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泸县吉祥新型墙材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的公示
泸县自然资矿公示〔2022〕1号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投〔2017〕20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资环〔2019〕59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泸县吉祥新型墙材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十个工作日(截至2020年5月24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如有异议,请以《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格式反馈到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李 政 联系电话:18383008545)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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