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泸县县域内片区划分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县域内片区划分的指导意见><关于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委厅 〔2021〕53号)精神和泸县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现将我区县域内片区划分方案进行公示,请干部群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20日到2021年12月25日
二、公示方式及地点
泸县乡镇级片区划分方案在泸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三、反馈意见方式及有效时间
(一)若对公示方案有相关建议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书面反馈的建议意见请邮寄至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泸县花园路94号),联系人:邓洪,联系电话:0830-8190631,电子邮件的建议意见请发送至邮箱873526840@qq.com。
(二)反馈意见有效时间:公示期内。
附件:泸县县域内片区划分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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