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强化煤矿攻坚行动的通知

来源: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4-22 08:59:57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强化煤矿攻坚行动的通知

泸县府办发〔2014〕45号


各产煤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全县煤矿兼并重组工作,严把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关,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根据《泸县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实施方案》(泸县府办发〔2014〕16号)要求,现将煤矿攻坚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攻坚时间

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

二、攻坚目标

全县煤矿安全基础条件、机械化程度、安全管理水平和煤矿本质安全有较大提升,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有根本好转,杜绝煤矿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2014年底煤矿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市下达的指标以内,到2015年底,我县煤矿死亡人数控制在3人以内。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高效矿井和瓦斯治理全部达标,2015年摘掉全省煤矿安全重点县的帽子。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煤矿兼并重组。指导全县10个保留煤矿企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开展资产确认,签订完善兼并重组协议,开展产权比例确认,制定新公司章程和切实可行的职工安置方案。根据批准的兼并重组实施方案,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核准,组建新企业(集团)。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依法变更采矿许可证、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设置安全、生产技术等相应工作机构、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健全工作制度,形成公司化运作机制,切实做到兼并重组煤矿企业“一个法人、一个矿权、一套系统、一个团队”。

(二)切实做好煤矿复工复产。严格煤矿复产复工标准和程序,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专家对全县煤矿进行全面“会诊”,开展隐患大排查,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进行逐一整改。对整改完成的煤矿,严格对照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逐一验收,确保停产整顿和复产复工煤矿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凡不符合《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任何一个条款或达不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最低标准的矿井,一律不准复产复工。

(三)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建立县级领导联系煤矿制度,加强对包联煤矿的检查指导。全面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强力推进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的改革,提高机械化程度。推进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加大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力度,全面创建瓦斯示范矿井。彻底排查煤矿水患,严防透水事故。配备双电源、双风机,配备足够的自救器,建立完善瓦斯监控系统,保障正常运行。推动煤矿企业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工作,淘汰明令禁止的设备及工艺。加强煤矿采掘头面的管理,加强煤矿顶板、运输、放炮、用电等现场管理,努力减少煤矿一般事故。大力宣传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坚决杜绝煤矿非法生产行为。


附件:1. 泸县煤矿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泸县煤矿攻坚行动任务分解表

3.泸县县级领导联系煤矿名单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4日

附件1

泸县煤矿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薛学深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靳地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喻  斌 县委常委 副县长

成  员:刘  奇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易其良 县监察局局长

肖忠宝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王定平 县经济信息化局副局长

彭维昆 县工商局局长

陈  进 县财政局局长

杨双全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朱海斌 县安全监管局局长

华正国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孝伦 县煤矿重组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全监管局,由安全监管局总工程师杨成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泸县煤矿攻坚行动任务分解表

序号

任 务

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

时间

备注

一、

加快推进煤矿兼并重组

1

签订重组协议,组建新企业

督促指导全县10个保留矿井兼并重组工作,签订重组协议,完善管理机构,切实做到兼并重组煤矿企业“一个法人、一个矿权、一套系统、一个团队”。

县经信局

县煤矿重组办

2014年5月


2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负责公司及矿井名称核准、法人登记、营业执照办理等工作。

县工商局

2014年6月


3

办理采矿许可证

负责公司及所属矿井采矿权变更登记及采矿许可证重新办理工作。

县国土局

2014年12月


4

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负责协调上报四川煤监局办理公司及所属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

县安监局

2014年12月


二、

严格复工复产程序






二、

严格复工复产标准

1

完善机构和人员

复工复产启动前完善重组企业机构、人员,开展人员资格审查,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集中培训,达到复工复产规定要求。

县安监局

县经信局

各产煤镇

按进度


2

制定工作方案

制定矿井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明确复工复产程序、标准、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县安监局

各产煤镇

各煤矿企业

按进度


3

启动整改准备工作

恢复矿井通风、入井侦察、排放瓦斯。

县安监局

各产煤镇

泸县狐狸坡救护公司

各煤矿企业

按进度


4

确定开采范围

煤矿企业向国土部门申请重新核定矿井采空区或薄化带、开采范围及煤层。经核定与井下实际相符且开采区域合法的采掘工程平面图报县安监、经信、国土部门。对确定范围以外的所有区域进行密闭。

县国土局

各煤矿企业

按进度


5

排查整改隐患

组织专家组开展隐患排查,制定隐患整改工作方案,督促企业全面开展隐患整治。

县安监局、县经信局

县国土局、县公安局

各产煤镇政府

四川省安全技术中心

各煤矿企业

按进度


6

复产验收

组织专家开展复产复工验收,办理复工复产审批手续。

县监察局、县安监局

县国土局、县经信局

县公安局、县发改局

县工商局、县供电局

四川省安全技术中心

各产煤镇政府

按进度



三、

强化煤矿安全管理


















三、

强化煤矿安全管理













三、

强化煤矿安全管理


1

强化党政同责

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增强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属地监管职责,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县、镇党委、政府

2015年12月


2

强化“一岗双责”

按照《泸县安全生产五级监管责任规定(试行)》(泸县委办发[2014]3号),落实各部门煤矿安全监管责任。

县安监局、县国土局

县公安局、县发改局

县供电局、县工商局

县人社局、县总工会

县财政局、县监察局

县文体广电局

县目督办

2015年12月


3

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切实保障煤矿安全投入。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和责任体系,配齐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措施。

县安监局、县国土局

县公安局、各产煤镇

2014年6月


4

加大小煤矿整顿关闭力度

督促河沟口、关大井煤矿完成水患治理工程,并确保及时关闭到位。

县安监局

2015年12月


5

严格煤矿安全准入

严格煤矿建设项目核准,严格煤矿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准入,煤矿恢复生产前,所有生产矿井必须采用后退式壁式开采,采煤工作面使用单体液压支柱。严格煤矿企业管理人员准入,煤矿复产前,所有煤矿矿长、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报县安监局备案,完成煤矿矿长、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台账。

县发改局

县安监局

2014年12月


6

深化瓦斯综合治理

联系协调相关部门和机构对全县煤矿进行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

县安监局

县发改局

2015年6月


7

全面普查煤矿隐蔽致灾因素

2014年9月前,将泸县鑫福煤业有限公司狐狸坡煤矿作为水害普查治理示范矿区,划定矿区内每一个煤矿禁采线和警戒线,建立治灾长效机制; 2015年3月前,完成划定全县煤矿禁采线和警戒线,督促煤矿企业落实防治水措施。

县国土局

县安监局

2015年3月


8

大力推进煤矿“四化”建设

加快推进小煤矿机械化建设,2015年底前,全县所有矿井全部达到安全高效矿井标准。其中,泸县鑫福煤业有限公司狐狸坡煤矿在2014年底前建成采煤、掘进机械化矿井;泸州远大煤业有限公司和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2015年底前建成采煤、掘进机械化矿井。深入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2015年底前,全县煤矿质量标准化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其中,泸县鑫福煤业有限公司狐狸坡煤矿在2014年底前建成二级以上质量标准化示范矿井;泸州远大煤业有限公司和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矿井2015年底前建成二级以上质量标准化示范矿井。大力推进煤矿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在2014年12月底前将县煤矿瓦斯监控平台升级改造为威远县物联网综合安全监管平台。

县安监局

2015年12月


9

强化煤矿矿长责任和劳动用工管理

督促落实煤矿矿长责任制度,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管理。2014年,在鑫福煤业有限公司试点,2015年在全县煤矿企业推广实施。督促煤矿保护工人权益,每年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加强尘肺病防治工作。

县安监局

县人社局

县总工会

2015年12月


10

提升应急救援科学化水平

煤矿恢复生产前,煤矿企业建立完善兼职救护队,并与泸州市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县安监局

煤矿恢复生产前


11

加强煤矿安全培训。

每年举办一次煤矿全员职工安全培训班和班组长安全培训班,安监局会同组织部、党校对各镇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安办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县安监局

2014年12月


12

扎实落实“双七条”规定

按照“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活动年的要求抓好宣传贯彻工作。

县安监局

县文体广电局

2014年12月


13

建立举报奖励制度

县政府设立奖励举报基金和违法生产建设举报电话。

县政府办

县安监局

2014年3月


14

强化煤矿停产期间监管

强化煤矿停产期间监管工作。

县安监局

各产煤镇政府







附件3

县级领导联系煤矿名单


序号

煤矿名称

煤矿性质及生产能力

煤矿所在镇

煤矿业主及联系方式

县级联系领导

1

狐狸坡煤矿

21万吨生产矿井

石桥镇

陈中良13060157054

薛学深

2

长沙庙煤矿

9万吨生产矿井

石桥镇

文显平13909088236

靳地胜

3

锦运煤矿

15万吨扩能建设矿井

得胜镇

文显平13909088236

靳地胜

4

方洞煤矿

9万吨生产矿井

方洞镇

杜东海13308381073

喻 斌

5

铁丁山煤矿

9万吨生产矿井

方洞镇

黄永全13183603666

喻 斌

6

堆金湾煤矿

9万吨扩能建设矿井

得胜镇

陈子俊13982486339

黄智华

7

富银煤矿

9万吨生产矿井

石桥镇

唐均友13079159788

黄智华

8

石燕煤矿

9万吨扩能建设矿井

嘉明镇

周能赋13989120999

杜作文

9

马园煤矿

9万吨生产矿井

嘉明镇

任家友13882769923

杜作文

10

远大煤矿

21万吨生产矿井

喻寺镇

周永书13882791668

周昌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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