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县人民政府2017年廉洁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县人民政府2017年廉洁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泸县府办发〔2017〕138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泸县人民政府2017年廉洁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
泸县人民政府
2017年廉洁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17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县廉洁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打造风清气正、人民满意的廉洁政府。
一、大力加强政风建设
(一)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禁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坚持从实际出发,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确保2017年度全县公务接待经费、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费、会议费只减不增。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坚决查处私设“小金库”、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大操大办等问题,对规避组织监督、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重大决策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主动向群众和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积极支持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监察机关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开展1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监督评议政府各部门工作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牵头单位: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二、切实管好用好权力
(三)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清理、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要求,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加快市、县联动审批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综合效能提升。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完善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常态化公示等管理制度和基金管理政策。(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四)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加大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信息公开力度,深入细致解读具体政策、引导群众预期、回应群众关切。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建设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监管平台,方便群众通过互联网、手机终端等查询和监督,发挥好“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加强新闻发布工作,加快完善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和政府信息发布制度,促进县、乡镇二级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深化重点领域建章立制和制度落实,构建依法确定、科学配置、制度约束、阳光行使、合力监督、严惩滥用“六权治本”工作机制。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动态调整全县权责清单,实现权力责任一一对应,确保权责清单基本要素与市上保持统一。探索完善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运行的有效途径,将权责清单全部纳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试点,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和行为,进一步规范压缩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六)管好用好公共资金。严格公共资金管理和监督,政府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调整,防止超预算支出。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规范专项资金设立并合理压减项目。进一步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建立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资金安全监管,紧盯风险较大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关键环节,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严肃查处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公共资金被侵吞、挤占、挪用和浪费。(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七)强化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民主、规范的政府投资管理制度,优化投资项目管理流程,建立项目行政审批联动机制。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投资等有重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程序报相关审批部门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坚决杜绝“低价中标、高价决算”现象。(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八)加强国资国企监管。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审计“三位一体”监督体系,提高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监督的有效性。加强对国资国企改革重组的监督管理,重点监督改革重组中可能发生的以权谋私、利益输送、靠山吃山等侵吞国有资产舞弊行为。深入推进国有企业依法行权治企,深化国有企业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加强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努力化解隐存风险。(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审计局)
(九)规范公共资源配置交易。依法规范开展招投标活动,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严禁将工程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严禁串标、干预评标或违规确定中标人。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管,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控机制。用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严格落实交易项目“应进必进”,加快综合评审专家库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建设县级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十)加强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督查。开展扶贫专项审计、纵向监督检查、集中巡访,集中排查扶贫问题线索,对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从严从快查处,形成震慑,增强群众获得感。(牵头单位:县监察局、县扶贫移民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四、标本兼治正风反腐
(十一)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开展政府部门岗位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和分析研究,针对财政资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国有产权转让、药品招标等重点领域排查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强化对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的风险防控,明确权力边界,实行分权制约,健全“副职分管、正职监管”的权力制约和监督工作机制,对过度集中的权力进行分解和制约。(牵头单位: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十二)加强审计监督。加大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特别是民生项目资金的审计力度,加强对重大资金管理使用和重大项目建设的审计监督,防止截留、挪用、浪费,牢牢守住资金安全的“底线”和预防腐败的“红线”。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对部分政府部门一级廉政风险岗位开展抽查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牵头单位:县审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十三)严肃查处腐败案件。把握“三个时间节点”,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办发生在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坚决查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性投资项目等领域的腐败案件,坚决查纠国有企业、学校、医院等领域利用新经营方式搞利益输送、以改革之名损公肥私等腐败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牵头单位: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十四)重拳治理“微腐败”。将村级财务审计列入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计划,分期分批开展审计。围绕基层群众在惠民利民政策措施、项目资金等落实方面的信访反映,梳理分析问题矛盾集中的环节,每季度确定1—2个抽查重点,开展精准巡访抽查。针对强农惠农、改善民生补贴资金、农村“三资”管理等“微腐败”突出问题,确定1—2个整治重点,整合力量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排查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集中查处一批重点案件,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担负廉洁政府建设的政治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与发展改革举措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抓好落实、一起检查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约束。县目督办要会同监察机关加强督查,督促各级政府及部门勤政廉政,对工作落实不力、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严肃问责追责。廉洁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纳入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各县级牵头单位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各项任务落实情况上报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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