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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4/2/27 12:33:21

中共泸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5-10 09:25:3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5月1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民政局进行了巡察。2022年9月23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泸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通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9个问题,已整改到位6个,持续推进整改3个,制定并修改完善制度17个,有针对性地提醒谈话22人,退回金额8.881万元,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态度端正,照单全收,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迅速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玲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结合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对照问题清单,深刻分析原因,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推动巡察整改问题落实。

(二)细化整改方案,抓实责任分解

按照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的意见,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梳理分析,细化分解问题,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勇担责任,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逐条分析研究,全力落实各项整改任务。经过多次会议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三个方面38项整改任务的整改措施,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员,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明确内容清单、问题清单、成效清单,采取对账销号制度,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深化督促检查,推进整改落实

反馈意见后,局党组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以身作则,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分工带头整改、认真抓好落实。各项整改任务落实监督检查台账制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到会指导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认真审阅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作的对照检查材料并提出意见建议。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多次到单位进行督导,对各股室负责人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谈话。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按照“四个亲自”要求,以上率下亲自抓整改工作,召开2次专题研究工作会和3次党组会专门研究部署、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在抓好自身问题整改的同时,抓好分管领域和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落实,动真碰硬,强化追责问责。聚焦巡察反馈意见,随即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三个方面的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谈心谈话,深化思想认识,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的根源、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党的政治建设用力不足。

(1)针对巡察反馈“理论武装不牢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泸县民政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学习,制定《2022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计划》并及时备案,全面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专题、学习形式、学习要求等内容,全年开展集中学习12次、集中研讨8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10篇、调研报告5篇,参学率达100%,党组书记在四川党建网发表《泸县:创新“五二工作法”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文章1篇。牵头县委宣讲团第六分团宣讲工作,向牛滩镇、天兴镇村(社区)宣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4场。二是通过职工会、“三会一课”等方式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重要内容,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结合实际工作抓好贯彻落实,要求干部职工规范做好各类会议记录。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针对巡察反馈“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会议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在党组会集体讨论和决定事项时,党组成员对审议事项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做好会前沟通、会中商量、会后执行等各环节。二是修改完善《泸县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民主决策制度》,党组会前均由办公室收集列出议事日程。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均提请党组会审议。三是县康复医院修改完善《康复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改革方案2022年版》,于2023年1月提交局党组会审议。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扎实。

(1)针对巡察反馈“社会救助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全年召开4次培训会,社会救助股就最低生活保障规程、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政策等业务知识开展了详细培训,确保镇(街道)具体经办人员熟练掌握业务政策,提升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及风险意识敏锐性。二是政策落实情况督查。2022年12月,深入牛滩镇、嘉明镇、石桥镇开展现场督查,确保救助政策规范有序落地落实。针对3个镇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三是开展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的监管。每月抽查各镇(街道)的录入审批情况,进一步规范审批档案资料的录入,2022年4月起建立每月通报制,以制度促整改,促落实,指导好镇(街道)规范有效实施。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针对巡察反馈“指导督促村务公开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题培训会。2022年10月10日,组织各镇街村务公开具体经办人员开展专题培训会,对村务公开应知应会内容、村务公开指导目录、村务公开镇村职责分工等业务知识进行了详细培训,确保镇街具体经办人员熟练掌握村务公开的业务政策和知识,以更好地指导和推动村一级村务公开工作。二是开展联合检查。2022年10月,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深入镇、村(社区)对第三季度村务公开工作开展现场督查,重点检查镇级对村务公开工作部署情况,确保镇级有部署、村级对六定三化理解精准并落实到位、群众看得清看得懂无意见。三是开展约谈提醒敦促。对被点名的得胜镇、天兴镇、喻寺镇发放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工作的提醒函,敦促提醒相关镇(街道)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推动村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精准化。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针对巡察反馈“安全发展理念筑得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泸县民政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督导计划》等相关文件,全年召开党组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4次。局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与任务承诺书15份。二是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民政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聚焦康复医院、殡葬管理所、丞相山公墓、养老机构,全面开展用电、消防、燃气、食品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民政服务机构对照十五条措施,自查问题清单53条,已完成闭环整改。民政局各包联组共计督查156次,督查问题清单50余条,已完成整改。三是县民政局成立县安全生产第63次县长督办会督办事项整改领导小组,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四是县民政局、县国资金融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纪委派驻政协纪检组多次到美夕阳老年公寓督导安全情况,2022年10月9日,已通过消防验收。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4)针对巡察反馈“依法行政能力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行政执法教育培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水平。2022年,31名干部职工通过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执法考试、3名干部职工通过执法证考试。二是在祭祀高峰期,在丞相山公墓、包联小区对《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及殡葬惠民政策进行宣传,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丧葬观念,推行文明节俭办丧事。三是加强监督力度,加强城区殡葬乱象巡视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5)针对巡察反馈“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全年共建有20个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238个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点。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的通知》(泸县未领办〔2022〕2号),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站(点)的工作指导,指导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未保工作6次。三是指导开展儿童之家硬件建设和活动2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6)针对巡察反馈“对下属敬老院和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职工大会等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疫情防控政策作培训。二是县民政局各包联组每月到养老机构督查疫情防控,重点检查体温监测、物资储备、人员出入台账等,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管控措施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三是美夕阳老年公寓不定期召开员工培训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养老机构管控措施,封闭期间严格做到封闭管理。工作人员值班期间,严格落实出入台账登记。四是天兴镇敬老院于2022年3月开展了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对工作人员加强了培训教育,按照养老机构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封闭管理。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

(1)针对巡察反馈“宣传意识淡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爱泸县”端口,发布各类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信息56条次,并于2022年10月底成功开通“爱泸县”民政局端口,随时通过“图文+视频”“图文+照片”等形式宣传民政工作。二是依托人民网、四川在线、川江号、市民政局官网等中央、省、市媒体平台宣传民政工作。目前,已发布宣传信息21条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4.履行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

(1)针对巡察反馈“主体责任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职责任务清单》,层层压紧压实党组、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及其他班子成员应承担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组班子成员对照工作清单,定计划、写总结,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每项工作落地有声。二是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相关会议、文件及重要讲话精神。2022年4月2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全面从严治党,全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廉情分析会4次。三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重要岗位人员开展主动约谈,强化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主动列席县民政局党组会议、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深度参与廉情分析,开展“民心守护”工程专项检查,对各股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等进行有效监督,督促县民政局机关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针对巡察反馈“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好谈心谈话,把谈心谈话形成常态化,把谈心谈话融入到工作中,全面把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激发干事热情,提升工作效率。2022年,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新任干部、班子成员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的谈心谈话25人次、对股室提醒谈话3次。二是多种形式开展谈话提醒。以“七一”活动为契机,制作《向党说心里话》视频,凝聚党员干部思想共识,汇聚奋进力量,保持良好的政治生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持续开展班子成员与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廉政谈话12人次。创新谈话形式,开展“廉政家访”。对领导干部及家属进行廉政谈话18人次,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抓住政治生态、廉洁风险和纪律作风“三个关键”,指出问题,提出要求,切实增强廉政谈心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泸县民政局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要求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强化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廉政风险意识。二是落实机关纪委监督责任,制作机关纪委监督检查记录表,规范监督检查方式,对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等问题按照权限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目前,机关纪委与业务股室联合开展财务、项目等监督检查4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4)针对巡察反馈“监督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培训。要求干部职工严格修身自律,遵规守纪不逾越法律的底线红线,秉公用权,实实在在、勤勤恳恳地为民做事,做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二是对责任股室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11月18日,分管领导和机关党委书记联合对社会救助股进行提醒谈话;11月21日,分管领导和机关党委书记联合对养老服务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11月29日,机关党委书记对行政办公室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帮助干部职工从思想上认识错误、汲取教训,激励担当作为,督促巡察整改责任落实。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5)针对巡察反馈“警示教育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泸县民政系统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扎实做好以案促改相关工作,推动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局机关利用职工会、“三会一课”等方式,学习《忏悔实录Ⅺ》并撰写心得体会24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廉政教育警示案例会1场,观看《扫黑行动》警示教育片30人次,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德馨馆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强化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三是县康复医院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全院职工大会“以案说法”会议,对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强化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5.作风建设不严不实。

(1)针对巡察反馈“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跟踪监督,泸县殡葬管理所维修加固项目已于2022年6月23日竣工验收。二是加强相关业务学习,2022年10月18日组织职工对政府采购工程制度进行学习。三是严格按照工程量进行资金申请,杜绝项目虚高预算的情况。四是在内控制度中增加承诺书,由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签订,承诺今后涉及5万元以上工程项目严格按申报审批制度办理相关事项。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针对巡察反馈“为民服务意识淡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干部职工大会、“三会一课”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为民服务意识。二是对各股室人员、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着重对行政办公室、养老服务股、社会救助股进行提醒谈话,帮助其从思想上认识问题、改正错误,督促其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履职能力。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6.执行财经纪律存在薄弱环节。

(1)针对巡察反馈“食堂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食堂管理举措,对米、油、调料等大宗物资确定由一丰粮油有限公司定期供货;日常食材菜蔬水果采购由菜市场固定商家供货。物资采购费用实行月结,由商家出具发票及明细清单。二是修改完善《泸县民政局食堂管理制度》,强化监督问效,指定专人复核清点采购物资,核实斤两是否准确。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7.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1)针对巡察反馈“对招标代理机构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养老服务股、财务人员开展专项培训,切实提升参与招标采购工作、发现招标采购错漏的能力与水平,进一步提升自身招标采购工作水平。二是泸县社会福利院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严格按照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针对巡察反馈“对工程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养老服务股人员学习《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社会领域相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泸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及监督办法》等内容,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严格审查各镇(街道)上报的项目建设数据,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跟进指导、监督。三是强化督查,严格履约。及时督促各项目施工方按照规定期限加快施工进度。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针对巡察反馈“任意变更采购方式”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养老服务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社会领域相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泸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及监督办法》,进一步提高对招标投标基本理论和法律知识的掌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8.基层组织建设弱化。

(1)针对巡察反馈“党建向心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流程建立退休支部,2022年6月配齐退休支部班子,抓好退休党员管理。按照县直机关工委要求,根据党员实际,落实“三会一课”、党费收缴,由退休支部书记组织开展党建活动、经验交流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各项文件精神,切实增强退休人员凝聚力。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针对巡察反馈“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虚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分类指导。已对泸县龙城商会、泸县建筑业协会、泸县龙城义工协会等8家社会组织开展走访调研,到2家社会组织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1家社工类社会组织到社区开展预防养老诈骗宣传。二是各社会组织认真开展好发展党员工作,经核实,2022年新发展教育类党员1名。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针对巡察反馈“党建阵地建设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利用大厅LED大屏幕、“三会一课”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党建氛围,及时在门口LED更新党建宣传学习内容。拍摄《“五助五乐”润心田》“主题党日+”活动视频荣获全县“十佳”主题党日活动,并在大厅LED大屏幕、爱泸县等平台进行宣传。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全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12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4)针对巡察反馈“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坚持发展党员要求、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加强对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党务干部培训,提高党建业务素质,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切实把好“审核关”“程序关”。2022年,在业务骨干中转正党员2名、发展预备党员4名、积极分子5名,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党务干部参加县直机关工委组织培训2人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5)针对巡察反馈“‘党建+养老’服务模式虚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对接相关镇(街道),督促当地单位在有党组织的敬老院开展党组织活动。二是预计在2023年“七一”活动表扬一批养老机构优秀党组织。

整改进度:第1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2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6月完成。

(6)针对巡察反馈“对选人用人领导把关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把选人用人关。5月,按照德、能、勤、绩、廉的用人导向,任命中层干部4名。强化“引育并重”理念,大力培养后备干部,8月,向县委组织部推荐副科级后备干部4名。二是加强对下属单位人员配置的指导。督促指导泸县康复医院严格按控制数配备干部,及时清退编外人员3名。三是局机关对县康复医院人事工作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强调要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编外用人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编外人员控制数进行招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9.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针对巡察反馈“‘三会一课’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利用党员大会、党课、支委会、党委会积极学习《四川省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规范会议记录,每月对“酒城先锋”党建智慧管理平台录入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整改录入不规范、字图不符等问题。每季度及时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三会一课”相关资料上交给县机关工委进行检查,并对照问题清单立即进行整改。2022年,召开党员大会6次、党委会8次、支委会13次、党组书记讲党课5次、支部书记讲党课2次,主动接受县机关工委季度调阅党建工作3次,未被通报。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针对巡察反馈“民主生活会缺乏辣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员大会、支委会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四川省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等文件,加深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的认识。2022年10月14日按照相关流程高质量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点真问题、真点问题,达到了“有辣味”“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县上要求开展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

整改进度:第1点已整改完成;第2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2月完成。

(3)针对巡察反馈“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员大会、党委会、支委会学习《四川省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等文件。二是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县上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党组织生活。党支部书记带头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党外监督,使党员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

整改进度:第1点已整改完成;第2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2月完成。

四、持续深化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持续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争先创优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求真务实的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层层压实责任,持之以恒抓实抓细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到位,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持续发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三个聚焦”作为监督重点,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运用全面从严治党清单制管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抓紧抓实抓好廉洁文化建设,扎扎实实开展“以案促改”,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后续整改落实。扎实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以整改具体问题为切入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清单明确的时间进度,不断推动制度完善,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常态化开展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从严考核问责问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形成长效机制;对还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对标对表,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四)加强成果转化,巩固整改成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用好巡察反馈成果,强化党组领导班子建设,推动领导班子呈现新气象、新干劲、新活力。通过转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各项制度机制,扩大巡察整改效应,促进干部职工以更加奋发有为、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干实事、真干事、干成事,以民政事业发展的新成果展现巡察整改落实的新成效,着力推动“民心守护”工程和“东翼”泸县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0-8192174;邮政信箱: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183号;电子邮箱787517014@qq.com。

 

 

              中共泸县民政局党组

              2023年4月28日


中共 泸县民政局 党组 关于 巡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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