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1.泸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由1家以上农业精深加工企业或1家以上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牵头,6家以上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共同组成;
2.联合体成员单位主营产业应为:粮油(水稻、油菜等);
3.联合体成员单位常驻生产经营地址应为:泸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涉及村内;(见附件1)
4.各成员单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失信名单,应为实际经营单位,主要经营业务应涉及其中1项及以上:粮油种植、耕种防收及加工服务、订单收储、粮油产品销售等;
5.联合体成员单位未发生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农产品安全质量问题、未发生土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
二、申报资料
1.泸县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化联合体申报书(见附件2);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4.提供条件要求的经营业务合同或协议(例如:土地流转合同、订单收购合同、社会化服务合同、购销合同等)复印件;
4.提供所从事主要经营业务相关的表册、图像等证明材料(例如:社会化服务对象名册、农机数量及机手名册、加工设备名册、粮油收储出入库记录、农产品销售台账等);
5.提供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农产品安全质量问题、未发生土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的承诺函。
以上申报材料每页均需加盖鲜章并进行装订。
三、审核程序
1.符合性审核。审核报名对象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未通过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审核。
2.集中评定。通过符合性审核的报名对象进入该环节,按照联合体成立规则要求,集中评定联合体牵头单位、组成单位。
3.公示。对集中评定同意的拟组建联合体成员名单进行公示。
4.组建。拟组建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在30个工作内,提交注册所需资料,通过市场监管或行业主管部门等完成联合体注册。
四、注意事项
1.产业化联合体组建完成后可优先享受产业园一定的项目支持。同时必须在产业园内,实质性开展耕种防收、加工、粮油收储等服务,粮油产品优先使用产业园统一包装,完成联农带农任务。
2.报名单位应仔细了解产业化联合体各项介绍内容(见附件3),提交申报资料,视同认可联合体潜在的各项权利与义务。
3.资料提交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5日 8:30—18:30;
4.资料提交地点:泸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5.联系方式:0830-6078698。
泸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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