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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4/2/27 12:33:21

泸县综合交通路网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11-08 15:33: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项目名称:泸县综合交通路网图服务项目

二、项目业主:泸县交通运输局

三、招标控制价:9万元(最高限价)。

四、招标内容:按照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财政部(国测财字〔2002〕3号)文件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知,对GPS(含北斗等)采集电子专用地图的数字化进行处理和数字化绘制的相关标准、规范执行。包括影像数据库处理 、电子地图数据库转换处理 、数据库线路整理、数据转换等。

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1、将经过全县的所有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的线路及线路编码在图上标注。

2、将全县现有编制的所有各行政乡、镇及行政村位置在图上标注。

3、各行政区域用不同颜色区分表示出来。

4、标注河流、水渠、湖泊、水库、港口、渡口、码头、汽车站、铁路站、高速公路互通出口、机场、景区。

5、将全县“十三五”期间已经建成和“十四五”期间规划的高速、铁路、国省干线公路及延伸至周边各区市区的各等级交通线路应一并在图幅范围内标注(规划库和年报库分别绘制)。

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提交成果并通过县交通主管部门审核验收。

7、成果:电子版及绢布图80份。

五、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测绘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3、其他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开启时止。

七、开标 

1.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11月10日16:00,泸县交通运输局四楼会议室。

八、报名时应提交审查的证件和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需要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九、报名、审查和评审程序

1、服务单位按先后依次签到报名,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后,未进入报名的服务单位不再参加评审。

2、项目业主按本次公告要求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报名时应带的证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报名。

3、项目业主根据符合资格审查服务单位中最低报价者确定为中选单位。

4、宣布中选结果

当场宣布中选结果,在评审过程中,对程序及其他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

5.本次报价单位应不低于3家,若低于3家本次不予开标,后期重新组织报价,开启时间另行通知。

十、特别说明

1、被抽中的服务单位应在抽取结束后两日内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

2、有以下情况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1、被抽中的服务单位明确表示不签订合同;2、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3、被抽中的服务单位提交的资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取消中选单位资格后,项目业主将进行重新招标。

3、被取消中选资格的、或被终止合同的服务单位将1年内不得参与我县交通测绘编制等服务工作。

4、鉴于目前国内新冠疫情形势,参与竞标人员进入会场前,需配合做好测温、扫码(健康码、行程卡)工作;凡行程卡显示带★号的,需提供三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十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0830-8181367

                                  泸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8日


泸县 综合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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