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第6号)
泸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第6号)
根据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综合评估,泸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9月14日12时起,将泸县太伏镇林桥村四社等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调整如下。
一、泸县太伏镇林桥村四社、石坝村六社由高风险调整为中风险。
二、泸县太伏镇林桥村除四社以外的区域、石坝村除六社以外的区域、太平社区由中风险调整为低风险。
三、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调整不等于放松、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村(居)民继续绷紧疫情防控之弦,继续支持配合静态管理各项规定,不信谣、不传谣,自觉做好勤洗手、戴口罩、不聚集、“一米线”等防控措施,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
特此通告。
泸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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