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强化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监管,全面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四川省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现将泸县(县)2023年度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公布(详细名单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要严格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确保出厂(场、站)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加强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管。
监督举报电话:0830-8291083
泸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5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