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国道321线纳溪至泸县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泸县段)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来源: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7-08 09:55:04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国道321线纳溪至泸县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泸县段)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拆迁补偿

安置方案的批复

泸县府函〔2014〕152号



泸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国道321线纳溪至泸县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泸县段)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泸县国土资〔2014〕8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提出的国道321线纳溪至泸县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泸县段)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二、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补偿安置。同时,会同福集镇、得胜镇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泸县人民政府

201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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