农民培训;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能力建设补助46万元(农业24万元、畜牧12万、农机4万、水产6万),占补助资金总额的20%,主要用于支持基础工作扎实,条件建设具备一定基础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配置技术推广设施设备。

(三)强化资金管理

认真落实中央、省要求,将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履行职责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强化专人管理,严格按照省上制定的资金用途使用资金,补助资金严禁用于发工资,严禁截留或挪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项目资金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由县财政按照项目资金明确的资金分配比例分别下达预算到县农林局(含水产)、县畜牧局、县农机局等项目实施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完工并通过验收后在项目实施部门计财股报账。各项目实施主管部门要建立项目资金专帐,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一是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资金用途使用专项资金,不得超范围、超比例使用资金;二是严格政府采购程序,项目物化补助、设施设备购置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要求;三是严格项目报账要求。物化补助资金报账必须凭采购合同、采购发票、采购验收单、物资发放明细表等报账;绩效考评奖励必须凭考评方案,考评结果按实兑付,不得发放现金;农技人员技术推广服务补助凭交通费票据、资料印刷和打印票据报账;农技推广人员能力建设凭培训通知文件、培训费、交通费、住宿费票据报账,农民培训凭场地租用合同、场租和交通费发票、培训台账等报帐。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继续维持以县长任组长,农业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农林、财政、畜牧、农机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领导小组,并在县农林局设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技术队伍建设

聘请几大产业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每个主导产业确定一名责任专家,建立首席专家指导下的责任专家工作制度;成立技术指导组,负责组织技术人员进村入户,组织示范户按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操作,确保技术到位;成立顾问组,聘请四川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专家担任项目技术顾问,提供技术支撑。

(三)强化项目管理

建立和完善农技人员聘用制度、责任制度、考评制度、培训制度和多元化推广制度5项农技推广制度,并实行制度上墙,使用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统一标识,编制主导产业区域分布和技术指导员包村服务图。建立和完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档案,与高产创建示范片有所区别,规范竖立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牌,杜绝“插牌”基地。为每个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配备技术指导员胸牌、悬挂科技示范户门牌,做到《技术指导员手册》和《科技示范户手册》人手一册。充分利用全国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填报补助项目基本信息,实行计算机管理,加快建立管理规范、运转协调、充满活力、服务到位、农民满意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提高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增强农技推广服务实效。

(四)强化绩效考核

建立农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机制,对用于农业技术人员的绩效奖励资金,由县级主管部门将农业技术人员的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群众对农业技术人员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实行岗位责任制,按照县级实施方案,层层、逐个落实岗位责任,明确每个农业技术员的工作内容、服务对象,量化工作指标和任务要求;二是实行工作任务公开制,全面推行工作日志公示和考勤制度,把每个农业技术员的下乡记录和技术服务情况张贴公示,强化群众监督;三是强化三方考评制,建立健全县级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和农民群众三方考评制度,对农业技术员的工作完成情况、满意度和技术水平等进行综合全面评价,将考核结果直接与绩效奖励挂钩,奖励先进,督促末位,杜绝补助资金平均发放、违规补助,充分调动农业技术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加大力度总结宣传

及时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上载到中国农业推广网、四川农业信息网、云平台等,并利用报刊、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平台多渠道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成果。进一步深入开展“技术走基层”活动,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提高农技人员的责任心、使命感,带动农技推广能力与水平不断提升,开创农业技术推广新局面。


附件:泸县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经费安排表

附件

泸县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经费安排表


单 位

农技推广补助(万元)

试验示范基地和示范户物化补助(万元)

推广能力建设补助(万元)

合 计

(万元)

交通费补助

专家补助及绩效奖励

资料费等

本项合计

示范户物化补助

基地补助

本项合计

人员能力

机构能力

本项合计

农 业

24

6

6

36

24

12

36

24

24

48

120

畜 牧

12

3

3

18

12

6

18

12

12

24

60

农 机

4

1

1

6

4

2

6

4

4

8

20

水 产

6

1.5

1.5

9

6

3

9

6

6

12

30

合 计

46

11.5

11.5

69

46

23

69

46

46

92

230

占总资金比例

20%

5%

5%

30%

20%

10%

30%

20%

20%

4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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