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1年度农村交通运输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1年度农村交通运输管理考核结果的
通 报
泸县府办发〔2012〕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2011年,各镇按照泸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泸县府发〔2010〕154号)精神,认真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交通“建、管、养、运、安”协调发展。按照县政府与各镇签订的《2011年交通运输管理责任书》规定,经县交通运输部门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等:云锦镇 玄滩镇 百和镇 嘉明镇 太伏镇 得胜镇
二等:福集镇 毗卢镇 立石镇 方洞镇 兆雅镇 天兴镇
海潮镇 牛滩镇 云龙镇 奇峰镇 潮河镇 喻寺镇
三等: 石桥镇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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