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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号召全民佩戴口罩的倡议书

来源: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1-27 19:36:23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号召全民佩戴口罩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防疫千万条,戴好口罩第一条。实践证明,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有效措施之一,为保护公众健康,凝聚防疫力量,共同养成自觉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现就“全民戴口罩”发出如下倡议。

一、科学规范“正确戴”。佩戴口罩时“内外上下要分清,贴合盖住口鼻颌,调整压紧金属条,及时定期换口罩”,不自行改造口罩,不在交谈时取下口罩。

二、重点场所“全程戴”。进入宾馆酒店、商场超市、景区景点、文娱场所、交通场站、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时,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时,严格执行“一扫四查”,科学规范全程佩戴口罩。

三、核酸检测“务必戴”。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时,务必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降低病毒感染风险。

四、风险人员“严格戴”。风险人员在处于集中隔离转运、办理入住、取餐、核酸采样、外出就医、解除隔离等情况时,必须严格规范佩戴N95或KN95医用防护口罩。

五、值勤值守“引导戴”。参与核酸采样点值勤、卡口值守的工作人员要成为佩戴口罩的“示范者”“宣传者”“监督者”,及时劝导纠正不戴口罩、不规范佩戴口罩的行为。

六、机关干部“带头戴”。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镇(街道)、村(社区)全体干部职工、志愿者等广大群体,要积极带好头、作表率,带动群众增强防护意识,共同提升防控能力。

七、共同参与“全民戴”。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把佩戴口罩当成日常生活的标配,时刻养成自觉佩戴口罩的文明习惯。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积极响应倡议,养成自觉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的文明好习惯,众志成城筑牢疫情防控的严密防线,共同守护好我们的家园。


泸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泸县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 防控 指挥部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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