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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通告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7-15 16:42:11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通告

 

泸县农通告〔2025〕2号 

 

为加快乡村振兴人才建设,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5〕286号)文件的精神,今年我县将继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社会事业促进司下发的《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要求,我局将向社会公开遴选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2025年拟在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培训基地中,择优确定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3个承担培训任务。凡符合条件的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均可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培训资质:成立3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许可的农民培训资质;列入县级及以上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库且取得泸州市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认定。

(二)教学条件:有固定的办公和教学场所,课堂集中教学场所100㎡以上,办公面积不低于30㎡;租赁办公、教学场所的,连续固定租赁时间需在3年以上;具备线上、线下培训所需的现代教学设备。

(三)师资条件: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3人以上;专职教师5人以上;农业技术推广兼职教师10人以上。

(四)实训基地条件:实训基地具有教学科研或农技推广依托单位,面积不少于200亩、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有能满足学员实践操作的设施和机具设备;培训机构与实训实践基地有合作协议。

(五)教学管理要求:教学管理规范,有健全的教学组织管理制度、培训学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学员考核管理制度。

(六)一票否决条件:法人有不良信用记录;培训机构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上一年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

(七)优先条件:连续3年承担泸县高素质农民培训,培训效果和学员满意度较高。

三、申报材料内容

培训机构申报需提供:

(一)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附件1)。

(二)申请报告(培训机构基本情况、2025年培训实施方案:专业设置、培训人数、课程布置、师资配备、培训地点、时间安排以及保障措施)。

(三)办学资格或技能培训资质文件(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办公、教学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实训基地合作协议。

(五)主要教学仪器设备、实训设备清单。

(六)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职教师清单、培训师资库清单、人社部门出具的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教师社保缴费证明(连续缴费不低于6个月)、兼职教师专业资质证明复印件。

(七)法人及法人代表征信记录。

(八)培训机构2023、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

(九)近三年来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确认文件、培训照片。

四、评审程序

(一)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计财股、农村合作经济管理股、监察室和局具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质的人员组成。

(二)实地考察和综合评定。评审小组根据提交的申请报告,对教学条件进行实地核查,对其他要求进行逐项审查,小组成员分别对申报机构评定打分(附件2)。

(三)评审结果运用。县农业农村局向申报机构下达评审结果通知并在泸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评审得分在80分以上的申报机构方可承担2025年培训,并根据分值高低差别分配培训任务。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本遴选通告时间从2025年7月16日-22日。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于7月22日前一式三份送达或邮寄到泸县农业农村局科教与法规股,地址:泸县农业农村局,逾期不接受报名资料。联系人:刘平,联系电话:0830-8192509、13540974094。

 

附件:1. 泸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申报表

2. 泸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

 

 

泸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5日


附件1

 

泸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名称


批准成立时间


申请培训的专业


可承担培训人数


教师情况(专兼职教师人数、专业技术职务人数等)


培训场所情况(教室、住宿、食堂的面积、数量及接待能力等)


实训基地情况(名称、法定代表人、地点、产业及面积等)


设施设备情况(教学主要设施设备名称、数量、价值等)


近年培训专业情况(指培训专业名称、能力、业绩等)


农业部门

评审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2

泸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

评分

内容

评分要点

分值

得分

一、办学条件完善

1.资质条件(0-5分):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2.办公办学场地(0-5分):具有必要办公、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办公办学环良好。

3.取得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培训基地认定5分。

4.具备有开展线上培训条件的得5分。

5.有长期合作的实训基地得5分。

25分


二、具备专职教学管理和兼职培训教师

1.管理师资人员(0-15分):有专职管理人员3人以上,专职师资人员5人以上的得10分;兼职农业技术培训教师5人以上得5分。

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配备稳定(0-10分):查看社保部门出具的员工2025年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25分


三、合理的教学方案和实施计划

1.培训方案(0-15分):培训课程设置及培训形式符合《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要求,全部培训内容涵盖项目指定的专业课、培训课程设置、培训时间安排、培训师资情况、培训教材的选定、考评认定管理、延伸服务、培育进度安排、验收考核等内容。并有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2.保障措施(0-5分):具有全面详细的培训班级保障措施;具有培训全过程安全应急、疫情防控保障措施;有充足的工作人员保障。

20分


四、规章制度和培训管理经验

1.制度健全(0-5分):培训机构制定了培训规章制度,规章制度遵守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主动接受农村行政部门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农民培训各项政策规定,切实保证各项教学活动正常运行和确保教学质量的得5分,没有相应扣分。

2.具备专职培训管理人员(0-5分):有专人负责整理培训材料,对培训全程做好对课件、拍照、录像、记录等工作;能真实、完整、规范地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及完成培训项目的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录入、装订工作的能力得5分;

3.培训经验(0-5分):连续3年承担泸县高素质农民培训的得5分。

15分


五、财务管理规范

1.有专职财务管理人员(0-5分)。

2.资金使用符合管理规定0-5分)。

3.经营管理正常(0-5分)。

15分


评审结论标准:综合得分低于60分“不可行”;61-79分“基本可行“;80分以上“可行”。

培训机构名称:                                   综合得分:

结论:

¨可行         ¨基本可行 ¨不可行

评分人员签名:

日期:


 

泸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 遴选 年高 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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