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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9-18 17:48:3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6日至10月27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3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中共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通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反馈的4个方面13个大类4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大类问题7个,已完成整改具体问题37个。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照单全收、直指问题、深入整改”为原则,对反馈问题不打折扣,逐项整改,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在巡察反馈会议之后立即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对抓好巡察整改作出部署。二是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形成巡察整改台账,分解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整改期限。三是按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检视剖析、查找问题根源,主动认领问题,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情况。

(二)明确责任,强化整改落实。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层层安排部署,推动整改落实,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对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逐一对照检查,研究制定《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问题分解为四个方面48个具体问题、138项具体措施,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能立即整改的要求2024年5月底前必须完成,对需一定时间整改解决的,制定计划,争取一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三)加强监督,确保整改见效。在整改过程中,机关纪委全程跟踪整改情况,通过定期抽查、对标核实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挂号销账”,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整改事项,责成相关部门和责任人重新整改,确保整改不走过场。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整改共识。党组书记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抓总、靠前指挥,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整改、领衔推进,责任股室(单位)迅速行动、各司其职,形成了全员参与、同频共振、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整改任务,坚决立行立改。党组书记主持召开3次专题研究工作会和2次党组会专门研究部署、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落实,动真碰硬,强化追责问责。聚焦巡察反馈意见,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深入剖析,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主动整改落实,结合谈心谈话,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三)严格督办检查,确保整改实效。以上率下亲自抓整改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逐项抓、逐条改,不留盲区、不余死角。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实效,对复杂问题和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明确时间节点抓牢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务实有效推进。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巡察反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决策部署,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泸县2023年度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已完成整改。二是兆雅镇新溪村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资金目前已函告县财政局、兆雅镇人民政府,加快资金拨付和项目建设进度,目前正在整改。三是指导立石镇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方洞镇石牌坊村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四是通过重点项目推进调度会和每周重点任务推进报告及时汇报项目进展,与发改局、自规局、财政局等重点部门形成专人专项沟通机制。五是建立联动机制,每月汇总项目进展,随时跟进项目问题,严格落实项目五方主体责任,全力推进项目实施,要求施工单位增加机械设备及人力物力,加强现场管理力度,通过现场办公及时解决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六是根据剩余工程量倒排工期,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按审批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泸县踏水桥临时道路(兼城市防洪)项目已组织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城西片区市政道路及附属工程二期A段项目按照县规委会要求进行了道路宽度调整,方案已确认,同时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和使用需求,已确定近2-3年先启动完成15号路(和田路)南段、13号路(金龙路)南段建设,正在整改中。七是福天路征收项目已完成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房屋已安全拆除,已将该地块移交县自规局土地储备中心,已完成整改。

2.针对巡察反馈“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关于保障性住房相关精神。二是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泸州市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泸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施办法》,熟悉保障性住房规范管理相关内容。三是对公租房租户欠缴租金进行追缴,同时,坚持每月定期通过电话、银行代扣信息提示等方式对公租房租户缴纳租金进行提醒,坚决肃清赖账不正之风。四是对未按合同执行退还的转租租户履约保证金已全部追回,并上缴财政。五是已完成对公租房租户重新申请的审核、公示工作,确保公租房租户符合保障条件,针对其中不符合保障的人群,及时告知其原因并进行清退。六是开展企业走服引活动,收集企业发展中的困难问题,成功晋升1级总包资质。七是开展建筑工程类中初级职称答辩、评审服务上门服务工作,送服务到深圳、东莞、西安、成都等地企业。八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已通过县专委会评审,产业规划通过相关部门和专家组织的评审,规划环评已出编制初稿,正在网上进行第二次公示。九是建筑总部入驻方案正在研究审核。十是建筑总部建设已完成,企业正有序入驻,现已入驻近70家,力争年底前入驻100家。十一是产业园生产类企业基础设施扶持政策已制定初稿,工作正在推进中。十二是通过开展安全检查和自身督查,要求企业、项目认真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十三是通过党组会、安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省市县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十四是开展“两会、五一”强安2024等专项行动,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移交涉嫌违法线索,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十五是对存在消防通道长期被汽车占用问题的小区开展现场检查,对消防通道存在堵塞占用的问题向物业公司下发整改通知,目前已整改完毕,同时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开展消防培训,加强巡查力度,通过微信群和宣传栏向居民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持续开展消防通道疏通工作。     

3.针对巡察反馈“党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正在研究制定促进房地产发展措施。二是开发公司均在售房部明显位置公示预售资金缴存账户。三是对预售资金未缴存进监管账户的企业进行约谈并完成追缴整改。四是已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并严格按规定执行。五是已按规定执行党组会议题三级会前审签制度,并严格执行。六是已组织有关部门集中学习“三重一大”制度和《泸县政府投资项目投资管理及监督办法》。七是对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设计、预算、施工方案等决策均已报党组研究后实施。八是通过党组会会前学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并将长期执行。九是制定完善了党组会会议议题审查表,党组会议议题须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签方可上会。十是代建项目、市政项目在结算资料送审前召开结算会审会,已组织结算审核培训学习,严格执行结算审核制度。十一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巡察反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泸县单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测评细则》《县委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四个责任”责任制》《建好管好用好意识形态“九大阵地”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和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制定完善了三审三校审签表并严格执行,认真落实公文办理程序。三是已组织党员干部到联系村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四是对相关同志进行了约谈,开展了思想教育。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5.针对巡察反馈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组织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二是每季度召开廉情分析会,对我县住建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风建设、廉政风险等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三是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听取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所属(代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四是已开展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学习,定期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违纪违规人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五是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参加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违纪人员处理的党组会议。六是对派驻纪检组指出的问题开展认真全面排查,并已整改落实。七是定期讲廉政党课,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筑牢廉洁思想根基。八是班子成员认真完成每季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计划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九是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工作程序、审核标准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干部个人的基本情况、工作表现、廉政记录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对被监督单位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和评优评先进行廉政意见回复;十是坚持“四必谈”,在干部的不同工作阶段进行必要的谈话,以确保干部能够明确自己的职责、权利和义务,遵守廉政纪律,达到工作要求,及早发现和纠正问题,促进干部的成长和工作的顺利进行;十一是约谈相关同志,在职工大会上批评未签到职工和组织学习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成立督查小组,开展专项督查,开展微信位置同步共享检查,督查全体干部职工签到情况,形成督查汇报,制发督查通报,通过开展专项督查,增强了职工工作纪律性。十二是对相关同志进行了约谈,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

6.针对巡察反馈“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成单位往来账清理初稿,已对会计差错账务进行逐一调账。二是对合并的原建工局、白蚁所、建管中心进行资产清查,待资产清查出正式报告后作相应账务处理。三是召开工会委员工作例会,再次集中学习《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明确报销审批程序,并要求经费审查委员会加强对工会福利发放程序的监督、管理。四是召集经费审查委员会及财务工作人员对近年来工会活动报销资料进行内部自查。五是清退了超标准发放相关费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六是对食堂报销票据全面核对,暂未发现问题。七是组织财务人员进行票据审核业务学习,严把财务审核关。八是健全现金管理制度,公务出差一律使用公务卡或单位转账,不再借支现金。九是已组织学习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并完善《泸县城镇园林绿化所管理制度》。十是已建立由“领用人-库房管理员-办公室管理人员”三级出入库台账,使用领用单,并于按时进行年终盘点。

7.针对巡察反馈“工程项目管理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文件、《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内控管理制度。二是明确要求,在采购活动中,取消固定价发包方式,坚决取缔以资格条件作为评审打分内容,按照“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进行谈判或磋商评审,评审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应终止采购活动。三是对政府采购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已重新组织采购。四是已组织部门人员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制度》进行了学习。五是已追回多支付工程款。六是已修改完善合同内容,按月进度拨款。七是已修改完善请款资料,已组织业务人员培训学习相关内容,加强审核把关。八是已加强对监理的考核,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九是已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并严格按规定执行。十是已组织有关部门学习《泸县政府投资项目投资管理及监督办法》,严格按照《泸县政府投资项目投资管理及监督办法》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十一是对项目参建单位开展检查工作,未发现违规问题。十二是按合同约定扣除监理单位监理服务费,扣除结算审核单位服务费,并下发处罚通知文件至相关单位。十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8.针对巡察反馈“财务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通过局党组会传达学习《泸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泸县公务出行保障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制度,严格按年初财政“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坚决不超预算。二是在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完善《泸县城镇园林绿化管理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出入库登记制度,并定期核查。三是已清退差旅费、加班费、值班费、评审费重复报销部分,已清退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四是利用职工会学习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按财务制度报销差旅等费。

9.针对巡察反馈“作风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召开物业大会对物业企业进行培训,按程序提取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整改。二是已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以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典型案例,并持续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三是项目招标挂网后,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检查,严格按照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开展监督工作。四是已组织开展事后监督管理工作,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五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提高为民服务的意识,增强责任心和事业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六是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担当尽责工作作风,已发放部分“9.16”地震购房补贴,剩余购房补贴款正在准备中。七是强化督办,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交办,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督促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办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0.针对巡察反馈“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定期对党建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二是组织学习“三重一大”制度、《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工作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三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规范党员发展和换届流程,并做好档案管理。四是每季度对党支部工作开展调阅,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加强对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等工作指导。五是积极发挥泸县物业行业综合党委作用,定期督促检查各责任部门及时开展工作,确保各任务目标按时或提前完成。六是支部书记组织党员开展了谈心谈话。七是对各党支部党员发展工作的业务培训进行了培训,并组织学习《党员发展工作手册》,明确党员发展程序和各阶段的资料要求。

11.针对巡察反馈“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完善了党组会会议议题审查表,党组会议议题须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签方可上会。二是严格执行党组会集体决策制度,主要领导坚持末位发言。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 集体民主决策制度,坚持主要领导末位发言,按要求报告“三重一大”事项。四是及时印发党组会会议纪要,严格按照党组会议定事项开展工作。五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六是督促指导各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七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严格落实民主生活相关规定,确保民主生活会高质量开展。八是对相关同志进行约谈提醒,督促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增强政治规矩意识。

12.针对巡察反馈“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持续加强中层干部管理,严格执行“三定”方案规定。二是制定了中层干部管理制度,围绕干部选拔任用、奖励、退出等机制,进一步修改完善干部管理制度,确保公正和科学。三是通过列席局党组会、干部职工会议、青年干部职工座谈会等方式,加强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强化责任担当和廉洁意识。四是制定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开展检查通报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五是通过组织讲党课强化思想教育,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六是印发《关于开展工作纪律专项督查的通知》,加强监督管理,着力治理干部职工作风。七是组织学习《泸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严格执行中层干部选拔程序。八是已组织相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公务员回避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3.针对巡察反馈“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按照信用信息分考核标准,对县内从业的物业企业和项目经理进行考核。二是已打造完成26个红色物业标准化建设点位。三是每季度召开全县物业大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强烈的物业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对物业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四是每年组织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检查和住户满意度测评。五是调整省委巡视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统筹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六是定期通报省委巡视问题的整改进度,每月收集汇总责任股室和县级其他有关部门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研究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安排,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七是纪检组跟踪和督促省委巡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八是通过召开党组会议、职工会、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等,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委巡视巡察整改要求。九是认真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十是已召开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培训会,对《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的进行学习。十一是扩大范围提取的维修资金已全部追回,违规办理手续导致欠缴的维修资金已大部分追回,剩余欠缴部分正在整改中。

四、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通过对巡察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各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整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工作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二)持续压实责任,明确交卷时限。针对还没有整改完成的问题,决不能视而不见、遮遮掩掩、避重就轻,决不能虎头蛇尾、久拖不决,决不能纸上整改、虚假整改,必须保质保量整改到位。要实事求是,依纪依法,把遵纪守法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不管什么原因和理由,决不能触碰纪法的“高压线”,不能以错误掩盖错误,把一个问题变成多个问题。要由表及里,全力破解,坚决防止简单机械、就事论事,既解决好面上的显性问题,更从源头和根本上查找深层病灶,找出问题背后的问题,推动问题得以根本性、彻底性解决。

(三)加强跟踪督导,巩固整改成效。严格按照《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坚持见微知著、举一反三,不断深化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对已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对整改工作效果不好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问题清零见底。坚持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扎紧制度笼子,形成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四)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工作发展。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工作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党的建设、城市建设以及日常工作融为一体,从实际工作出发,以优异的工作成绩来验证巡察结果,以巡察成效来推动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共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9月18日

中共泸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党组 关于 县委第四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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