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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4/2/27 12:33:21

泸县海潮都市农业示范区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公告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8-10 17:41:4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项目名称:泸县海潮都市农业示范区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二、项目业主:泸县交通运输局

三、招标控制价:29.23万元(最高限价)。

四、招标规模及内容:

泸县海潮都市农业示范区公路改建工程全长约18公里,涉及S213井研至泸州公路海潮至胡市段、Y180海潮至流滩坝公路、Y191陈湾村至龙塘村公路、Y186高寨至葫芦嘴公路等,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20km/h,路基宽5.5米-7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五、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提交可研报告及估算成果,30日内提交施工图及预算成果,40日内提交经行业审查后成果。

六、成果:可研报告及估算、施工图及预算纸质文本8份及电子版。

七、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包括):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一个类似业绩。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4日10:00止。

九、开标 

1.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8月14日10:00,泸县交通运输局四楼会议室。

十、报名时应提交审查的证件和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需要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十一、报名、审查和评审程序

1、服务单位按先后依次签到报名,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后,未进入报名的服务单位不再参加评审。

2、项目业主按本次公告要求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报名时应带的证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报名。

3、项目业主根据符合资格审查服务单位中最低报价者确定为中选单位。

4、宣布中选结果

当场宣布中选结果,在评审过程中,对程序及其他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

5.本次报价单位应不低于3家,若低于3家本次不予开标,后期重新组织报价,开启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特别说明

1、被抽中的服务单位应在抽取结束后两日内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

2、有以下情况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1、被抽中的服务单位明确表示不签订合同;2、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3、被抽中的服务单位提交的资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取消中选单位资格后,项目业主将进行重新招标。

3、被取消中选资格的、或被终止合同的服务单位将1年内不得参与我县交通测绘编制等服务工作。

4、非因业主原因逾期提交成果的,业主不予支付勘察设计费用,1年内不得参与我县交通勘察设计及测绘编制等服务工作。

十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0830-8181367

                                 

 

 

 泸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0日 (公章)


泸县 海潮 都市农业 示范区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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