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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交通防控组 关于继续实行分区分级交通管理的通告(第3号)

来源: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09-10 18:40:38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交通防控组

关于继续实行分区分级交通管理的通告(第3号)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部分区域仍存在社会面传播风险。根据《泸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继续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开展社会面清零行动的通告》(第5号)要求,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链条,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自9月10日18时起继续实行分区分级交通管理,后续将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动态调整,另行告知。

请广大村(居)民朋友继续配合执行《泸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交通防控组关于调整分区分级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第2号)各项规定,感谢全县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为疫情防控作出的积极贡献!


泸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交通防控组

2022年9月10日


泸县应对新型冠状 病毒 肺炎 疫情 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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