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前后用地布局图(总图)
二、调整前后用地布局图(局部)
三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二类居住用地,公共用地,水域,公用工程用地,防护绿地。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范围1、将部分二类居住用地、公共绿地调整为商业金融用地;
调整范围2、将部分公共绿地及水域(排水沟)调整为公用工程用地(污水处理厂) , 沿调整后的污水处理厂布置排水沟走向。将原规划的公用工程用地(污水处理厂) 及防护绿地调整为公共绿地。
本次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2023年7月7日——2023年8月6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自然资源所 联系电话:8602157
泸县太伏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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