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243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122号)要求,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将就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举行听证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3年5月9日上午10:00
二、听证会地点: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泸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资格:除邀请相关部门以外,具备以下资格的人员可自愿申请听证:
(一)须为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三)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五、申请方式: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23年5月8日17:30前持居民身份证(交复印件)前往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监督股报名并填写申请表。
联系人:魏子贵;联系电话:13551228661。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并经同意的听证代表,发放《听证通知书》,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持《听证通知书》入场。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参加听证。
特此公告。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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