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C035/WOK3团结村至新林村三组段幸福美丽乡村路、泸县X071新林村至团结村段改建工程等4个项目初设和施工图评审、 环评报告、行洪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报告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泸县C035/WOK3团结村至新林村三组段幸福美丽乡村路、泸县C035团结小学至铺子山保管室团结桥改建工程、泸县X057天兴至百和公路土公庙桥改建工程和泸县X071新林村至团结村段改建工程。
二、项目概况:
1、泸县C035/WOK3团结村至新林村三组段幸福美丽乡村路,项目长4.936公里,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局部路段四级公路I类技术标准)。
2、泸县C035团结小学至铺子山保管室团结桥改建工程,项目全长560米,其中引道长430.5米,桥长129.5米,桥梁宽度8米,四级公路技术标准。
3、泸县X057天兴至百和公路土公庙桥改建工程,项目全长280米,其中引道长120.5米,桥长159.5米,桥梁宽度8米,四级公路技术标准。
4、泸县X071新林村至团结村段改建工程,项目全长3.691公里,原路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路基加宽至6.5米、挖补后,铣刨后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完善交安设施;凤凰桥段全长0.78公里,只进行挖补。
三、项目业主:泸县交通运输局。
四、招标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评审,评审内容为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招标控制价6.1万元。
二标段:行洪论证报告编制,招标控制价10万元。
三标段:水土保持报告书(表)编制及监测,招标控制价16万元。
四标段:水土保持验收报告(鉴定书)编制,招标控制价11万元。
五标段:环评报告编制,招标控制价4万元。
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评审 | 行洪论证报告 | 水土保持专题报告 | 环评报告 | ||||
报告书(表)编制 及监测 | 验收报告(鉴定书)编制 | ||||||||
报告书 | 监 测 | 报告表 | 验收报告 | 鉴定表 | |||||
1 | 泸县C035/WOK3团结村至新林村三组段幸福美丽乡村路 | √ | / | √ | √ | / | √ | / | / |
2 | 泸县C035团结小学至铺子山保管室团结桥改建工程 | √ | / | / | √ | / | √ | / | |
3 | 泸县X057天兴至百和公路土公庙桥改建工程 | √ | / | / | √ | / | √ | / | |
4 | 泸县X071新林村至团结村段改建工程 | / | √ | √ | / | √ | / | √ | |
标段招标控制价(万元) | 6.1 | 10 | 16 | 11 | 4 | ||||
备注:1、泸县X071新林村至团结村段改建工程不开展初步设计评审;
2、三标段和四标段同一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若同时中标三标段和四标段,则由中标人自行选择放弃一个标段,放弃的标段由报价排名(由低到高)第二的投标人中标。
五、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有特殊规定的,按建设程序要求)提交成果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复。
六、成果:一标段提交评审意见及咨询报告3份及电子版,其余标段提交专题报告(含批复)3份及电子版。
七、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 一标段: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余标段资质不限,应具有一个类似业绩(公路或桥梁)证明。
3、其他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开启时止。
九、开标:
1、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13日(具体时间见下表),泸县交通运输局三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 | 开标标段 |
09:00 | 一标段 |
09:30 | 二标段 |
10:30 | 三标段 |
11:00 | 四标段 |
11:30 | 五标段 |
十、报名(开标)时应提交审查的证件和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连续6个月单位养老保险;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一标段: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其余标段: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4、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
5、密封的报价单(唯一报价)。
(注:格式自拟,所有纸质资料均加盖单位鲜章)
十一、报名(开标)、审查和评审程序:
1、开标当日,服务单位按先后依次签到报名,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截止后,未进入报名的服务单位不再参加评审。
2、项目业主按本次公告相关要求,对服务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服务单位需严格响应招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单位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后离场,不参与报价。
3、项目业主根据符合资格审查服务单位中最低报价者确定为中选单位。(若出现2家或2家以上同一低价报价的服务单位,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一家中选单位)
4、三标段和四标段同一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若同时中标三标段和四标段,则由中标人自行选择放弃一个标段,放弃的标段由报价排名(由低到高)第二的投标人中标。
5、宣布中选结果
当场宣布中选结果,在评审过程中,对程序及其他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
6、本次各标段报名的单位应不低于3家,若低于3家本次不予开标,后期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特别说明:
1、中标单位应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两日内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
2、有以下情况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1)中标单位明确表示不签订合同;(2)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3)中标单位提交的资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取消中选单位资格后,项目业主将进行重新招标。
3、被取消中选资格的服务单位、被终止合同的服务单位或在开标现场拒不签字确认的服务单位,1年内将不得参与我县交通咨询报告编制等服务工作。
十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0830-8181367
泸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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