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酒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有关规定,对泸县酒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泸县酒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主要服务于泸县境内白酒企业,污水站总设计量:一期进站最高日水量600吨每天,二期600吨每天。
(三)建设地点:泸县得胜镇。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泸州川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二)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玉蟾街道酒香大道南段2号
(三)联系人:梁先生
(四)联系电话:0830-8689983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一)单位:四川金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二) 地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4栋9楼901-905号
(三)联系人:贺工
(四)联系电话:028-85326520
(五)E-mail:30615258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点击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按连接提供的公参意见样表填写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泸州川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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