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行政决策公开>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归档时间:2024/2/27 12:33:21

泸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常态化核酸检测的通告

来源: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0-31 21:26:11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常态化核酸检测的通告



广大村(居)民朋友: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对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11月1日起,暂停每周星期四常态化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暂停每周星期二、星期六定期免费便民核酸检测。

二、国家和省明确的重点人群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频次继续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

三、有核酸检测需求的居民,按照“愿检尽检”的规定,自行到核酸采样点进行检测,费用自理。

特此通告。



泸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




泸县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 防控 指挥部 办公室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