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阳101H10平台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启动的公告
泸县府地公〔2024〕6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阳101H10平台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泸县得胜镇荞子坝村1组,荞子坝村第四农业合作社。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定于2024年4月1日起,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拟征收土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公告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泸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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