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2年度农村交通运输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2年度农村交通运输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泸县府办发〔2013〕2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2012年,各镇围绕“川南经济强县,文化旅游新县”建设,认真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交通“建、管、养、运、安”协调发展。按照县政府与各镇签订的《2012年交通运输管理责任书》规定,经县交通运输部门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等:云锦镇 玄滩镇 潮河镇 福集镇 百和镇 牛滩镇
二等:云龙镇 毗卢镇 方洞镇 嘉明镇 得胜镇 喻寺镇
天兴镇 兆雅镇 奇峰镇 太伏镇
三等:立石镇 石桥镇 海潮镇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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