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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人民政府关于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2-10 15:00:56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2022年3—5月,泸州市审计局委派合江审计组对我县2019—2021年度耕地保护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反馈问题,我县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四川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本次专项审计报告共指出6个方面的17个问题,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8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8个;持续整改类问题1个。为落实问题整改,我县迅速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20个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问题整改领导小组,针对审计调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召集召开5次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截至2022年12月30日1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本次专项审计共指出推动完成相关目标任务、土地流转管理、耕地保护重点工作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分配管理与使用、现代农业园区“牛鼻子”作用发挥等6个方面的17个问题。

(一)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1.关于家庭农场入库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15个家庭农场已进行实地核查,并在系统中修改完善。县农业农村局通过举一反三,对全县所有录入家庭农场名录库的1261个家庭农场已进行逐一核实并修改完善,做到了账实相符。

2.关于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监督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泸县喻寺镇已将9宗30亩以上土地流转情况纳入台账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已流转土地进行全面清理,建立了县、镇(街道)、村三级土地经营权流转监管台账,确保台账能准确、全面、真实地反映土地流转情况。

3.关于农村土地流转资格审查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00亩至500亩的11笔土地流转已分别由属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完成资质审查;500亩及以上的17笔土地流转已分别由属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和县政府逐级完成资质审查。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土地流转资质审查的监管力度,强化分级审查制度,确保依法依规进行土地流转。

4.关于引导种粮的财政补贴政策落实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项目实施中,根据《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通知》(泸县府办函〔2021〕88号)和《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泸县委农领办〔2021〕50号)的文件精神确定项目实施主体。二是印发《关于申报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泸县农联办〔2022〕10号)文件,明确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支持从事粮食和大豆油料种植的县级以上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

5.关于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亟待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8月12日,泸县喻寺镇谭坝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责任有限公司将1万元土地流转保证金支付给谭坝村第5村民小组用于支付土地流转租金;二是2022年9月23日,泸县方洞镇人民政府将102987.7元违建大棚复垦保证金先行支付拖欠农户的土地租金及劳务费。三是2022年10月19日,泸县法院玉蟾法庭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泸县大地飞歌水产养殖专合社欠农户土地流转金案;2022年12月12日,泸县人民法院喻寺法庭开庭审理泸县喻寺镇谭橙水果种植家庭农场欠农户土地流转金案;2022年12月30日,泸县人民法院裁定四川英泰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欠农户土地流转金纠纷案。四是健全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试行)的通知》(泸县委农领办〔2022〕79号),对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6.关于增减挂钩项目建后管护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6月底完成疑似“非粮化”地块核实;二是根据核实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分类处置;三是督促镇(街道)举一反三,抓好后期管护利用,杜绝“非农化”“非粮化”出现。

7.关于农田水利管理工作协调不畅,工作衔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7月,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召开2次联席会,专题研究高标准农田建设(包括渠系、提灌站建设等)相关问题,推动问题得到实实在在的解决。二是印发《泸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关于调整泸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人员名单暨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的通知》(泸县农建〔2022〕1号),进一步明确肩负的职责任务。2022年6月27日,县水务局将2019年前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确权领证数据(台账)移交县农业农村局。

8.关于田间水利设施管护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5月30日前,2021年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毗卢片区已清除完渠道内所有障碍物,保证渠道畅通。二是由县级部门督促项目镇抓好后期管护利用,云龙镇、得胜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山坪塘溢洪道、蓄水池进、出水口堵塞问题已于2022年5月9日全部整改完毕。

9.关于部分农田水利设施工程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毗卢镇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经核实渠道底板现浇混凝土设计厚度为20cm,施工时部分厚度为18cm。结算时,该区域内渠系将整体按照18cm进行结算,扣减相应方量;放水口位置已全部按照图纸在闸槽处设置砼挡板,保障农田正常排水。

10.关于园区财政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涉及金额95.78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9月21日,县农业农村局将泸县晚熟龙眼现代农业园区的核心示范项目资金67.51万元拨付到位。二是2022年7月22日,泸县方洞镇人民政府已将2021年油菜种植补贴28.27万元全部足额拨付补助到位。

11.关于2021年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部分内容未完成,部分补贴资金未发放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印发《泸县2022年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泸县农〔2022〕2号),将剩余补贴资金18万元纳入省级下达的2022年补贴项目中,用于2022年种粮大户补贴,提高种粮积极性。2022年10月17日,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支付平台已向农户发放2022年种粮大户补贴资金。

12.关于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部分内容未完成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工作。2021年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项目“耕地质量监测”通过政府采购,于2022年11月25日和四川育良检测有限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完成种植油菜耕地质量监测工作。二是2020年、2021年大豆扩种任务1.4万亩,安排在2022年一起实施;2022年大豆种植任务5万亩,实际完成种植面积8万亩,圆满完成大豆种植任务。三是印制《泸县2022年油菜高产栽培技术明白纸》1500份,9月份发放至各镇(街道),同时,邀请省市专家到泸县油菜种植核心区开展培训,讲解油菜种植技术,解决农户油菜种植效益不佳问题。县农业农村局举一反三,强化了技术指导和政策宣传,禁止油菜种植大户将油菜“压青”作为绿肥使用。

(二)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的问题。

1.关于耕地“非粮化”整改力度需进一步加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耕地“非粮化”问题核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组织各镇(街道)召开耕地“非粮化”图斑核查现场培训会和耕地“非粮化”问题核实整改专题会议。三是2020年11月4日文件颁发以后发生的耕地“非粮化”问题,落实管控措施,强化监管核查,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四是对耕地“非粮化”问题进行全面摸排,制定《中共泸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防止耕地“非粮化”长效机制的通知》(泸县委农领办〔2022〕136号)和泸县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清单。

2.关于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部分财政专项资金尚未在园区充分发挥效益问题的整改情况。

园区发函督促泸州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严格按协议提供服务,并于2022年5月签订补充协议,确保资金使用绩效。该公司已与白云酿酒、四川宴美农产品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等企业签订推广服务协议书,确保各项电商服务落到实处。同时,该公司已按要求定期提供平台直播、推广、技术咨询服务等相关印证资料,落实履约进度管理。

3.关于园区管理服务保障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出台《泸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管理办法》(泸县农园管〔2022〕27号)、《泸县农业现代化园区建设和农业现代化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泸县粮油现代农业园区推进方案等8个方案的通知〉》(泸县农现专领办〔2022〕1号)、《2022年县级现代农业园区评级认定工作方案》(泸县委农领办〔2022〕82号),明确园区管理运行和考核评估机制。完善指标任务体系及任务分工,推进与园区属地镇沟通协调,明确各级园区建设任务,推动园区高效发展。

4.关于园区发展缺乏规划引领问题的整改情况。

出台《泸县农业现代化园区建设和农业现代化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泸县粮油现代农业园区推进方案等8个方案的通知〉》(泸县农现专领办〔2022〕1号),完善园区建设推进方案。一是与四川比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为5个园区编制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园区建设推进体系。二是加强汇报对接,争取更多项目资金投入园区建设,落实规划目标,已争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鱼米之乡、壮大村集体经济等项目资金入园。

5.关于园区现代化程度较低,未完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泸县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组建方案》(泸县农园管〔2022〕26号),并按照方案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加强与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之间的沟通合作,推动组建有长期稳定的利益联结的产业化联合体。二是开展泸县粮油现代农业园区——五良融合示范区项目建设,建成方洞镇陈田村高粱初加工中心和宋田村秸秆综合利用中心,提升园区现代化水平。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5条建议,我县高度重视。一是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县、镇(街道)、村、社四级责任,明确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二是科学制定遏制“非农化”“非粮化”措施,合理规划和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建立引导粮食种植的激励政策,大力发展种粮大户,夯实粮食生产,防范粮食风险。三是进一步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建设过程监管,建立健全管护制度,明确产权归属和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提高管护水平,健全完善“用养结合”长效机制。四是出台建设方案,完善各园区规划编制,整合项目资金,加强园区规划引领,推动产业化联合体建设,不断提升园区现代化水平。

 

 

                             泸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0日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 审计整改 结果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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