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通告
泸县农通告〔2025〕2号
为加快乡村振兴人才建设,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5〕286号)文件的精神,今年我县将继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社会事业促进司下发的《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要求,我局将向社会公开遴选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2025年拟在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培训基地中,择优确定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3个承担培训任务。凡符合条件的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均可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培训资质:成立3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许可的农民培训资质;列入县级及以上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库且取得泸州市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认定。
(二)教学条件:有固定的办公和教学场所,课堂集中教学场所100㎡以上,办公面积不低于30㎡;租赁办公、教学场所的,连续固定租赁时间需在3年以上;具备线上、线下培训所需的现代教学设备。
(三)师资条件: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3人以上;专职教师5人以上;农业技术推广兼职教师10人以上。
(四)实训基地条件:实训基地具有教学科研或农技推广依托单位,面积不少于200亩、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有能满足学员实践操作的设施和机具设备;培训机构与实训实践基地有合作协议。
(五)教学管理要求:教学管理规范,有健全的教学组织管理制度、培训学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学员考核管理制度。
(六)一票否决条件:法人有不良信用记录;培训机构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上一年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
(七)优先条件:连续3年承担泸县高素质农民培训,培训效果和学员满意度较高。
三、申报材料内容
培训机构申报需提供:
(一)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附件1)。
(二)申请报告(培训机构基本情况、2025年培训实施方案:专业设置、培训人数、课程布置、师资配备、培训地点、时间安排以及保障措施)。
(三)办学资格或技能培训资质文件(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办公、教学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实训基地合作协议。
(五)主要教学仪器设备、实训设备清单。
(六)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职教师清单、培训师资库清单、人社部门出具的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教师社保缴费证明(连续缴费不低于6个月)、兼职教师专业资质证明复印件。
(七)法人及法人代表征信记录。
(八)培训机构2023、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
(九)近三年来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确认文件、培训照片。
四、评审程序
(一)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计财股、农村合作经济管理股、监察室和局具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质的人员组成。
(二)实地考察和综合评定。评审小组根据提交的申请报告,对教学条件进行实地核查,对其他要求进行逐项审查,小组成员分别对申报机构评定打分(附件2)。
(三)评审结果运用。县农业农村局向申报机构下达评审结果通知并在泸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评审得分在80分以上的申报机构方可承担2025年培训,并根据分值高低差别分配培训任务。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本遴选通告时间从2025年7月16日-22日。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于7月22日前一式三份送达或邮寄到泸县农业农村局科教与法规股,地址:泸县农业农村局,逾期不接受报名资料。联系人:刘平,联系电话:0830-8192509、13540974094。
附件:1. 泸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申报表
2. 泸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
泸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5日
附件1
泸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盖章)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主管部门名称 | 批准成立时间 | ||
申请培训的专业 | 可承担培训人数 | ||
教师情况(专兼职教师人数、专业技术职务人数等) | |||
培训场所情况(教室、住宿、食堂的面积、数量及接待能力等) | |||
实训基地情况(名称、法定代表人、地点、产业及面积等) | |||
设施设备情况(教学主要设施设备名称、数量、价值等) | |||
近年培训专业情况(指培训专业名称、能力、业绩等) | |||
农业部门 评审意见 |
年 月 日 |
附件2
泸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