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泸县检测到1名核酸阳性人员有关情况的告知书
11月21日,我县检测到1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阳性人员。现将其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11月19日
14:00 敖某书商店处打牌。
11月21日
7:20 大山坡(荷花园)公交车站开往玄滩高升桥公交站的公交车(川E59056),下车后从高升桥步行到玄滩镇卫生院。
8:00 玄滩镇卫生院大门口外的核酸采样点。
8:10 玄滩街村天桥下一服装店,前往高升桥公交车站途中,红绿灯路口一商铺内。
9:30 玄滩高升桥公交站开往大山坡(荷花园)公交车站的公交车(川E59056)。
14:30 作为密切接触者闭环转运至泸县汇兴康养中心集中隔离点。
请广大居民朋友们如与以上活动轨迹有重叠,请立即向村(社区)和单位(或居住的酒店)报备,按要求落实隔离管控和核酸检测。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向村(小区、社区)等报告,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及时到指定医院就诊、排查。
咨询电话:泸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830-2831167;泸县卫生健康局:0830-8190371。
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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