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自贡至永川高速公路(泸县段)建设用地
土地征收启动的公告
泸县府地公〔2023〕23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自贡至永川高速公路(泸县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泸县嘉明镇少华村1、5、6组;喻寺镇古桥村9、10组,雷达村2、3、10组,鸦峰岩村2、7、9、10组;方洞镇屈湾村7、8组,雨锋村3、4、5、6组,增湾村1、3、4组和村集体,邹寺村2、3、4、5、6、7组和村集体,陈田村5组,新联村11、12组。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项目用于自贡至永川高速公路(泸县段)。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活动,因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5月19日起,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拟征收范围内的村社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公告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0—8192162
特此公告。
泸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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