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拨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点购置家具家电
和嘉明镇危房改造资金的通知
泸县府办发〔2016〕209号
相关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推进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县政府安排县级财政扶贫切块资金解决10户以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贫困户购置家具家电和嘉明镇危房改造,根据玉蟾街道、福集镇、嘉明镇等16个镇(街道)上报的资金使用请示,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将家具家电购置资金169.0211万元和嘉明镇危房改造资金45万元,合计214.0211万元下拨给你们。
此次下拨资金由镇(街道)负责按相关规定组织购买和建设,不得截留、挪用,做到专款专用。具体资金分配见附件。
附件:1.泸县易地扶贫搬迁10户以上集中安置点贫困户购置家具家电资金分配表
2.泸县嘉明镇危房改造资金分配表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9日
附件:1.府办发209号(附件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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