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服务效率,我单位组织开展了泸县经开区城西工业园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工作。经统筹整理,现向各建设单位开放使用泸县经开区城西工业园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成果,具体通告如下:
一、各建设单位可对照本通告所附的《泸县经开区城西工业园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专家审查意见》,核查本单位的建设工程项目是否位于已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区域内。
二、建设工程项目位于已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区域内的,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填报本通告所附的《泸县经开区城西工业园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成果使用申请表》后,以来函形式向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申请提供水资源论证成果数据。
三、受理单位对建设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的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后,向建设单位提供水资源论证成果数据。建设单位取得水资源论证成果数据后,应用于支持建设工程项目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四、建设单位可运用水资源论证成果数据,简化或省略建设工程项目所需开展的单项评估工作,具体可向评估事项的主管部门(泸县水务局)咨询。
特此通告。
附件:1.泸县经开区城西工业园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专家审查意见
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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