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通知
泸县府办函〔2024〕42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泸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泸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体育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更是人民健康幸福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不断完善公共体育服务政策体系,多措并举提升公共健身设施建设和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水平,丰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深入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是加快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举措。当前,全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逐渐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广大群众健身意识不断增强,全民参与体育健身热情持续高涨。但体育公共服务能力仍然不均衡,“健身去哪儿”问题仍然存在。新时代新征程,为促进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市县关于体育工作的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体育”为目标,加快实施群众体育五大行动,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更加便利,健身热情进一步提高,各项运动项目参与人数持续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县镇村三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3.0人以上,群众体育引领队伍达到8000人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
1.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项目谋划、储备和建设力度。以承办综合性体育赛事为重点,加大县体育中心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各镇(街道)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建设。融合打造濑溪河体育公园、玉龙湖体育水上基地。每个镇(街道)至少建有1个健身中心或多功能运动场。行政村(社区)建有1个多功能运动场地或配置有健身设施的健身中心。
2.配套居住区健身场地设施。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未达标的既有居住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全民健身设施。
3.因地制宜建设健身设施。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室内羽毛球、篮球馆、全民健身中心、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场地设施,新(改扩)建行政村(社区)健身设施,完成行政村(社区)健身设施全覆盖。合理利用空闲地、公共绿地、社区服务中心、路桥附属用地等建设一批全民健身体育场地设施。对有条件的公园改(扩)建为体育公园。盘活存量资源,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规划建设或安置健身设施用于体育健身。
4.优化体育场馆开放服务。优化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绩效管理方式,加强开放使用评估督导,加大场馆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的绩效考核力度,不断提升场馆使用效益。完善场馆硬件设施,做好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积极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二)开展赛事活动全域化行动。
5.健全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每年定期举办县级以上赛事活动100场(次)以上。积极争取承办省、市级赛事活动。定期举办篮球、足球、羽毛球、健身舞等体育赛事活动,打造一批泸县精品赛事活动。各镇(街道)每年举办群众体育赛事活动2次以上,行政村(社区)每年举办群众体育赛事活动1次以上。定期举办职工运动会。结合妇女节、农民丰收节等节日,积极开展适合妇女、农民等参与的全民健身活动。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协会等举办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逐步构建三级联动、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供给体系。
6.培育全民健身品牌赛事。积极承办省、市级体育赛事活动,打造区域性精品赛事活动,深入开展“8·8”全民健身日、传统节假日体育健身活动和大型群众体育运动项目,持续开展“百城千乡万村·社区”全民健身系列赛事活动。结合我县龙文化特色,开展“体育+”赛事活动,举办泸县端午龙舟邀请赛、全国舞龙舞狮节、龙舞闹元宵等体育赛事活动、体育节。主动融入泸渝两地群众体育赛事活动联动开展,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7.构建全民健身多元化体系。加强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深入实施体教融合发展战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实现每位学生至少掌握2项及以上体育运动技能,保证学生每天在校内、校外各一个小时体育活动。在具有公共体育设施的场所配备适合学龄前儿童锻炼的设备设施,提升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改善老年人健身条件,推广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赛事活动。推行企事业单位工间操制度,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开展残健融合体育健身活动,做好无障碍体育设施建设,支持举办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活动。
(三)开展健身组织全覆盖行动。
8.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强化党建引领,推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加强基层体育组织建设,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鼓励社会俱乐部、协会进校园提供专业体育服务,鼓励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向村(社区)下沉,大力发展社区体育俱乐部,构建覆盖城乡、富有活力、就近就便的全民健身社会体育组织网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依托公共体育场馆资源,对队伍稳定、组织活跃、专业素养高的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给予场地支持。鼓励体育社会组织承办各级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开展健身技能培训,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激发体育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9.壮大全民健身指导人才队伍。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作用。加大对基层体育骨干的培训力度,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组织管理、赛事运营、健身指导、宣传推广等基层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形成多元化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体育引领员激励机制,到2025年,实现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0名以上,群众体育引领队伍达到8000人以上。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志愿服务,提高科学健身服务水平。
(四)开展科学健身服务普及行动。
10.加强全民健身科学指导。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调查。推行面向大众的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及评定体系。组建科学健身指导团队,开设健身知识及运动项目科普大讲堂,深入农村、社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运动伤病预防、运动康复知识宣讲,每年不少于2场。推广简便易行、科学有效的居家锻炼健身方法,推广太极拳等传统武术项目,发挥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健身养生和促进健康的功效。
(五)开展全民健身智慧化提升行动。
11.开展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改造行动。推动现有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改造,优化场馆流量监测、网上预定、信息发布等便民服务。新(改扩)建公共体育场馆同步实施信息化建设,鼓励配置智能健身设施,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提升场馆开放使用效益。到2025年,完成县级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项目升级改造,鼓励有条件开放的学校体育场馆进行信息化升级改造。
12.开展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一张网”行动。建设县级全民健身大数据平台,推动集场地设施、社会组织、赛事活动、健身指导等于一体的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设施查询、场地预定、培训报名、赛事活动等服务。推进5G、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创新应用,开展全民健身“云赛事”、科学健身“云指导”等活动,逐步形成信息发布及时、服务获取便捷、数据反馈高效的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一张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应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县教育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
(二)加强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通过自我培育、外部引进、定点输送等方式,建立多元化培养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稳步推进基层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体育引领员等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和评价机制。
(三)完善资金保障。把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保障全民健身基本公共体育服务需求。严格执行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规定。落实好各级体育优惠政策,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鼓励支持社会资本进入体育领域,逐步完善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保障机制。
(四)严格责任落实。县教育体育局要做好体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参与体育场地设施规划和项目验收,抓好学校体育教学与活动普及,培养学生终身锻炼意识,积极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县财政局要结合财政收入情况,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基本公共体育服务需要,全面落实体彩公益金使用规定,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县民政局要依照社会组织登记条例做好体育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统筹考虑体育用地布局,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保障公益性体育设施和体育产业设施、体育项目用地,严格落实国家对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规定。县统计局要建立并完善体育产业统计制度。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为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配合。
(五)强化安全保障。加强健身设施监管,配置公共体育场馆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符合疫情防控、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健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完善运动项目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疫情防控,推动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有序规范发展。加强全民健身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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