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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司法局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5-08 17:43:3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61日至20236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巡察2023101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司法局党委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

县司法局党委深刻认识到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通过召开局党委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干部职工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巡察反馈问题深刻进行剖析、明确整改目标和具体措施,进一步压实领导班子巡察整改责任。

(二)责任落实方面

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制定《中共泸县司法局党委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司法局党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问题整改牵头负责人和牵头负责股室以及整改阶段性期限要求,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及时有效。

(三)监督检查方面

县委政法委派驻县司法局纪检组督促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对需要重点关注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完善制度规章、建立长效机制、防范监管风险等,提出纪律检查建议。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县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深入剖析,主动认领问题、承担责任,推进整改落实,按照“四个亲自”要求,主持召开2次党委会专门研究部署、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及下属事业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落实,动真碰硬,强化追责问责。聚焦巡察反馈意见,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谈心谈话,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巡察反馈“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不透,推动泸县法治建设担当作为不够”问题

(1)“学习宣传教育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中共泸县十四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有关讲话精神。印发《中共泸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泸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委书记、局长邓基祥率队前往泸州市龙马潭区诚达公证处交流学习公证体制改革的先进经验,经学习交流后,我局党委展开内部研讨会,探索实行零编制运行管理模式。

整改进度:推进整改中

(3)“理论学习‘力耕’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中共泸县司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建设相关理论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委会议会前学法、党支部会议会前学法等的重点内容;举办“法治红细胞”法治人才建设培训班4期,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法治理论和法制审查、行政执法等法治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全县干部职工法治思想、法治理论和法治素养。组织开展全县法治督查工作,全面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二)针对巡察反馈“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充分履行司法行政职能职责把方向、谋全局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深入学习《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完善细化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各项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泸县“法娃杯”法治文化作品大赛、“法治茶园”、“小小法娃”普法员培育工程、乡村“法律明白人”提质拓能行动等系列普法活动,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至学校、医院、国有企业全覆盖,推动普法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规范文件合法性备案审查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再次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组织法规股全体审查人员轮流到市司法局跟班学习,提升审查业务水平;邀请法律顾问协审规范性文件,落实双重合法性审查,确保县级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3)“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公开选拔,配齐司法所工作人员,建立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后备人才库,及时补充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队伍的指导和管理,逐步壮大专职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加强县、镇(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指导,逐步推进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加强公证员的培养,力争3年内增加1名公证员,增加1名法律援助律师。培养“法律明白人”1524名,充实法律服务资源。

整改进度:推进整改中

(三)针对巡察反馈“推进法治泸县建设行动有差距”问题。

(1)“法治宣传氛围不浓”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全县打造20个乡村“法治茶园”,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法治宣讲、志愿服务等活动45场次。邀请西南交通大学教授为全县“法律明白人”骨干200余人作民法典专题培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截至2023年12月,发放普法提示函20份,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法治督察1次,全年组织“谁执法谁普法”主题宣传活动40项,开展各类宣传活动900余场次,已建成普法宣传阵地54个。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指导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题培训讲座教育学习2次;适时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活动、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并形成清单,督促问题部门限期整改、规范执法行为。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3)“安置帮教责任未压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应急处置、考核办法等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全覆盖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省、市各级理论及业务能力培训3次;与市、县检察院建立社区矫正联合督查机制,开展全覆盖检察,提出检察建议2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件,均已督促涉及司法所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四)针对巡察反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责任意识树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责任落实,自巡察整改以来已组织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形势2次,召开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意识形态工作1次;将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述职范畴,每名班子成员均专段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述职,年终局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述责述廉报告中均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述职。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执行审查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审查制度,每次中心组学习之前均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批准后召开,巡察反馈以来召开的6次中心组学习均按以上要求落实。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3)“阵地管理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下属的两个党支部每季度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查,目前已开展督查2次,发现问题2个,提醒谈话1人。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五)针对巡察反馈“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1)“财务管理混乱整治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范账务处理,要求财务人员每年参加培训至少2次。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四川九狮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四川京泸律师党支部2021年已划转到泸州律师行业党委,泸县司法局不再监管,举一反三,加强了下属机关一、二支部党建工作指导,对日常发现的问题主动向市司法局反馈,确保党建工作规范有序。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六)针对巡察反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问题。

(1)“党的政治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创建“红润司法、法润龙城”党建品牌、打造机关党建工作阵地、建立6个片区功能型党支部,开展活动10余次,开展工作交流讨论6次,有效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引领。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泸县司法局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职责任务清单》并定期召开廉情分析会,党委会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全面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459余条,制定措施471项。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3)“警示教育开展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干部职工接受实地警示教育1次,旁听职务犯罪现场庭审2次,开展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家庭助廉”活动,发放家庭倡廉建议书88份,强化“八小时外”廉政提醒监督。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4)“重大事项备案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调查,2019年至2023年5月单位干部职工涉及婚丧喜庆事宜19人次,4人申报操办,其中,有2人上交审批表后因工作资料保存不善遗失,已由分管负责同志对相关经办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按要求备案,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并按要求专档管理重大事项审批档案。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七)针对巡察反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已退回工会活动超标准报销的生活费,组织学习《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由分管领导对工会负责同志开展谈话提醒;已清退超额支付的课辅费及“2020年事业单位人员公招资格审核”工作的相关人员违规领取的劳务费。以上款项已于2023年12月26日全部清退完毕并存入财政局国库账户。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八)针对巡察反馈“执行内控制度不到位”问题

(1)“对财务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规定清算并完成补代扣保险,举一反三,确保代扣个人部分的准确性。分管领导和纪检组分别对相关负责同志开展谈话提醒,要求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标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权益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查询,2017年2月县司法局已向医保局报送并办理了退休人员医保转退休手续,但医保系统未有将退休人员纳入退休范围。分管领导和纪检组分别对相关负责同志开展谈话提醒,要求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联系,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3)“重复报销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清理2019年至2023年5月以来重复报销数据,对重复报销的立即予以清退,并于2023年12月26日上缴国库。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泸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学习、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明确费用报销程序、要求和标准。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4)“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的学习,按规定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方式,更正账务处理和资产系统,将购置税纳入固定资产原值,机关纪委定期开展督查。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5)“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项目规范管理,按规定及时完成相关项目第三方机构预算和审计,机关纪委定期开展督查。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九)针对巡察反馈“党委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加强党的领导有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党的领导,严格按照重大事项报告要求开展工作,对2023年新吸收为预备党员等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备。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自巡察反馈以来共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3)“强化党建工作指导”的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片区功能型党支部,实行领导连片、支部联建的方式,自巡察反馈以来,6个片区均开展联建活动,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机关党支部活动7次。泸县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业务培训2次,县司法局分管联系领导参会并讲党课,指导法律服务行业协会工作开展。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4)“党员发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党员发展工作细则》并严格落实,目前,已按规定程序完成吸收预备党员2名,预备党员转正1名。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十)针对巡察反馈“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党内谈心谈话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级谈心谈话制度,同时做到新进人员必谈、岗位变动必谈、重大变故必谈等谈话制度。巡察反馈以来,已按规定开展谈心谈话70余人次。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按要求开展三级党组织书记述职测评。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3)“执行党建考评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于2024年1月底组织开展机关支部向机关党委述职大会,开展机关两个支部现场述职活动,总结汇报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十一)针对巡察反馈“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问题

(1)“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问题

整改情况:于2023年12月对3名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职务进行调整。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轮岗交流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泸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泸州市贯彻<四川省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轮岗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制度的学习,对本单位职工全面调查摸底,确保2024年年底前落实轮岗交流。        

整改进度:推进整改中

(3)“编外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劳务合同到期后全部实行劳务派遣,并按规定签订合同。

整改进度:推进整改中

(4)“人员管控存在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招回相关外出招商引资人员,重新调整工作内容。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四、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虽然,县司法局党委通过采取各项整改措施,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一些具体问题的整改上离巡察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县司法局党委将继续按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继续围绕强化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在巩固巡察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有序发展。

一是坚持政治导向,持续抓好整改。县委巡察是对县司法局党委的一次政治检验,司法局党委将以这次巡察为契机,统一思想,站位全局,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当作优化本单位政治生态、加强党员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以高度的政治感和紧迫感持续抓好巡察整改。

二是注重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剖析存在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能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防治问题回潮。

三是强化督查管理,巩固整改成果。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监督管理与纪律约束,加大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力度,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全面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切实抓好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改善作风,持续巩固深化巡察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0830-8192654;邮政信箱:泸县玉蟾大道453号。

泸县司法局 党委 关于 巡察整改 阶段性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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