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泸州绿色食品研究所泸县云龙山矿泉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的公告
泸县自然资矿公告〔2021〕5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评估备案取消后相关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5〕74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投〔2017〕205号)等文件要求,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在部门户网站完成对泸州绿色食品研究所泸县云龙山矿泉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主要情况的公示,公示期限届满,无异议意见。现按照规定将泸州绿色食品研究所泸县云龙山矿泉矿业权评估项目评估结果予以公开,公开结果作为矿业权延续登记出让收益的依据。公告结果从即日起一年有效。
附件:1.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主要内容表
2. 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评估报告部分内容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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