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2日至11月2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天兴镇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1月30日,巡察组向天兴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天兴镇党委高度重视,始终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细化任务清单、逐项落实整改。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3个大类114个具体问题,截至2024年5月1日,已完成整改可以销号问题66个;约谈、提醒14人次,批评教育9人次,调整岗位1人,追缴清退资金12.24万元,完善制度机制5项。现将整改工作阶段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天兴镇党委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天兴镇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办所中心负责人、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建办,具体负责巡察具体工作事务,督促落实整改,镇党委委员、组宣统委员刘有为任办公室主任。2024年以来,天兴镇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委会议4次、机关干部职工会2次、整改工作推进会1次,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确保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推动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巡察整改进度实效。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我们逐一分解形成任务清单,明确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建立问题、任务和责任“三张清单”。2024年2月2日,镇党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审议巡察整改工作方案,会后形成送审方案报县委巡察办备案。同时我们认真安排部署巡察整改阶段性工作,要求各责任办所按期整改及时报送,再由镇党建办牵头收集汇总,按期向县委巡察组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三)强化巡察整改督促指导。镇纪委将整改情况纳入重要督查范围,负责整改工作日常督促检查,对整改任务实行“销号”制,持续跟踪督办整改事项。镇党委针对整改突出问题专题研究决策部署,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二、天兴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从严履职,带头示范。严格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主动认领、诚恳接受巡察组指出问题,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牵头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台账,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四个亲自”要求,以上率下、带头整改。
(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对应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逐条梳理剖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涉及多部门的整改工作,推动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三)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定期督导整改情况,亲自约谈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的责任人,及时全面掌握工作进度、质量和成效,对工作不到位、开展不好、落实不力的责任人,开展严肃追责。通过责任追究,确保问题整改见底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整改措施有力有效。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问题1:针对巡察反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问题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偏差。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不完善,未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作为党委会议的第一议题,未做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贯彻。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修订《党委议事制度》,新增“第一议题”制度要求,利用党委会、镇村干部大会、党务知识培训会等方式深入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2024年截至目前共召开党委会6次,均严格履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三是2024年2月26日—28日,镇党建办对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记录开展全覆盖调阅,发现问题45个,确定专人负责村党支部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问题整改形成闭环。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2)理论学习研讨不深入。学习重留迹留痕,轻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多数学习仅采用提纲式引领,会议传达会议,没有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书记带头学习,其余班子成员认真处理好工作业务与理论学习的关系,推动理论学习与工作业务两手抓、两促进。二是利用县纪委、县委宣传部月度、季度学习清单,学习强国等线上学习平台,持续拓展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三是丰富培训教学方式,组织中心组学习和参加外出培训等12次。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并长期巩固
(3)理论指导实践不够。在融会贯通运用理论学习成果指导实际工作存在差距,破解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举措不多。截至2023年11月,8个村集体资产公司入股、自主经营的种植养殖产业全部处于亏损状态,集体收入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18日,天兴镇召开党委会,副镇长杨某领学习近平论“三农”工作、乡村振兴战略等精神和要求,各班子成员结合分管行业实际、天兴经济发展情况、产业发展问题等深入学习相关内容,为全力推动农业产业实现突破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开展互联共建、推进结对帮扶,引进先进管理经验、获取资金技术扶持。5月8日,垣山村与四川润兴建工党支部签约共建,并与泸龙茶叶有限公司签署承包协议,盘活老旧茶厂。三是完成了村集体发展基金使用情况及滞留情况清理,实现底数清、情况明,并组织村干部学习了《泸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确保后续资金使用严格范围、流程,联村组加强对村级产业发展的指导,业务部门强化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巩固
问题2:针对巡察反馈“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违规决策。2022年1月10日,镇党委会补充研究泸X088海潮至红旗民校公路维修议题中,直接指定工程由四川志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建。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领导对交管办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4月2日,经天兴镇八届64次党委会同意,施行《泸县天兴镇项目管理办法》。三是分管领导袁某召集各村、部门分别于3月26日、4月24日培训学习《项目管理办法》,知晓内容,按章办事。四是结合《项目管理办法》,对镇内拟建、在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2)制度建设存在差距。未建立行政办公会议制度,镇党委会、镇政府办公会套开,会议议事权限边界不分。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完善政府办公会议制度,明确议事时间、对象、范围。二是有效推动制度执行。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定期召开政府办公会议,本年度召开政府办公会议6次。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问题3:针对巡察反馈“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1)产业振兴效果不明显。2019年5月以来,板栗村先后投资402.9万元打造的花椒产业园、油茶园、种养殖场均无收益,存在资产缩水闲置、资源浪费情形。
整改情况:一是4月9日,副镇长杨某组织村干部、镇级业务部门学习习近平论“三农”工作、乡村振兴战略等精神和要求,要求结合辖区、行业发展实际寻找适合自身的乡村振兴战略道路。二是4月1日,副镇长杨某、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姜某、镇乡村振兴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板栗村支书等到合江县考察“箬竹叶”项目,了解种植条件、市场需求等,初步打算用于花椒产业园换种,目前正在后续商谈;三是板栗村油茶园茶树已进入挂果期,目前正在积极寻找相关经营企业,准备引进企业对茶园进行精细化管理,经营茶油产业,产生盈利;板栗村种养殖场目前以10.8万/年的金额签约出租,租期20年,且每三年上浮一次租金,实现盈利。四是组织《泸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线上培训,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把关资金使用;5月8日,天兴镇聘请高级农艺师、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导师陈均为乡村振兴顾问,对后续产业引进、项目发展提供技术指导。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巩固
(2)底线思维树立不牢。2022年,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因方案缺乏针对性、隐患整改不彻底、设施故障等问题被市县通报4次。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分析通报问题结合本区域和行业安全监管实际,制定完善《关于推行“四清单一承诺”机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地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规范工作。二是督促指导企业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制度,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频次以及排查责任人等事项,动态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所通报问题已及时完成整改。三是根据上级两次提出隐患问题,镇长督办会会议,对干部职工、企业开展警示教育。四是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树牢底线意识,2024年1-6月,天兴镇累计对上千人次开展安全方面宣传,主要领导带队开展安全领域检查16次,分管领导带队开展安全领域检查100余次,累计查出隐患68个,均已整改完毕。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3)推动“厕所革命”工作行动缓慢。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下达天兴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项目计划任务数450户,全年仅完成137户,占任务数30.44%。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22日,主要领导召集相关村和部门再次安排部署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工作。二是再次下发任务分解表,收集任务完成情况5次,分管领导带队报审计的进度为72%,开展业务督导2次。目前已完成236户,完成任务的52%,争取9月份前全面完成任务。三是3月4日利用逢场设宣传台宣传,发放宣传单150余份,2一6月各村利用院坝会宣传42场次。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够严。2022年10月,辖区内出现16处焚烧点,被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通报。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暨秸秆禁烧工作部署会,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同月各村召开院坝会30余次,入户宣传2000余人次。二是补充印发了《天兴镇网格化环境监管划分方案》的通知,完善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相关制度(包括秸秆禁烧),并按要求执行。三是加强镇、村、社三级巡查,严格落实村规民约,截至目前,批评教育50余人次,处罚20余起。四是协助上级部门加快推进秸秆利用,向饲料和肥料进行转变,做到无害化处理,根据市、县统一安排部署开展烧除。五是2024年,由镇综执办、农服中心、值班人员组成的巡查队伍在特殊时间段开展巡查50余天。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5)城乡环境整治日常监管不够。2023年4月,天兴镇龙贯西街、科兴街占道经营,农贸市场垃圾清运不及时等原因被市治理办通报。2023年1月,龙城大道垃圾清运不及时、曹湾村垃圾坑破损严重、垃圾散落周边,被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通报。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定了考核办法,确保垃圾清理转运取得实效。二是集中采购垃圾勾臂箱80个,持续更新环卫设施设备。同时各村社长、公益性岗位人员等90余人为保洁员,负责清扫保洁,勾臂箱等环卫设施的日常维护,并监督清运公司垃圾按时清运。三是聘请专业垃圾清运公司确保垃圾清运及时。四是加强巡查,尤其是赶场天,加强劝导,坚决治理“五乱”现象。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巩固
(6)耕地保护工作力度还不够。2019年以来,天兴镇卫片监测反馈图斑共146个,涉及农户入户路、晒坝和龙贯大道建设工作等5个图斑无法整改销号或正在整改销号中,全镇耕地保护形势仍然严峻。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党委副书记曾某带队,多次现场调解、沟通,已责令违法主体一心村7社陈某(院坝违建)、场口村7社陈某(院坝、入户路违建)、垣山村3社胡某(院坝违建)、田坝村1社张某(院坝违建)、泸州汇兴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龙贯大道违建)整改复耕、种植农作物,并举证销号。二是经镇政府同意,印发《泸县天兴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田长制落实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泸县天府办发〔2024〕3号),进一步规范耕地保护工作,切实落实耕地保护任务。三是召开警示案例群众会议,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让群众真正从思想上警醒起来,从行动上自觉起来。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问题4:针对巡察反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1)党委理论学习不规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开展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时不够广泛深入,学习研讨次数不足,方案缺失。2020年1-7月和12月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3月18日,召开天兴镇党委会组织领导班子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县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严格落实要求。加强经办人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开展集体学习全年12次和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6次的要求,于4月28日印发《天兴镇2024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计划》,各中心组研讨发言提纲经主要领导亲自把关,确保将党的创新理论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领导干部学深悟透。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2)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2020年党委书记未审定全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2020年、2021年,镇党委未对下级党组织开展意识形态专项督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党委书记牢牢扛起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职责,4月28日印发《天兴镇2024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计划》,认真审定专题学习会方案和年度学习总结,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督促中心组成员学习。二是强化日常督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四个责任,党委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本年度分析研判2次,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督查检查,2024年7月对各村(社区)开展年度专项督查,并印发通过《中共泸县天兴镇委员会关于2023年天兴镇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专项督查结果的通报》。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3)阵地管理有缺失。网络平台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执行不严格,2022年7至12月无信息发布审批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月26日,组织办公室全体人员学习网络平台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提高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天兴镇宣传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审批程序,常态化严格实施信息公开把关,切实保障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严格落实制度要求,扎实推进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栏目等网上宣传、信息发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工作,截至2024年5月,已累计发布稿件98条,均已实现信息内容采集、编辑、审核、校对、发布、转载等全过程把关。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问题5:针对巡察反馈“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镇党委会累计研究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内容议题9次,未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工作,未定期开展政治生态评估、听取镇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2日召开党委会已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重要文件,认真领会精神,再次明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要求,已制定全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职责任务清单,并严格落实。二是结合“清单制”工作要求,班子成员每季度已拟定清单计划并总结上季度完成情况,查漏补缺,确保全年计划的完成。三是镇党委2024年4月2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本地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听取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汇报。四是镇党委2024年4月2日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五是2024年3月25日召开廉情分析会开展政治生态评估,并结合实际,强化相关工作。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2)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①2022年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内容为业务性具体工作,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不够。②个人廉政风险点排查存在不够精准。2019年至2023年期间,任某等30余人次的个人廉政风险点排查中岗位职责风险没有围绕岗位职责进行定位查找,防控措施没有针对查找出的岗位职责风险点进行防控,存在岗位职责风险查找不精准、防控措施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将业务工作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密结合起来制定了清单计划,并认真履行清单内容。二是全镇干部职工认真围绕岗位职责全面查找了职责风险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填写了《天兴镇个人廉政风险点排查、审查表》。三是镇纪委强化监督力度,开展监督检查2次,发现问题1个,并及时督促整改。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3)镇纪委日常监督不到位。日常监督主要围绕村(居)务公开、疫情防控、环保督察、秸秆焚烧开展,对村级重大工程建设、三资管理、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等开展监督指导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12日,镇纪委组织纪检干部再次认真学习《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六张履职清单”(试行)》等重要文件,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二是镇纪委定期与党委会商,已拟定年度监督重点,结合实际,强化监督工作力度。三是督促镇纪委加强与项目办、财政所、社事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梳理监督内容、丰富监督事项,联合对村级重大工程建设、三资管理、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等工作的监督指导8次。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问题6:针对巡察反馈“执行规章制度有差距”问题
(1)违规开展节日慰问。违反“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规定,2022年开展迎春座谈会向50名企业家代表、知名人士等赠送山茶油,合计支出1.7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3月19日,由党委书记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由分管领导对部门负责人、经办人等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4月2日召开八届64次党委会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月20日,分管领导组织经发办全体同志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到入脑入心。三是2023年迎春座谈会严格遵守“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规定,不再发放礼品。并对此前发放的茶油予以追回,于6月20日已全部追回。四是2024年主要领导带队外出招商引资3次,成功引进注册企业9家,选派驻企专员提供保姆式服务,帮助企业晋升资质,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提质增效。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2)“四风”整治不彻底。镇机关建立微信工作群35个,QQ工作群18个,大量工作通过群安排部署,干部疲于应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日,召开八届64次党委会,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四风”问题典型案例,推动形式主义作风整顿入脑入心。二是统一管理全镇微信、QQ群,解散长期未使用、重复交叉的工作群16个。三是完善了《天兴镇机关制度汇编》,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工作群,负责新建工作群报备审核和定期清除冗杂工作群的职责。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问题7:针对巡察反馈“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
(1)对公业务转账个人账户。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对某公司泸州分公司扶持资金转入私人账户,其中2021年1月至2021年8月的企业扶持金转入程某个人账户,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的企业扶持金转入莫某个人账户。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副镇长袁某对财政所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组织财政所全体人员对相关业务进行再次学习。二是健全完善《天兴镇财务管理办法》,并认真学习按照制度严格落实。三是对公业务严格执行公对公转账,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1)资金使用不规范。2019年12月龙凤村使用5.24万元宅改资金打造办公阵地。2019年1月,垣山村将8万元宅改资金出借给庞某用于支付修建村党群服务中心人工工资,约定于当年5月1日前归还,截止本轮巡察结束庞某未归还借款。
整改情况:一是4月9日,副镇长杨某组织村干部、镇级业务部门学习了《泸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收益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各村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资金使用范围、管理办法等制度,镇级业务部门加强指导与监督。二是4月23日,庞某归还借款8万元至垣山村。三是4月9日,副镇长杨某、镇乡村振兴办就违规使用宅改资金事宜对龙凤村、垣山村支书进行了业务约谈。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2)未全面执行公务卡制度。截至2023年10月,在编人员67人,办理公务卡30人,使用人数为14人。2023年3月,张某、陈某2.65万元差旅费、招商引资接待费、住宿费均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副镇长袁某对财政所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组织财政所全体人员对相关业务进行再次学习。二是对全镇在编人员的公务卡持有情况进行摸底,2023年11月、2024年4月已再次将未办理公务卡的在编人员共19人名单交银行;二是联系银行为职工办理公务卡,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公务卡结算。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3)大额现金使用。村(社区)在公务活动中普遍存在大额现金使用。2020年5月,田坝村支取现金6万元用于工程付款。2021年4月,曹湾村集体资产公司约谈提醒支付人工工资。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村的账户管理开展自查,严禁私自开设新账户;二是严格要求转账支付,高于1000元的业务一律不得使用现金支付;三是2024年3月副镇长袁某组织财政所全体人员、各村报账员再次学习了《天兴镇村(社区)三资管理暨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对大额资金使用再次作出了重点强调。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4)公务用车监管不到位。2021年7月10、24日,9月24日,公务车“川ED7569”三次更换后刹车片。同年9月24日、10月19日两次更换右前减震器。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针对该问题结合财政支付维修费用支付凭证进一步开展调查,由于修车厂经办人及老板沟通不畅导致重复开单,时任党建办经办人审核不到位,现已调离天兴镇,于3月13日由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4月已与修车厂达成一致,退回重复部分。二是3月14日镇党建办就公车维修审批制度开展学习,对业务经办人及公车驾驶员进行业务知识抽查。三是4月党建办、纪委对公车管理开展自查工作1次,督促经办人按规定做好公车管理。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并长期巩固
(5)执行财务报账制度不严格。2022年,未按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实行镇报账制度的规定,向一心村等4个村划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补助款19.13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在大会上学习《泸州市财政局、泸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级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二是对镇级报账制的流程开展自查,严格财经纪律。
整改进度:已完成
(6)国有资产监管不善。2020年11月天兴镇党委减免陶瓷厂一年租金无依据,且天兴镇陶瓷厂2010年8月出租至今有7年未收取租金,2011年9月至2016年8月未交租金,2021年9月至今未交租金。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做到最大限度杜绝国有资产流失、缩水等现象。二是2024年4月19日时任镇长带领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副镇长等领导,以及镇经发办、财政所、社会治理办相关同志前往泸县天兴陶瓷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催收租金。2024年4月22日,时任镇长再次通知泸县天兴陶瓷工艺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向某到天兴镇政府,要求及时缴纳拖欠政府租金。向某承认拖欠租金问题,但是目前没有资金支付,已告知企业不再缴纳拖欠租金,天兴镇政府将启动法律程序追缴。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7)体检费超标准。2022年6月30日天兴镇党委会会议讨论并通过机关干部体检标准为1200元每人,凭票报销。2023年1月支付2022年体检费10人金额1.99万元,超出标准7953.65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自查自纠,2月29日,涉及体检超标准人员已退还超标准部分共计16776.67元。二是3-4月镇纪委、财政所联合对体检、差旅等报销进行检查2次,杜绝超标准报销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9)企业扶持资金重复计算。2021年1月13日重复计算泸州唐氏运业公司缴纳税额4130.5元,多给企业扶持金2891.35元。
整改情况:一是泸州唐氏运业公司已于2024年2月26日将该款项退回。二是2024年3月副镇长袁某组织财政所全体成员再次学习《天兴镇财务管理办法》报销制度。三是再次核实报销单据,无重复报销情况。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问题8:针对巡察反馈“工程项目管理混乱”问题
(1)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在工程项目实施中,未预算、决算,未开展审计、扣除质保金现象较为普遍。①2019年11月实施的天兴社区农民工微课堂、书吧、广告装饰工程,合同价23.2万元,工程款付清后才组织收方,工程未决策、未审计、未扣除质保金,招标资料“遗失”。②2020年3月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山坪塘清淤整治项目25万元,决算价25.79万元,未审计。③泸县2021年市级水利发展资金维修养护项目(整治七水凼、消锅凼)24万元,决算价25.08万元,未扣质保金7524元,验收不规范,现场1人收方,未审计。④2019年11月天兴镇龙贯山-窑罐厂、茶厂-风吹垇农村公路改造项目,中标价147.50余万元,竣工结算155.24余万元,无竣工验收资料,现场1人收方,未审计。⑤2022年10月天兴镇茶厂至风吹坳安全隐患整治项目,中标价35.01余万元,竣工结算33.54余万元,现场1人收方,未审计。⑥2021年6月曹湾村“观音堂”石河堰坎整治项目141万元未审计。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镇党委会研究,修订完善了《泸县天兴镇项目管理办法》并于2024年4月开始实施。对项目管理进行规范。二是组织各村、部门分别于3月26日、5月27日培训学习《泸县天兴镇项目管理办法》,知晓内容,按章办事。三是组织审计部门对龙贯山-窑罐厂、茶厂-风吹坳农村公路改造项目、茶厂至风吹坳安全隐患整治等项目进行审计,审计工作已完成。四是邀请审计专家组对项目管理进行专题培训。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2)违规拆分项目。2021年12月,在实施总投资132.1万元的泸县X088海潮至红旗民校公路维修过程中,以应急为由将项目拆分为两个工程实施。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联村干部培训学习《项目管理办法》,重点培训了项目争取、立项、预算、决算、审计、质保金的扣除、项目的招标管理、工程量变更、经费的使用等环节。三是开展对海潮至红旗民校公路维修项目进行审计,正在审计核算中。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3)多数自行招标项目由“老面孔”实施。2019年至2023年11月志城村、板栗村、一心村、垣山村、曹湾村、场口村扶贫产业园喷灌管网安装、提灌站维修、便道硬化、山坪塘清淤等15个不同类型自行招标项目,均由胡某、李某以不同公司名义投标予以实施,涉及资金263.09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于3月26日认真学习贯彻《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招标投标,知晓内容,按章办事。三是建设黑名单库,对恶意串标、不按规定投标的企业拉入镇黑名单库,限制企业在本镇内的投标活动。四是由分管领导对项目办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4)违规变更工程量。2021年12月实施的垣山村大冲山坪塘公路堡坎安全隐患整治项目,中标价47.28万元,竣工结算49.60万元,增加工程量2.38万元,无变更审批资料。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工程变更程序,规范工作流程,二是再次对垣山村大冲山坪塘公路堡坎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面复盘,自查问题。三是对增加工程量2.38万元,无变更审批资料的工程款全额已于4月23日退回镇财政所。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5)协调推进“民心守护”工程还不够有力。协调推进方桥建设、天兴小学、天兴幼儿园等重点项目存在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方桥已于2024年3月开工建设,预计9月试通车。二是天兴小学和幼儿园迁建工程是泸县教育PPP建设项目,2023年10月泸县教育PPP建设项目叫停,两个项目建设搁浅。后经县、镇研究决定,天兴小学2024年9月并入天兴中学为九年一贯制学校,不再修建天兴小学;中心幼儿园迁建于天兴中学背后,现正在进行修建方案设计。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6)项目经费使用不规范。2019年,志城村将103人22.48万元的“柑橘产业园植园贫困户务工工资”转入四川省黄岷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其代发,资金发放明细、务工人员预留信息不实,档案资料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乡村振兴办正在对志城村柑橘产业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二是对村级开展了项目管理、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相关培训,严格项目实施流程、资金使用范围。三是组织《泸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线上培训,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把关资金使用。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的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问题9:针对巡察反馈“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存在差距”问题
(1)党员先锋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意识淡化,2019年6月至2023年11月,镇纪委立案查处27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24人。熊某、黄某、张某等7名镇村(社区)党员干部因酒驾、醉驾受到党纪处分。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24日召开廉情分析会暨青年干部廉政教育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赌输的青春》;2024年4月17日组织机关干部到泸荣昌区廉洁教育基地开展“清风扬正气 廉洁守初心”廉政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意识;二是在庆祝建党103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上,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组织”,通过选树先进典型,加大正向激励力度。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2)执行换届纪律不够严格。镇机关党支部2018年12月换届后,截至2023年11月已逾期23个月未进行换届。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7日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换届纪律。二是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机关党支部已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党员大会,完成换届选举。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3)发展党员不规范。2019年6月至2021年7月,中兴社区、一心村、田坝村党组织违规将本村(社区)在县外工作的黄某、何某、何某发展成为党员,3人均有工作单位,且单位建有党组织。2021年田坝村丰粮党支部将失信人员任某吸收为预备党员,县级主管单位审查发现后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15日组织各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知识培训,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针对党员发展流程和重点环节等常见问题,深入细致讲解相关政策规定,提升党务工作水平;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对近三年发展的32名党员材料开展自查,列出问题清单、闭环整改。三是分管领导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问题10:针对巡察反馈“党内政治生活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自我批评不够深刻,相互批评打不开情面,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对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出“工作强度大,对保护自己身体健康意识不够”的批评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在2024年2月27日的镇党委会上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净化政治生态;二是严格审核把关,2024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对照检查材料和互相批评由镇党委书记亲自审核,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开出新气象。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2)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未按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集体活动。2022年镇机关党支部召开3次党员大会,党委委员、副镇长袁某仅参加1次。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党委书记对袁某同志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二是2024年2月27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高度重视党内政治生活,镇组织办落实督促提醒,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日常生活和具体工作中去。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3)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村(社区)党组织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普遍不严格,存在以业务工作会代替支部大会、党员大会等现象。垣山村党组织“三会一课”次数严重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15日,天兴镇组织各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知识培训,集中学习了《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化开展党组织活动;二是2024年2月26日-28日,镇党建办对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记录开展全覆盖调阅,发现问题45个,确定专人负责村党支部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问题整改形成闭环。三是分管领导对垣山村进行谈话提醒,要求立即整改。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4)执行“三重一大”不规范。①大额资金研究决策不规范。对限额5万元以上的非日常运转开支的大额资金拨付实行集体研究决策不到位。2022年11月30日,天兴划拨工会经费8.00万元;2023年1月31日,划拨工会经费6.00万元时均未进行集体研究。对限额5万元以上的非日常运转开支的大额资金使用以通报的方式代替集体决策。2023年7月17日,天兴镇第八届46次委员会会议以听取方式替代集体研究决定“2023年4月至7月大额支出及企业扶持金支付”事项。2023年8月28日,天兴镇第八届委员会第50次委员会会议研究天兴镇近期大额支出议题时,以通报的形式代替集体决策支出扶持资金27.52万元。②未将个人年度考核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研究。2019年至2022年期间,镇党委对全镇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只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进行研究,对评定为其它等次的人员未进行集体研究。③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部分会议记录不能反映讨论过程。部分议题记录只记录议题事项及结论或者提议人提出议题后其它班子成员“同意”、主持人“同意”、经研究一致同意通过为结论,没有翔实地记录领导班子成员针对议题发表的具体意见情况,不能反映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个别会议未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2020年8月25日,天兴镇第八届第20次委员会研究村(社区)“两委”班子运行及换届人选事项,确定志城村“两委”班子人选时,“一把手”未实行末位发言制。2020年12月8日,天兴镇第八届第31次党委会研究村(社区)党总支部换届候选人考察对象名单问题,由时任镇党委书记提出各村(社区)上报名单后,经研究一致同意以上人员为候选人考察对象。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学习。4月2日,组织党委班子再次深入学习《泸县天兴镇“三重一大”集体民主决策制度》,民主集中制、党委会会议制度,党委会发言严格遵守末位发言制。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事前上会制度,2023年度考核结果均全部通过党委会审议,截至2024年7月所有大额支出均严格执行事前上会制度。三是抓好业务学习。3月28日,由分管领导对记录人员开展培训,要求客观翔实记录班子成员发表意见情况,全面反映研究事项讨论过程。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5)发挥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结果的正向激励作用不力。①2020年至2021年度志城村在村支书有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处分的情况下年度考核为社会事务工作一等奖。②2020年中兴社区在社区支书李某、副主任何某违纪被处分的情况下仍被镇党委考核为安全环保工作一等奖。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村(社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绩效办法,加重作风和纪律建设考核力度。二是3月6日,组织镇级考核部门开展村(社区)考核业务培训,系统学习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流程、考核方式,推动考核有效有力,全面调动村社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问题11:针对巡察反馈“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问题
(1)推优树典工作不实。2021年垣山村监委会主任何某因履职不到位,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当年垣山村被镇党委考核为综合目标一等奖。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目标考核。将村(社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作风和纪律建设考核分值提高到5.5分。二是优化考核管理。3月6日,组织镇级相关部门系统学习考核办法,完善党建办会同纪委、综执办、自规所等相关部门联动审核村(社区)考核等次机制,明确考核流程,熟知考核方式,推动考核有力有效。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2)违规申报职级晋升。2020年10月,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陈某同志因工作履职不力、违反工作纪律被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年11月16日,镇党委会研究同意陈某拟晋升二级主任科员人选,并按程序向县上申报未获得批准。
整改情况:一是2月28日,由分管领导带队到组织部业务股室开展业务学习。二是举一反三开展整改,针对反馈问题分析原因和问题根源,明确涉及职级晋升、干部调动等均由镇纪委等部门开展事前审查。三是2024年1-7月,我镇涉及晋升人员5人,均由纪委开展事前审查,符合晋升程序。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3)编外人员从事重点岗位工作。2022年11月29日,天兴镇第8届委员会第34次会议研究决定聘用社会人员曹某为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员,研究时已在岗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4月2日,组织学习《泸县天兴镇“三重一大”集体民主决策制度》,全面深化重要人事任免相关要求的认识,有效推动机关人事研究按规定进行。二是2月18日,免去曹亚玲镇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员职务,任命党建办在编在岗人员负责食堂管理。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4)存在“带病提拔”干部问题。天兴镇党委在2021年审批志城村党总支部选举结果时,在已掌握王某存在具有可查性问题线索,没有核查清楚情况下仍批准同意选举结果,同意王某由志城村副主任提拔为志城村党总支书记。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7日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严明选拔任用干部基本流程,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二是严格审核把关,组织纪委、社治办、派出所等部门,对近三年新任村干部进行联合审查,同时报县委组织部进行任职资格联审,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防止“带病提名”。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问题12:针对巡察反馈“党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持续发力不够”问题
(1)主体责任扛得不够牢。2021年5月以来,本届党委未对上轮巡察整改方案、责任分工等进行修订,未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开展回头看,落实主体责任处于被动状态。
整改情况:一是对上轮巡察整改方案、责任分工按照本届党委分工进行修订。二是2月2日、2月20日,分别由党委书记陈某主持召开天兴镇八届60次及61次党委会,开展对巡察整改工作整改情况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结合本轮巡察整改情况对上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三是明确换届或有领导调整时,及时开展研究调整。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2)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职责不够有力,存在“新官不理旧事”思想。2021年5月以来,党委书记未主持召开专题巡察整改会议,未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未直接推动整改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未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分管领域持续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2月2日、2月20日,分别由党委书记陈某主持召开天兴镇八届60次及61次党委会,开展对巡察整改工作整改情况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二是4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进度专题工作会,党委书记陈某听取各分管领导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汇报,了解整改进度,解决整改疑难问题5个。三是坚持问题整改与中心工作相结合,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将分管领域持续整改与工作推进相融合,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开展自我批评,促进巡察整改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齐头并进。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3)镇纪委日常监督协调不到位。镇纪委未把巡察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未有效督促本届党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整改氛围不够浓厚。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2024年3月12日组织镇纪检干部认真学习巡察工作相关要求,分析巡察反馈问题,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列入监督计划。二是根据巡察问题整改措施及进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12次,督促镇党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形成浓厚整改氛围。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问题13:针对巡察反馈“落实巡察整改存在差距”问题
(1)整改不全面。上轮巡察指出“天兴镇人民政府公厕建设工程多计工程款6.41万元;天兴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超进度付工程款99.23万元,超合同金额付款39.69万元。”镇党委巡察整改报告、通报稿中无反映,也未列入问题整改清单,未见整改管理台账。
整改情况:一是公厕问题:该公厕采取的是筏板基础砼施工,由于地基基础松软,筏板基础长两端各增加0.9米,宽两端各增加1m,增加了工程量;施工方在化粪池施工过程中将池壁由钢筋混凝土变更为砖砌,经与施工方共同核算,扣减该部分的差额款6279.2元;结算清单中化粪池搬迁签证中回填土方量计算错误,是因停车场砖砌花池进行了土方回填,后因政府要求取消,而将该土方回填错误计入化粪池土方回填,多计工程款516.76元,以上项目共计6795.96元责令施工方退回镇财政所。二是污水处理厂问题因时间久远,相关办事人员均已退休,相关涉及问题正在调查核算。
整改进度:公厕建设已完成整改,污水处理厂问题正在整改中。
(2)整改不到位。上轮巡察发现,曹湾村、一心村、志城村等8个村“共投入产业扶持资金136万元,后期未跟踪监督,产生诸多问题,存在较大风险”。2019年6月以来,田坝村、志城村、板栗村等又先后投入产业扶持金531.52余万元打造柑橘、花椒、油茶、养殖基地等,产业均为亏损,资金仍然存在重大安全风险。①曹湾村于2017年将产业扶持资金等18.30万元入股天兴镇供销社,用于曹湾村种植花椒,截至2023年11月7日止,天兴镇供销社除支付前2年土地租金费用9.1560万元外,没有付给曹湾村入股红利和归还本金,也未支付近3年的土地租金13.734余万元,资金安全存在较大风险。②一心村于2017年用产业扶持资金18.30万元入股天兴镇供销社,从2018年至2023年10月,天兴镇供销社没有给付一心村红利和土地租金,并且由一心村从自有资金中垫付1.1130万元资金作为分配给62户、179人贫困户的红利和新增19户农户的土地租金费用,并且天兴镇供销社种植的花椒成活率较低,资金安全存在较大潜在风险。③2018年8月,场口村将产业扶持资金10.00万元借给天兴镇供销社,约定借款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止。截至2023年10月止,供销社未支付借款利息、无经济收益。④田坝村2020年将18.30万元的产业扶持资金借予福集镇马溪河村3组程某用于在田坝村发展龙虾产业,约定借款期限为3年,每年分红1万元给村集体资产公司,但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合同到期时程珍荣除于2021年支付1.00万元分红款外,未按约定归还本金18.30万元及2022年和2023年期间的分红款2万元。田坝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8月23日经泸县人民法院判决由程某支付本金及利息等费用25.9956万元。目前此案件正在申请执行中,资金安全存在风险。⑤2017年10月11日垣山村集体资产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出资18.30万元的产业扶持资金给垣山村蘑菇种植大户郑某用于经营发展。与其签订协议约定且约定期限为6年,郑某每年交村集体红利1.00万元。后垣山村依据解除产业扶持基金出资经营协议分别免除了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期间占用2.00万元资金的利息273.22元、2020年11月至2021年5月期间用9.30万元资金的利息2540.98元、2020年11月至2022年2月16日期间占用7.00万元的资金利息4781.40元,累计未支付资金被占用利息为7595.63元。该资金由时任村主任何某与其妻签订协议,借予村干部个人家庭使用,减免占用资金期间的利息,全部投资收益为4.36%。⑥龙凤村2017年将18.30万元的产业扶持资金新建山坪塘三口,并进行转包且约定承包期限3年,每年支付承包费1.00万元作为贫困户分红。2018年—2020年期间承包人钟某共计向村缴纳3.00万元的承包费。合同期满后,无人承包导致山坪塘闲置。2022年因耕地进出平衡要求将山坪塘图斑进行复耕,目前三口山坪塘已全部恢复为耕地。该项目将产业扶持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且不符合耕地保护政策要求,已造成扶持资金全部灭失。⑦志城村从2019年至2020年期间,共投资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163.12万元用于柑橘产业园和扶贫产业园建设。截至2023年11月8日止,志城村已垫付14.25万元的土地租金等费用,合作方尚拖欠农户土地租金和务工等费用52.72余万元,由于合伙人变动及管理人员刘定一病故等原因造成缺乏技术和疏于管理,资金安全存在较大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4月9日,副镇长杨某组织村干部、镇级业务部门学习了《泸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后续资金使用严格范围、流程,联村组加强对村级产业发展的指导,业务部门强化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二是4月9日,副镇长杨某针对垣山村产业扶持资金交由郑某用于经营发展中存在业务程序不规范,对黄某(垣山村村支书)进行约谈,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三是场口村在4月10日前向泸县天兴镇供销合作社递交了借款利息催款通知单,于7月收到2.5万元;四是4月9日,对龙凤村支书进行了业务约谈,要求吸取该项目失败经验教训,加强对村集体资金投资项目的研判、管理,严防资产流失情况再次发生;志城村现已委托律师起诉合作方。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3)正风肃纪专项督查整改不到位。经统计2019年至2023年共产生公务接待费2.52万元,其中2019年、2022年、2023年1月至6月未产生公务接待费。接待工作餐列入食堂费用,未单独列入公务接待,对2020年正风肃纪专项督查提出的公务接待问题未进行全面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梳理2020年正风肃纪督查提出的问题5个,完成整改5个。二是将公务接待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开展监督检查2次,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1个。将正风肃纪和整改情况列入日常监督内容,开展监督检查5次,发现问题2个。二是再次组织全镇干部学习《公务外出及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公务接待规定。三是确定专人负责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严格按照事前审批制度。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4)对巡察反馈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①天兴镇2019年至2023年期间垣山村、曹湾村、板栗村、场口村、一心村、志城村、中兴社区等9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月任务计划清单内容没有体现村(居)级监委会“五项”监督重点内容准备开展什么工作。②天兴镇2019年至2023年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的工作中没有开展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工作情况等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12日组织村(社区)监委会主任认真学习《村务监督委员会重点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履职清单(试行)》等重要文件,明确村(社区)监督委员会工作要求,不断提升监委会主任业务能力。二是督促9个村(社区)监督委员会认真拟定了任务计划清单,严格按清单开展工作。三是督促9个村(社区)监督委员会完善了监督内容,将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工作情况列入工作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四是2024年2月至3月,已对9个村(社区)监委会主任开展了约谈提醒,督促其认真履职。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四、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室责成立案1件(线索编号2024007),已于2024年5月18日立案。
县纪委信访室转办信访件(泸县纪群字〔2024〕5号)已完成初步核实,已回复信访人。
五、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强化检查,持续加强后续整改。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天兴镇将认真总结,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倒查问题缺陷,反思问题根源,坚持将阶段性整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抓牢抓实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质量不变。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注重巩固成果,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不回流”。
(二)细化举措,确保整改取得成效。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根据既定整改措施,倒排节点,把握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务求整改到位。对于整改中发现的新问题、新线索,做到快速反应、迅速处理、立即整改。对照问题整改台账,及时查漏补缺,把具体问题统一到责任担当上去思考、去整改、去落实,不回避、不遮丑、不护短,确保问题条条有整改,措施件件有成效。
(三)运用成果,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推进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全覆盖,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中共泸县天兴镇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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