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县地质灾害防治集中整治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县地质灾害防治集中整治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泸县府办发〔2013〕9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泸县地质灾害防治集中整治专项活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8日
泸县地质灾害防治集中整治专项活动方案
为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政府决定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集中整治专项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制;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以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3 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规、规定为依据,努力提高全县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各镇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感,全面排查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薄弱环节,进行专项督查、整改,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三、工作安排
集中整治工作自 6月1日至6月30 日。具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6月1日至6月8日)
在活动期间县政府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县地质灾害防治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各镇人民政府要比照县政府成立领导组,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同时,各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集中整治专项活动方案;县政府将在 6 月中旬召开全县地质灾害防治专题工作会议,“4?20”芦山地震、“4?25”宜宾地震以来全县地质灾害防治新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对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部署安排,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镇人民政府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召开本镇地质灾害防治专题工作会议,认真分析本镇、本行业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形势,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应急演练阶段(6月9日至6月19日)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一次全县性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各镇要组织镇政府分管领导、国土所长进行现场观摩。演练结束后,各镇要结合自身实际尽快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对辖区每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不同规模、不同层级的应急演练,使广大群众通过亲身参与避险疏散、自救互救演练,大幅度增加防灾意识和应变求生逃生能力,提高有关各方面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各镇在拟定应急演练方案时要贴近实际,要注意将各种不利因素叠加来提高演习难度,增强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演练结束后,要认真总结,针对演练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加以整改,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
(三)隐患排查阶段(6月20 日至6月25日)
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工作。排查采取“拉网式”方式,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要再次对沟口、场镇、旅游景区、山区学校、重要交通干线、矿区、水利水电、在建工程等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落实防灾责任。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属自然原因引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负监管责任,要及时落实防灾措施;属人为因素引发的,由责任单位承担防灾治理责任,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监管职责。
各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全面开展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机构、责任落实、防治经费、防灾体系、群测群防、年度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工程治理与搬迁避让、宣传培训等工作的排查整治;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全面落实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措施;做好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防灾措施监管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做好重要交通干线、航道沿线危及交通设施和通行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及监管工作;做好交通运输领域在建工程项目防灾措施排查整治及监管工作。
县水务局做好河道、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及监管工作;做好水利水电在建工程防灾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整治及监管工作。
县安全监管局做好矿山企业的地质灾害排查整治及监管工作;做好在建矿山企业防灾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整治及监管工作。
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做好市政公用设施在建工程项目防灾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整治及监管工作。
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做好中央、省、市、县属国有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防灾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整治及监管工作。
县教育局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做好监管工作;做好教育行业在建工程防灾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整治及监管工作。
县旅游局全面排查整治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隐患,做好监管工作;做好旅游领域在建工程防灾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整治及监管工作。
发展改革、民政、卫生、电力等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及监管工作,做好在建工程防灾措施落实情况的排查整治及监管工作。各镇、县级相关部门将隐患排查情况于6月27日前报县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国土资源局)。
(四)督查督办及整改阶段(6 月 26 日至 6 月 30 日)
各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对本次地质灾害防治集中整治专项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成因进行深入剖析,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切实建立起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长效机制。
县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各镇、县级有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机构、防灾责任、防治经费、防灾体系、群测群防、年度防治方案、工程治理与搬迁避让、应急演练、宣传培训、在建工程防灾措施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镇、村、社、监测员四级防灾责任体系建设情况、履职情况及汛期值班值守、预警预报等情况。
督查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督查组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成员单位:县监察局
县公安局
县民政局
负 责 镇:得胜、牛滩、天兴、潮河、海潮、奇峰
联 络 员:谢永忠 联系电话:13980255503
第二督查组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成员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县环境保护局
县政府应急办
负 责 镇:立石、云锦、百和、太伏、兆雅、云龙
联 络 员:李在荣 联系电话:13458707070
第三督查组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成员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县教育局
县旅游局
负 责 镇:方洞、喻寺、嘉明、福集
联 络 员:李永树 联系电话:13982401805
第四督查组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县安全监管局
县卫生局
负 责 镇:玄滩、石桥、毗卢
联 络 员:翁文贵 联系电话:13508036690
具体督查时间由牵头单位确定并通知,督查组成员单位派员参加。
各镇、县级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督导检查组对辖区内和行业(领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各镇、县级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的情况要于6月30 日前书面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国土资源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部署
为确保全县地质灾害防治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县政府成立县地质灾害防治集中整治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联络、综合协调、方案制定、情况通报等日常工作。各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的网格化责任体系,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组织到位、保障到位,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地质灾害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取得成效。
(二)周密策划,精心组织
各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我县地质灾害防治集中整治专项活动方案要求,认真拟定地质灾害防治集中整治专项活动方案(各镇、县级相关部门拟定的集中整治方案于 6 月 8 日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集中整治专项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灾措施,推进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强化督导检查,使本次活动效果明显,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识灾避灾、防灾减灾的自觉意识和应急能力,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注地质灾害、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三)形式多样,做好宣传
各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邀请新闻媒体对地质灾害防治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全程跟踪报道,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好典型、好措施、好做法;对防灾措施落实不到位,防灾责任心不强而引发灾情的,要进行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氛围。
(四)加强督查,注重实效
各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特性和地区、行业特点,在总结过去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实效。对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问题突出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认真总结,做好信息报送
集中整治专项活动期间,各镇、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有关文字、照片、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每周五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国土资源局)。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认真做好总结,于 6 月 30 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李在荣
联系电话:8183531 8182138(传真)
邮 箱:346880499@qq.com
集中整治专项活动期间,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8193026,各镇也要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在地灾防治方面的情况反映。
附件:泸县地质灾害防治集中整治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泸县地质灾害防治集中整治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杜作文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邝小波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扶贫办主任
王 涛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吴雪红 县纪委常委
黄晓冰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王定平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天虎 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 洪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 斌 县民政局副局长
金 济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徐剑峰 县国土资源局纪委书记
陈志学 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吕有剑 县交通运输局
罗万宣 县水务局副局长
田希有 县广电局纪委书记
胡绍宇 县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李 军 县畜牧局副局长
谢家贵 县卫生局副局长
周 君 县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
徐德刚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先开华 县气象局副局长
李 潋 县供电局副局长
徐启良 县政府应急办主任
陈刚伟 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徐剑峰同志兼任,联系电话:819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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