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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4/2/27 12:33:21

泸县太伏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太伏小城镇总规局部调整的公示

来源:太伏镇 发布时间:2023-07-07 17:04:2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调整前后用地布局图(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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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前后用地布局图(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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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主要涉及二类居住用地,公共用地,水域,公用工程用地,防护绿地。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范围1、将部分二类居住用地、公共绿地调整为商业金融用地;

调整范围2、将部分公共绿地及水域(排水沟)调整为公用工程用地(污水处理厂) , 沿调整后的污水处理厂布置排水沟走向。将原规划的公用工程用地(污水处理厂) 及防护绿地调整为公共绿地。

本次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2023年7月7日——2023年8月6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自然资源所   联系电话:8602157

 

 

泸县太伏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7日


泸县 太伏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 太伏 小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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