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泸县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要点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泸县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
工作要点的通知
泸县府办发〔2017〕52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泸县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2017年泸县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要点
2017年,泸县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决策部署,坚持“创新驱动、产城融合、文旅联动、富民强县”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坚持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建成四个新区、率先全面小康”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一、工作目标
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更加突出,技术交易更加活跃,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R&D)占GDP比例明显提高,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例达75%;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家,市级科技型企业30家,孵化载体6个(2万平方米),市级科技创新战略联盟1个,市级创新型科研机构1个;实现专利申请量585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178件),技术交易额748万元;实施成果转化项目4项,高新技术产值达到36亿元。
二、重点工作
(一)积极推进科技创新改革,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1.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根据我县科技工作实际,推进科技计划体制改革,改进财政科技资金支持企业技术研发方式,充分体现财政资金的导向性和公益性。改革科技项目资金管理,简化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整合科技资源,改进对科技型企业的服务能力,实行重点企业精准服务。
2.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展。加强与银行机构的合作,制定贯彻《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补助办法》,积极发挥贷款引导资金对促进融资的作用。组织企业参加科技系统金融资本对接推进会,搭建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平台。组织申报省科技贷款贴息项目,帮助科技型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支持企业有偿转让商标,提高商标资源的利用效率,支持企业优化配置资源,扩大市场占有率和覆盖率,打造知名强势品牌;支持企业以商标权作价投资入股,增强企业实力,提升品牌影响力;支持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企业的信贷力度;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开展商标质押,解决企业融资困难。
(二)加强核心技术攻关,支撑产业转型升级
1.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立足泸县经济开发区和泸州医药产业园,围绕生物医药、精细化工、新材料、节能环保、先进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强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抢占核心技术制高点。鼓励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充分发挥优势,用好自身和社会资源,加大研发和开拓市场,加快发展步伐。加强业务指导,新培育和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家,累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2家。加强项目支持,落实扶持政策和要素保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做强做大,全年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36亿元。
2.加强科技扶贫与农业产业示范。加大科技扶贫力度,落实科技扶贫和对口定点帮扶工作,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探索创新和关键技术研究。以四川省水稻高粱研究所为技术依托,大力实施国家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提高水稻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水平。示范推广“泸晚2号”等特晚熟龙眼品种,打造基地建设,提升“中国晚熟龙眼之乡”的发展内涵。集成应用生猪现代设备标准化养殖技术,打造巨星兴旺牧业、齐力康农牧等生猪产业龙头。落实选派科技特派员到贫困村工作制度,培育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和科普示范基地等典型创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升企业品牌意识,着力打造绿色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全年引进新品种5个,示范推广新技术5项。
3.加强社发领域创新发展。加快发展以科瑞德制药、阿斯特医疗器械为龙头的医药、医疗器械和医药中间体产业。推进名泉、国宾泉、醇窖等传统酒业转型升级,引导企业研发品质高、行销对路的酒类产品。推进四川众鼎中药材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筛选中药地道药材,打造中药材特色品牌。积极支持刘氏泡菜、奇奇食品等农产品加工龙头做强做大,提高产业链整体科技含量和带动辐射能力。发挥科技在公共安全、环境资源、文化旅游等社会公共领域的支撑服务能力。
4.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建设。巩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成果,优化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高专利质量和转化率。组织申报省、市、县级专利实施与促进类项目,创建一批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申报一批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和四川名牌。全年实现专利申请量585件,发明专利申请量178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 件,新注册商标300件。实施专利转化类项目63项,新增产值7.5亿元。开展专利行政执法检查4次。
(三)建设创新平台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1.支持创新平台建设。由县内骨干科技企业牵头,依托四川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医科大学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组建市级科技创新战略联盟。积极促成西南医科大学大学科技园、泸州健康产业研究院、泸州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等医药创新平台建成并投入运行。鼓励企业单独或联合高校建立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鼓励泸州医药产业园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充分发挥四川农业大学泸县人民政府博士工作站作用,通过实施人才培养和科技项目,推广新技术、新品种,转化科技成果,提高全县农业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2.加强对外合作交流。鼓励企业积极与高校、科研单位、科技服务业对接,拓展和深化产学研战略合作模式,集聚创新资源。深化县内企业与四川大学科技战略合作。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方式引进高端科技人才,攻克技术难题,转化科技成果,促进企业产品向中高端迈进。加大向上级汇报争取各类支持的力度,提高泸县对省、市科技资源的争取和分享利用空间;推动区域科技合作,积极向先进地区学习经验,提高开放合作成效。
3.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充分利用泸州市“酒城科创航”和“川南科技成果与专利技术实体交易市场”的平台作用,促进技术市场交易和转移转化。通过加强与服务平台的对接、撮合、信息发布,建立技术需求和成果转化通道。积极鼓励企业对接和引进四川大学、西南医科大学、四川农业大学等科技成果并实施转移转化,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全年完成市级科技成果评价4项;发布科技信息150条,转移科技成果10项;转化科技成果20项,新增产值1.5亿元;实现技术交易额748万元。
(四)营造良好“双创”环境,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积极培育创新主体。积极宣传和落实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组织开展小微企业研发检验测试费补助工作,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补齐科技短板,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全年认定泸州市科技型企业30家。
2.加强孵化载体建设。围绕我县特色产业打造双创载体,继续引进和推广新型孵化模式,促进众创空间专业化发展,通过创建创新创业特色咖啡屋、职业技术学校等各类众创空间,着力打造特色品牌。依托“泸州市众创空间联盟”,发挥我县孵化载体科技服务优势,加强各类孵化载体的培训学习,提高孵化载体服务能力。全年力争申请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各1家,确保认定市级众创空间3家,认定县级众创空间6家。
3.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不断完善科技服务体系,继续贯彻好出台的各项科技知识产权工作扶持政策。制定并落实好《泸县新引进设立科研开发机构补助办法》《创新券补助办法》等扶持政策,营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为全县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服务。
4.加强科普宣传。以科技活动周、科普活动月、“三下乡”活动和双创活动为载体,广泛深入开展“十二五”重大科技创新成就系列宣传,重点宣传在科技重大活动、科技创新能力、双创活动、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人才方面取得的成效,引导全县树立重视科技、尊重人才、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
(五)深入开展招才引智,增强创新发展智力支撑
1.强化创新团队和人才引进培养。围绕我县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需求,引进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支持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来泸县创新创业。积极参与草拟《泸县新型智库建设工作意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好智库在“四个新区”建设中重要决策咨询作用。
2.落实科技人才激励政策。宣传落实好《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相关配套办法。继续落实“享受县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县十佳科技人员”等重视科技人才的相关激励政策。
(六)加强科技系统自身建设,提高科技服务能力
1.推进法治科技建设。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加强督查督办和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2.提高干部服务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技干部素质提升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干部外出交流学习,培养造就高素质的科技管理干部人才队伍。转变工作作风,要求科技系统干部职工充分深入基层和园区,融入企业指导工作,推动发展。坚持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建立干部激励机制,优化镇级科技干事岗位设置,充分发挥基层科技干部工作积极性。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县科技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县知识产权强县工程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研究和解决科技知识产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引导企业完善内部科技知识产权机构体系。
(二)加大经费投入。完善以财政资金为引导、以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资相结合的多元化科技知识产权投入体系。
(三)落实扶持政策。充分宣传贯彻好各级科技知识产权在项目、奖励、补助、创新创业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调动企业对接政策的积极性,把握好政策运用的针对性、有效性。
(四)加强目标考核。将高新技术产值、专利申请量、新建孵化载体、泸州市科技型企业等省、市重点目标纳入对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完善考核办法,落实工作措施,加强业务指导,确保目标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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