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泸县府地公〔2025〕45号
阳101H53平台、阳101H75平台、泸203H175平台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已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阳101H53平台、阳101H75平台、泸203H175平台工程。
(二)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三)批准文号:川府土〔2025〕893号。
(四)批准时间:2025年9月19日。
(五)批准用途: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地类及面积
具体详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阳101H53平台、阳101H75平台、泸203H175平台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893号),附后。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按《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执行。
四、征收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服务中心开展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于2025年10月30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发布,并同步在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网址:www.luxian.gov.cn),公告时间为30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9日止。公告时间结束后,本公告将在四川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mh.icdnrsc.net/zd/zdplatform/)主动公开。
(二)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阳101H53平台、阳101H75平台、泸203H175平台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893号)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阳101H53平台、阳101H75平台、泸203H175平台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解压密码:123456
泸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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