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艾大桥水库(泸县段)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泸县府通〔2023〕1号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艾大桥水库(泸县段)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艾大桥水库(泸县段)。艾大桥水库属于本县的湖段,结合堤防、自然保护区、风景区范围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约为半年。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立石镇水鸭池村、艾大桥村、中咀村。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泸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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